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藏族自治州玛曲县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九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1-12-16 14:55:41来源: 县整改办点击:[]
甘南藏族自治州玛曲县
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第九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根据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问题编号9:玛曲县第三双语幼儿园建设项目防尘抑尘措施落实不到位。
整改目标:全面落实建筑施工场地抑尘措施,实现扬尘精准治理。针对全县建筑工地开展扬尘管控措施排查整治,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县教育科技局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落实扬尘防控“六个百分百”的通知》文件精神及要求;二是设置完成玛曲县第三幼儿园施工现场出入口车辆冲洗装置,确保车辆驶离时冲洗干净,不带泥上路 ;三是设置完成冲洗废水沉淀池及生活废水沉淀池,保障周边生态环境无隐患。
整改结论:完成任务并长期坚持。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玛曲县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16日至2021年12月20日,共5天。
受理部门:玛曲县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941—6125916。
联系地址:甘南州生态环境局玛曲分局一楼。
玛曲县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
意见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