通知公告

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 正文

玛曲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天津市来玛返玛人员排查管控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0-11-08 14:44:30来源: 点击:[]

118日,天津市滨海新区中新天津生态城海联冷库一份环境样本新冠病毒检测阳性,一名装卸工人核酸检测阳性。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常态化防控措施,持续巩固我县疫情防控成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近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1.1025日以来有天津旅居史人员,特别是到过中新天津生态城海联冷库、接触过该冷库有关人员、与天津发布的核酸检测阳性人员行程轨迹有交集的人员,必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属社区和单位登记报备,如实报告相关信息,提供活动轨迹和个人健康状况,并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2.14天有天津旅居史的来玛返玛人员密切观察个人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立即向所在社区工作人员或向当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并主动前往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就诊途中应全程佩戴口罩,并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从即日起以来自天津市来玛返玛人员,须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无法提供者须就地留观接受核酸检测,核酸检测费用和留观期间食宿费用均自理。

4. 各乡镇、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要把防输入作为重中之重,坚持人、物同防,严格落实远端防控、入境人员闭环管理等措施,加强进口冷链食品核酸检测和预防性消毒,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5. 请广大居民时刻注意个人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养成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少聚餐,分餐制、用公筷等良好卫生习惯。

6.如非必要,近期请尽量避免前往天津市,确有特殊情况必须前往的需向当地社区报备。

7.各乡镇、各单位将1025日以来有天津旅居史人员排查表119下午6时前报县疾控中心。

县疾控中心:电话6121077

玛曲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