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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藏族自治州玛曲县 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第十一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3-10-24 16:49:04来源: 点击:[]

根据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问题编号:1(逾期未完成) 玛曲县64.6%的天然草原存在不同程度的退化,其中沙化土地面积8.812万亩,沙化草地面积达54.31万亩。特别是黄河首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存在严重草原退化、沙化现象,形成多处黑土滩。河水常年冲刷造成大面积水土流失,导致玛曲县7个乡镇140多公里黄河干流岸线范围内存在多处崩塌点。

整改目标:推进草原生态保护与修复治理项目建设进度,黄河玛曲段岸线崩塌点得到有效治理。。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

整改情况:(一)玛曲县可放牧草场 832.9万亩,可承载牲 155.1万羊单位,经统计实际全县饲养量达 176.57 万羊单位。一是根据《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草局关于印发<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 >(财农[2021]82)保持政策目标、实施范围、补助标准、补助对象四稳定要求及《财政厅 农业农村厅 甘肃省林草局关于印发甘肃省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甘财农[2022]4)下发玛曲草畜平衡面积依然沿用第二轮草畜平衡面积 1023.02 万亩。2021 年下达的理论载畜量为 240万羊单位;二是 202310月州林业和草原局下发我县最新理论载畜量为243.8万羊单位,三是根据省林业和草原局工作安排,我局结合第三轮草原补奖政策禁牧区域,利用无人机遥感先进技术进行了无人机监测,同时,积极配合县补奖办、县农业农村局对各乡(镇、场、园区)草畜平衡和草原禁牧相关资料进行了抽查。通过一系列措施,进一步提高了草畜平衡管理能力,加大了对草原禁牧休牧轮牧、草畜平衡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管力度。

(二)截至目前,尚有 46.01 万亩沙化土地未开展治理自 2021年环保整改工作开展以来,玛曲县累计治理沙化土地 4.289万亩、沙化草地 16 万亩,在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查(第十一项)问题表述中,玛曲县 64.6%的天然草原存在不同程度的退化,其中沙化土地面积 8.812 万亩减少了4.289万亩,下降了 48.67%,沙化草地 54.31 万亩减少了16 万亩,下降了29.46%。在存在问题尚有 46.01 万亩沙化土地未开展治理中玛曲县沙化土地剩余 5.72 万亩 (4.3326 万亩为天然固定沙地),沙化草地剩余 40.29 万亩。2023 年完成沙化土地治理1.2 万亩,沙化草地治理 1.98 万亩,经过治理沙化土地植被平均覆盖度达到 45%以上,沿黄沙化基本得到了控制,面积不再增加,生态趋于稳定。同时申报了《十四五期间双重规划项目》、《甘南黄河上游水源补给区玛曲县沙化草地巩固提升建设项目》、《黄河上游玛曲段草原生态保护与修复示范项目(第一期)》,正在积极争取中。

(三)黄河玛曲段岸线崩塌点得到有效治理甘肃黄河玛曲段防洪治理工程(一期)核定工程概算总投资 3.57 亿元(其中中央资金 2.51 亿元 ,地方配套资金1.06 亿元 。新建护坡及护岸 91.17 公里 ,后经2017 年设计调整为 86.15 公里 ,工程涉及河曲马场 、尼玛镇、采日玛镇、欧拉镇、齐哈玛镇、曼日玛镇,计划建设工期三年。该工程的实施将根本上遏制黄河上游生态恶化的趋势,使广大牧民群众期盼已久的草场塌岸得到彻底治理,对于缓解草畜矛盾,促进项目区畜牧业健康持续稳定发展,对于保持项目区牧村社会和谐稳定具有举足轻重的推动作用。黄河甘肃玛曲段河道防洪治理工程 (二期),该项目已列入《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规划》、《玛曲县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工程概算总投资 5.4亿元。主要建设内容: 新建护坡、护岸 48.49里,涉及木西合乡、河曲马场、阿万仓镇、采日玛镇、曼日玛镇、尼玛镇镇、欧拉镇、欧拉秀玛乡,全面治理黄河干流岸线范围内存在的多处崩塌点。

整改结论:完成任务并长期坚持。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曲县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31023日至20231027日,共5天。

受理部门:曲县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941—6125029。

联系地址:甘南州生态环境局玛曲分局一楼。




曲县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

                   意见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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