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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工程建设领域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突出问题线索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2-04-06 10:11:29来源: 点击:[]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县委工作要求,有效防范打击工程建设领域违法犯罪活动,消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把建设领域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有力打击震慑建设领域涉黑恶势力犯罪,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切实维护玛曲县工程建设领域的和谐稳定,持续保持“打伞破网”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建设领域干部职工涉黑涉恶问题,深挖彻查“腐伞渎”、“保护伞”、“关系网”问题线索,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为创建平安玛曲营造良好社会环境。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1、工程建设中存在征地、租地、拆迁等过程中煽动闹事,欺行霸市、强租机械设备、阻挠工程建设、强揽工程、强买强卖、恶意竞标、围标、串标等行为的。

2、工程建筑领域存在恶意拖欠工程款、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暴力讨薪等黑恶势力等行为的。

3、工程建设领域存在建设工程违规分包、违规挂靠等行为的。

4、存在有垄断土方、沙石、钢材等建筑材料供应等行为的。

5、存在房产中介阴阳合同、垄断性经营、虚假交易等等行为的。

6、物业公司私自设立收费项目、欺诈威胁业主等行为的。

7、阻碍执法、暴力抗法、破坏城市建设管理秩序、威胁打击报复执法人员等。

8、党员干部及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对黑恶势力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等行为的。

9、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其他方面的涉黑涉恶问题。

二、工程建设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方式  

欢迎工程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踊跃举报线索,我局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对举报人实施报复的,将依法从重惩处。

三、举报方法

举报人可以采取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举报。电话举报时间为法定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其他举报方式无限制。

举报电话:0941-6121327

邮箱:mqxjsj2018@163.com

举报信件请邮寄:玛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扫黑办(305室)收;邮编:747300

举报箱设置地址:玛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口

古拉小区棚户区改造一期建设项目门口

玛曲县集中供热改造(煤改电)建设项目门口

玛曲县人民医院内外科综合楼建设项目门口

玛曲县第三幼儿园建设项目门口

玛曲县天然气管网改造项目部门口

玛曲县医疗废物收转运能力建设项目门口

玛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