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藏族自治州玛曲县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十七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2-01-02 16:58:39来源: 县整改办点击:[]
甘南藏族自治州玛曲县
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第十七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根据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问题编号17:取水许可监管不严格,一些重大建设项目、矿山等重点高耗水行业企业未依法办理取水许可,玛曲县格萨尔黄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未延续办理取水许可证,长期无证取水。
整改目标:强化源头管控,全面落实水资源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取水许可、依法计量取水,足额征缴水资源费。
整改时限:2021年底
责任单位:县水务局、格萨尔黄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整改情况:玛曲县格萨尔黄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取得取水许可证,并交纳水费188022元。
整改结论:完成任务并长期坚持。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玛曲县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月4日,共5天。
受理部门:玛曲县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941—6125916。
联系地址:甘南州生态环境局玛曲分局一楼。
玛曲县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
意见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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