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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曲县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03-19 15:49:05来源: 玛曲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点击:[]

为加快玛曲县农牧村电子商务发展,不断推进农牧村流通现代化,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开展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19〕58号)和《甘肃省商务厅 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扶贫办〈组织开展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申报工作方案〉的通知》、《甘肃省商务厅、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度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商务电商发〔2019〕366号)及甘南州藏族自治州商务局《关于转发<关于印发2019年度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州商务办〔2019〕2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玛曲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聚焦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导向、合作共赢”的原则,以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为抓手,加强农村流通设计建设,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促进产销对接。以农牧村青年、大学毕业生、能人大户、电商龙头企业等群体为主体,建立电商人才培训体系,壮大现有电商专业人才队伍,提升现有电商从业人员的素质,深度开发玛曲县农村电商发展潜力。以拓宽玛曲县农畜特产品网络销售渠道为目标,促进农村产品上行,推动农村产品向品牌化、标准化发展,实现玛曲县农村产品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培育一批玛曲县农产品网络知名品牌。依托万村千乡工程、供销、邮政、物流流通企业、电商企业,搭建玛曲县农牧村电子商务平台,培育和壮大农牧村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加快农牧村电子商务支撑保障体系建设,促进农牧村电子商务普及应用以及扶贫带贫、产销对接、便民消费等成效明显,网络零售额、农产品网络零售额等指标整体增速高于全国农村平均水平,促进牧业增效、农牧民增收。

二、基本原则

(一)聚焦精准,助力扶贫。聚焦精准落实,以电商促进农民增收助力脱贫攻坚为工作核心,在物流、培训、供应链等项目建设上,以具备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为服务重点,加快补齐农村流通基础设施短板,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促进产销对接,拓宽玛曲县农产品上行渠道,建立农村电商发展与贫困户脱贫的利益联结机制,着力提升建档立卡贫困村电商服务水平。

(二)政府引导、市场发力。以“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市场优化”为指导思想,充分发挥市场和企业的内生动力,依托龙头企业,围绕产销结合,通过以项目带脱贫,以产业带脱贫,提高农村电子商务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建立政企良性互动机制,强化政府在产业规划、政策引导、服务企业等方面的作用,加强监督管理,营造一个开放、包容、公平的农村电商营商环境。

(三)因地制宜、协调推荐。立足玛曲县的实际情况,积极探索适应当地实际的农村现代流通和县域电商发展的新模式,推动电子商务应用向农村发展和辐射,通过“三变”推动、“三产”联动、“三型”带动,加快电子商务进农牧村,深化电商在农业农村中的应用,加强对当地特色农畜产品的品牌培育,提升产品的标准化水平,提高品控能力,推动电商与特色农业、乡村旅游、民俗文化等地方优势产业的有机融合,拓宽玛曲县农畜特色产品的销路,提高网络零售额,增加农牧民收入。

(四)资源整合,信息畅通。充分利用全县现有市场、信息资源,支持企业利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发展移动电子商务,实现电子商务资源共享,促进线上和线下交易的有机结合。依托邮政服务网点、“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牧家店、乡镇商贸市场、合作社等资源,建立和完善农牧村商务信息应用与共享机制,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

(五)挖掘潜力、巩固提升。深度挖掘农村电商发展潜力,整合现有资源,促进电子商务与地方产业的深度融合,健全农村现代市场体系,扶持玛曲县特色产业,进一步延长电商的价值链和供应链,扩大惠及群体,促进稳定增收,加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

