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玛曲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省级财政衔接补助资金 计划(第一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1-02 17:11:55来源: 点击:[]
各乡镇(场、站),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甘财振兴〔2024〕23号)及《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甘财振兴〔2024〕24号)精神,下达到我县第一批财政衔接补助资金6357万元,中央资金3844万元,省级资金2513万元。根据《通知》精神,结合我县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目标任务,形成了2025年第一批中央省级财政衔接补助资金项目建议计划,已经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现随文下达,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为确保项目计划有序推进,提出如下要求:
一、切实加强项目管理
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下达的项目计划组织实施,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不得随意调整和变更项目计划,如遇不可预见因素确需调整和变更的,须按项目管理程序逐级报批。
二、确保项目建设质量
项目实施单位具体负责项目实施、验收、报账等工作,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项目实施方案,严格落实项目建设、资金报账和使用周报制度,确保项目工程质量。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项目主管单位要加强协调监管,加强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确保项目资金安全、建设质量达标。
三、严格项目公告公示制
县农业科技局及时做好资金计划县级公告,各乡镇人民政府,河曲马场在接到资金计划下达通知后做好资金项目计划乡、村两级公告,在项目受益范围内向群众公告项目建设内容、资金总量及来源、实施期限等情况,公示期限不少于10天,广泛并长期接受群众监督。
四、项目资料及时归档
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照《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民委、省林草局、省农垦办甘肃省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全流程规范化管理实操作手册2.0版》(甘农财发〔2024〕16号)要求,对项目实施的各个环节,对有关项目的会议记录、申请报告、文件、批复、公示公告、验收资料、报账资料等项目资料进行全流程规范化管理建档。
五、项目建设及资金拨付
本次下达的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所有项目,都要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既要督促项目建设进度,保证按时完工,又要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同时,高度关注项目建设质量,确保资金安全高效。
附件: 玛曲县2025年中央省级财政衔接补助资金计划表(第一批).xlsx
中共玛曲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