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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曲县县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

发布时间:2021-11-22 16:36:02来源: 点击:[]

玛曲县县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划分,是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甘肃省水土保持条例》的重要举措,是编制我县各类水土保持规划的重要依据,是指导我县水土保持工作的技术支撑,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工作。

玛曲县县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划分成果,是在《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成果》(水利部办公厅办水保[2013]188号)和2016年6月23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发布的《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公告》的基础上进行复核划分的。

根据本次复核划分的成果,全县共划分县级重点预防区1个,涉及10个乡(镇、马场)38个行政村及马场、畜牧试验站,重点预防面积8983.10平方公里,占全县总面积的93.22%;共划分县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1个,涉及4个乡(镇、马场)14个行政村及马场,重点治理区面积611.00平方公里,占全县总面积的6.34%;划分成果详见附表。

玛曲县县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复核划分成果表

预防区名称

()

名称

涉及行政村、社区名称

重点预防区面积(平方公里)

高原山地草原县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XFⅠ

尼玛镇

贡玛村、秀玛村、哇玛村、萨合村

499.54

欧拉镇

曲河村、哇河村、可庆村、安茂村、欧强村、达尔庆村

1069.20

欧拉秀玛乡

卡尔格村、敦红村、贡周村、当庆村

1411.62

阿万仓镇

贡赛村、洛隆村、贡乃村、沃特村、道尔加村

1541.40

木西合乡

西合强村、木拉村

1559.21

齐哈玛镇

塔哇村、国庆村、郭查村、哇尔义村、吉勒合村

837.09

采日玛镇

采日玛村、乃尔玛贡玛村、乃尔玛尕玛村、秀昌村、麦果尔村

670.05

曼日玛镇

智合桃村、耀达尔村、尕加村、斗隆村、强茂村

990.30

河曲马场

河曲马场

342.02

阿孜畜牧实验场

阿孜畜牧实验场

62.67

合计

10

38

8983.10


玛曲县县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复核划分成果表

预防区名称

()

名称

涉及行政村、社区名称

重点治理区面积(平方公里)

黄河干流县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XZⅠ

尼玛镇

贡玛村、秀玛村、哇玛村、萨合村

105.30

欧拉镇

曲河村、哇河村、可庆村、安茂村、欧强村、达尔庆村

312.95

曼日玛镇

智合桃村、耀达尔村、强茂村

130.70

河曲马场

河曲马场

62.05

合计

4

14

6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