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曲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开展春季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发布时间:2019-03-14 21:50:05来源: 点击:[]
为切实做好我县春季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预防校园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3月8日召开局领导班子会议,决定从3月11日起利用1个月的时间在全县开展春季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我局高度重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成立了以局一把手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成立三个专项整治组,每组负责两个乡镇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二是与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分别签订《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责任书》、《餐饮业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承诺书》、《流通环节食品安全责任书》、《小作坊责任书》、《餐饮单位餐厨废弃物处置告知书》、《加强餐厨剩余物(泔水)管理承诺书》。要求各学校餐厨废弃物应有专门标有“餐厨废弃物"字样的密闭容器存放,做到日产日清。严禁向生猪养殖户提供餐厨废弃物,尽量控制好供应量,做到每餐少剩余。要求学校、幼儿园食堂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台帐,如实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随时备查。
三是严查索证索票制度是否落实。认真核查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要求自行指定专门供货商不得随意在其他商铺采购食品,重点检查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存在国家禁止使用或来源不明的情况,严查食用油脂、散装食品、禁止使用一次性餐盒和筷子。四是积极防控非洲猪瘟。要求各学校、幼儿园以猪肉和猪肉产品为重点,严格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索取并留存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合格证明等产品合格证明。五是重点检查校园周边餐饮单位是否签订“三书一协议”,采购猪肉必须持有“两证两章”,严禁使用有毒有害、变质和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的肉类加工食品,严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霉烂变质原料等生产加工食品。六是对销售“三无”食品和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过期变质及“调味面制品(辣条)、豆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膨化食品、糖果、饮料”等2元以下小食品的行为将予以严厉打击。七是是规范经营秩序。校园周边不得在室外摆摊设点经营食品、小吃等商品,坐商要归店。
此次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24人次,共检查采日玛乡、齐哈玛镇学校食堂(含托幼食堂)3家,食品流通单位15家,食品小作坊5家,餐饮单位8家,排查隐患17处,执法人员当场下达责令整改1份。主要问题有食品原料采购台账记录不规范,食品留样制度执行不规范等。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了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改善学校食堂设施与环境卫生条件,健全并落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加工制作行为,严厉打击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使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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