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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藏族自治州玛曲县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十五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2-01-04 16:53:44来源: 县整改办点击:[]

甘南藏族自治州玛曲县

                     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十五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根据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问题编号15恢复治理的科学性论证不充分,玛曲格萨尔黄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格尔珂矿区部分露天采坑、山体开挖面积大、坡度陡,治理工程量大、难度高,目前还未恢复到位;裸露的山体、边沟、坡角等区域地质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成效不明显;5号和9号采坑由于坑壁陡峭,生态恢复治理困难,企业至今未确定恢复治理措施。

整改目标:督促企业尽快明确5号和9号采坑恢复治理方式

整改时限:2022年6月底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玛曲分局、格萨尔黄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整改情况:经玛曲县政府聘请专家团队现场勘查、野外调查、测量、收集查阅资料等工作,由山东大学、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中国矿业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和成都理工大学等教授组成专家组,对研究成果进行研究评价,一致认为由于5号和9号边坡下部及附近分布大量不稳定的采空区,近期也发生了多处地面塌陷,存在安全事故和生态修复工程失效的风险,目前不宜进行生态修复,保持现状,以免引起次生地质灾害,造成损失。于2021年12月31日通过专家评审会。

整改结论:完成任务并长期坚持。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曲县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11231日至202214日,共5天。

受理部门:曲县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941—6125916。

联系地址:甘南州生态环境局玛曲分局一楼。

 

曲县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

意见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