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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曲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新增历史遗留矿山图斑认定结果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2-09-05 09:28:11来源: 点击:[]

玛曲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新增历史遗留矿山图斑认定结果的报告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启全国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1283号)、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甘资修函〔2021〕116号)要求,我县委托甘肃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三地质矿产勘察院组织开展了全县历史遗留矿山遥感图斑核查工作。2021年8月,自然资源部下发我县历史遗留矿山遥感图斑10个,经实地核查认定全县历史遗留矿山图斑6个。2022年7月我局在不下发图斑外,进一步胡排摸核查,发现无法确认治理恢复责任主体的无主废弃矿山图斑29个(2021-2023年实施的黄河上游山水无主矿山修复项目范围),经核实认定新增历史遗留矿山图斑29个,图斑面积626.65公顷。按照《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现将新增历史遗留矿山核查认定结果上报县人民政府,恳请予以核实并发布公告(公告期30天)。

如对公告内容有异议,在公告期内可申请复核;公告期满无异议,将下列矿山认定为历史遗留矿山。

公告时间:2022年9月3日-10月3日

联系人:道吉加布联系电话:0941-612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