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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曲县应急管理局对玛曲县阿万仓乡金东加油站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公示

发布时间:2025-08-07 11:18:00来源: 点击:[]

为提高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透明度,保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公开、公平、公正,切实维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现将玛曲县应急管理局对玛曲县阿万仓镇金东加油站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决定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8日至8月16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与玛曲县应急管理局反映。

受理时间:8:30-12:00,14:30-18:00

联系人:郭拿荣联系电话:0941-6123680

附件:玛曲县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结果

玛曲县应急管理局

2025年8月7日



玛曲县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结果

处罚对象

处罚决定书编号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条款

行政处罚内容

备注

玛曲县阿万仓镇金东加油站有限公司

(玛)应急罚〔2025〕1号

2025年7月29日,对玛曲县阿万仓镇金东加油站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加油站1、加油区某些工作人员穿保安服加油,未穿防静电工作服;2、加油岛上存在纸箱可燃物,没有与加油机保持3米直线距离;3、加油站作业区与辅助服务区之间没有划分黄色实线。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45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99条第五项、第102条规定。

对玛曲县阿万仓镇金东加油站有限公司处以人民币11000元(壹万壹仟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