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曲县2025年度民贸民品企业贷款贴息资金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12-04 11:09:31来源: 点击:[]
为了进一步落实好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企业贷款优惠政策,支持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保障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的特殊需求,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民贸民品企业贷款贴息引导支持资金的通知》(甘财金〔2025〕13号)精神,省级下达玛曲县2025年民贸民品企业贷款贴息引导支持资金229万。按照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民族事务委员会、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印发的《甘肃省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管理办法》的通知(甘财金〔2022〕32号)、《全国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名单》(甘民委〔2025〕71号)、甘肃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印发的《关于确定甘肃省民族贸易县内民族贸易企业的通知》(甘民委〔2023〕34号)的相关规定,经县内各民贸民品企业申请,县委统战部、财政局集中会审,2025年度我县符合贴息条件的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企业为3家(其中:民贸企业1家,民品企业2家),贷款笔数12笔,贷款本金8530.2万元,应贴息金额为105.0983万元,实际贴息105.0983万元。现将我县2025年度民贸民品企业贷款贴息资金拟发放情况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若在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以通过电话或者书面形式反映,内容必须客观、真实。经查证属实的,将按照管理办法惩处。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4日至2025年12月11日,共7天。
受理电话:中共玛曲县委统战部 0941-6121433
玛曲县财政局 0941—6121900
公示落款:中共玛曲县委统战部 玛曲县财政局
时 间:2025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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