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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曲县2024年山区河道管护“四个责任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4-04-24 11:21:31来源: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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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单位:

玛曲县河长办公室





2024年4月24日

河流代码

河流名称

县级行政区划名称

责任人类型

责任人层级

责任人名字

单位

职务

责任人所在行政区

D13ECD00000L

多欽

玛曲县

防汛抗洪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责任人

旦正才让

县人民政府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玛曲县

D136A000000R

达日曲

玛曲县

防汛抗洪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责任人

旦正才让

县人民政府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玛曲县

D13ECD00000L

多欽

玛曲县

主管部门责任人

南卡东珠

玛曲县水务局

局长

玛曲县

D136A000000R

达日曲

玛曲县

主管部门责任人

南卡东珠

玛曲县水务局

局长

玛曲县

D136A000000R

达日曲

采日玛镇

河长责任人

罗旦

采日玛镇

维稳中心主任

采日玛镇

D13ECD00000L

多欽

齐哈玛镇

巡查管护责任人

才让塔

齐哈玛镇

镇人大主席

齐哈玛镇

D13ECD00000L

多欽

齐哈玛镇

河长责任人

才让塔

齐哈玛镇

镇人大主席

齐哈玛镇

D136A000000R

达日曲

乃尔玛贡玛村委员会

河长责任人

加斗

采日玛镇

秀昌村支部书记

乃尔玛贡玛村委员会

D136A000000R

达日曲

乃尔玛贡玛村委员会

巡查管护责任人

加斗

采日玛镇

村级河长

乃尔玛贡玛村委员会

职责:分级负责组织领导黄河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以及河道确权、河道采砂、水域岸线规划等管理保护工作;牵头组织对侵占河道、非法采砂、超标排污、破坏航道、倾倒垃圾、黑臭水体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督导相关部门和下一级河长履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