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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玛曲县委组织部关于先行在部分行业部门组建专业年轻干部骨干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10 10:28:47来源: 点击:[]

玛组发〔2019〕43号

中共玛曲县委组织部

关于先行在部分行业部门组建专业年轻

干部骨干库的通知

各乡镇(场)党委,县直各党委(工)委(党组)、支部:

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年轻干部队伍,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一批具有专业能力、专业素质、专业精神的优秀年轻干部,根据全国、省、州组织工作会议和州委组织部《关于先行在部分行业部门组建专业年轻干部骨干库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由县直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组建16个专业年轻干部骨干库,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库要求

通过对现有专业干部队伍的调研及班子配备情况,着眼今后5年领导班子建设和换届需要,以及考虑今后10年至20年乃至更长远发展的需要,现对本次建库工作提出以下条件要求:

1.库名及规模要求。建库名称、责任单位及规模数量要求。(详见附表1)

2.年龄要求。拟入库人员中,科级干部年龄应在35周岁(1983年3月以后出生)及以下,科员及其他干部年龄应在30周岁(1988年3月以后出生)及以下。

3.学历要求。拟入库人员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及以上学历。

4.结构要求。各行业主管单位报审的入库人员名单中,汉族干部应占总人数的45%左右,女干部应占总人数的15%以上,党外干部要有一定数量。如出现特殊情况,需要提前与县委组织部沟通协商,不得为满足结构要求而降低审核标准。

5.其他要求。具体专业要求及其他要求,由行业主管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二、方法步骤

各行业主管单位要按照干部选拔的有关要求,建议采取资格审核方式进行建库,一般包括责任单位印发通知、个人申请报名或单位党组织推荐、责任单位党委(党组)资格审核、征求有关部门意见、会议研究初步确定人选,组织部门审核备案等环节。

三、相关要求

1.各相关单位要求高度重视年轻干部骨干库建库工作,将储备优秀年轻专业干部作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从促进党的事业发展的高度发现识别一批懂专业、会管理、有担当的党政干部。

2.各相关单位在开展资格审核、组织考察等工作时,组织(人社)部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予以配合支持。

3.建库工作需在4月12日前完成,建库工作文书档案(文书档案目录见附2)和党委(党组)会议研究确定的拟入库人员名单及任免审批表(同时报送电子版名单及编辑器格式任免审批表,样表见附3)于4月20日前报县委组织部审核备案。

4.入库人员确定后,不公开、不公示、不贴标签,由组织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管理、培养。

联系人:王玲君

联系电话:0941-6121631

附件:1.玛曲县先行组建的专业年轻干部骨干库汇总表

2.XX专业年轻干部骨干库建库工作文书档案目录

3. XX专业年轻干部骨干库拟入库人员名单

中共玛曲县委组织部

2019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