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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藏族自治州玛曲县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三十六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2-05-17 16:49:46来源: 县整改办点击:[]

 

甘南藏族自治州玛曲县

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第三十六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根据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问题编号36:部分河湖长制责任单位工作开展不力,未按相关制度要求报送年度工作总结和自评考核资料,2018、2019年河湖长制工作考核不严格。

整改目标: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完善河湖长制组织体系,推动河湖长制从 “有名”向“有实”、“有能”转变,强化考核问责和激励。省总河长3号令、州总河长2号令得到全面落实。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加强、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县河长制办公室

整改情况:一是2018和2019年我县主要领导高度重视高位推进,2018年、2019年年初及时组织各乡镇及各部门召开县级河湖长制工作专题会议,会上我县总河长以及分管工作的县级河长对河湖长制工作暨河湖清四乱工作等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对2018年2019年河湖长制工作考核进行“回头看”,严格按照《甘肃省河长制考核问责与激励制度》,对考核后进的单位部门进行了通报批评,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同时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后进的部门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形成上下齐抓共管扎实推进河湖长制有名向有实推进。二是县河长制办公室组织人员走访各河湖长制责任单位督促查漏补缺相关河湖长制工作内容,加强部门间日常工作协调和联合执法。三是2021年7月县上召开河湖长制工作会议上,专题组织学习了省总河长3号令、州总河长2号令精神内容,县河湖长制办公室也及时进行了文件转发各部门及相关成员单位要求各部门及成员单位严格按照甘肃省2021年河湖长制工作要点扎实推进河湖长制工作。经过我县各部门及成员单位上下一起努力针对以上问题内容当前已经整改彻底,各项河湖长制工作扎实稳步推进当中。

整改结论:完成任务并长期坚持。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玛曲县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5月17日至2022年5月21日,共5天。

受理部门:玛曲县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941—6125916。

联系地址:甘南州生态环境局玛曲分局一楼。



玛曲县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

意见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