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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曲县人民政府公告

发布时间:2022-04-14 09:26:49来源: 点击:[]

玛曲县人民政府公告

广大商户、居民、牧户:

为纵深推进“五无甘南·十有家园”创建工作,着力改善县城环境面貌,提升城市品位,完善基础设施,县委、县政府决定对县城格萨尔街、古拉路、沃特路、赛迪路、玛扣路、忠干路、步行街、萨日路、西曲路及格萨尔文化广场两侧楼宇进行改造,对城北萨合村北片区、滨河路片区、赛马场片区及部分老旧小区基础设施进行改造,施工单位将于2022年4月中旬入场施工,为确保施工现场周边车辆及人员出行安全,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1.施工期间将暂时封闭格萨尔街、古拉路、沃特路、赛迪路、玛扣路、忠干路、步行街、萨日路、西曲路部分人行道及广场边缘临近房屋区域,请过往行人及车辆根据警示标志提示通行,不要随意进入封闭区域,尽量远离施工区域,防止对自身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损害。

2.施工期间需对沿街楼宇外墙面、屋面、门牌匾及门窗进行全面改造提升,请临街各住户及商户积极配合施工人员,清理规整门前杂物并拆除影响施工的附属物,确保施工顺利完成,尽快恢复正常营业。

3.施工期间,将对城北萨合村北片区、滨河路片区、赛马场片区等居住片区及部分老旧小区道路、管网、绿化及屋面、外墙等进行改造,请各住户、牧户积极配合施工人员,清理规整院内杂物,确保施工顺利完成。

4.施工前,电信、移动、电力等相关部门将对格萨尔街、忠干路、玛扣路临街改造区域内凌乱、停用、废弃的线路进行全面清理规整,请临街各住户及商户积极配合完成线路整治。

5.因无故阻挠、干扰和不配合施工而影响工程进度的住户及商户将立即取消改造资格,并由住户及商户按照全县统一标准自行改造,费用自理。

6.施工期间给您带来不便,敬请各位居民、商户谅解和支持。

特此公告


玛曲县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