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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藏族自治州玛曲县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十四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1-12-16 14:51:04来源: 县整改办点击:[]

甘南藏族自治州玛曲县

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第十四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根据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问题编号14:玛曲县阿万仓乡沃特村砂石料场超过露天开采范围开展采矿活动,山体破坏严重,复垦难度极大,企业在未取得临时用地手续的情况下违规占地51.8亩,自然资源部门在2018年仅简单处罚后放任企业长期违规占地。  

整改目标:健全完善矿业权人履行保护和恢复治理矿山地质环境法定义务的约束机制,矿山监管力度持续加强。矿山地质生态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责任全面落实,矿山地质环境得到有效保护,矿山开发利用合理规范。

整改时限:2022年底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整改情况:一是委托省地矿局二勘院专家对该砂石料场进行实地核查,该矿山开拓及开采在《采矿许可证》划定的范围之内,露天开采范围未超出采矿权范围;二是对矿区范围内高陡边坡进行了削坡,对坡面浮石和浮渣进行了清理,对部分植被损毁区进行了治理恢复(含覆土),对矿区乱堆乱放的矿石(渣)进行了清理平整,基本具备生态修复和植被恢复条件,完成整改任务;三是已编制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缴纳保证金,取得临时用地批复。

整改结论:完成任务并长期坚持。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玛曲县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16日至2021年12月20日,共5天。

受理部门:玛曲县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941—6125916。

联系地址:甘南州生态环境局玛曲分局一楼。




玛曲县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

意见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