三、主要目标

通过开展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加强农村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以电商促进农民增收助力脱贫攻坚为工作核心,初步构建起以“一品牌、二引擎、三基础”为主要内容的玛曲农村电商发展机制,即“一个公共品牌,人才、网货双引擎,公共服务、物流仓配、乡村站点三支撑”,建设完善县域电商公共配送中心,提供网销商品的品控分拣、打包配送等功能,承担集采统储、互采分销、统配统送及协调售后服务等相关工作。积极打造与电子交易、网上购物、在线支付协同发展的农村物流配送服务,建立适应“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需要的农村物流信息服务平台和配送体系,鼓励包括邮政、供销、商贸流通、第三方物流等各类企业主体资源共享,采取市场化的方式建立完善农村电子商务的物流配送服务体系。以乡村站点为依托,为农民提供在村购物、售物、缴费等一站式的便民服务;积极推动电子商务与特色工业农业、休闲旅游业、商贸流通业等产业的融合,发展培育一批电子商务龙头企业,提高市场竞争力;依托物流企业及网货产品加工企业、冷链流通企业,综合性的县域农牧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农牧村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体系、农牧村电子商务培训体系、农畜特产品电子商务供应营销体系、农畜特产品质监体系,推动和促进农牧村消费品、农畜特产品流通交易的线上线下融合发展。进一步促进牧业增效、农牧民增收、农牧村发展,提升玛曲县农牧村电子商务发展水平,增强玛曲县农畜特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以学生、建档立卡贫困户、创业青年、基层干部、致富带头人等重点培训群体,建立玛曲县电子商务培训体系,通过开通初级班、中级班、高级班对不同人群开展具有针对性的培训。力争到2020年底,建成县级公共服务中心1个;提升改造及新建服务站点41个;建成物流配送中心1个,农产品冷链仓库1个,全县乡(镇)、村物流覆盖率达到100%,快递到乡镇,配送延伸到村,提高电子商务配送时效,打通农牧村配送“最初一公里”“最后一公里”;全县电子商务交易额和网络零售额年均增长30%,规模以上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比率达80%以上;培育8家以上电商企业实体,累计培训电子商务人才3000人次(其中建档立卡户培训不少于40%),带动相关创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上(其中建档立卡户不少于30%)。

四、实施内容

(一)农村流通基础设施。

1.网货供应中心体系建设运营。

利用闲置厂房建设玛曲县网货供应中心,整合对接县内的网货供应体系和网销体系;指导供货单位进行标准化生产、加工;健全“三品一标”基础数据库,完善农畜特产品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和农畜特产品安全追溯制度,建立农畜特产品溯源品控体系,实现玛曲县特色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可追溯管理;立足玛曲县牛羊肉、乳制品、中藏药、冬虫夏草、民族用品等优势产业,推进玛曲县特色农产品网货化设计、合规化生产、多渠道营销建立健全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加强农产品电商销售与旅游产业的深度融合,助力乡村振兴,实现农牧民脱贫致富的目标。

网货中心负责网货研发、标准制定、质检、统筹货源、为网商多模式供货、售后服务等一体化电商运营。销售端对接响应包括网店、微商、东西扶贫协作团购、电商平台活动供货等各类电商销售的供货需求。通过对供应端和销售端的整合、网货中心的专业化标准化运营,从而完善玛曲县农产品的产、供、销体系。

2.农产品溯源品控体系建设运营。

健全“三品一标”等基础数据库,建立农畜产品全程溯源管理制度,记录农产品种子、种养殖、加工、包装、检测、运输、销售等关键环节的信息,实现“从田间到餐桌”可追溯模式。为部分有品牌有SC的农畜产品企业建立“一品一码”,为部分有生产销售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建立 “一户一码”,消费者扫码即可查询产品详情并一键直达购买。统一印制防伪溯源二维码,用于产品溯源标识,实现一码溯源、全程可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

3.农特产品公共品牌建设营销。

玛曲县公共品牌建设。重点对玛曲牛羊肉、乳制品、蕨麻、中藏药、冬虫夏草、麻花艽、藏式服装、民族用品等农特产品、民俗用品进行品牌化建设。向国家申请注册玛曲公共品牌商标并进行完整的公共品牌形象建设;在此基础上,形成公共品牌产品标准化体系及公共品牌授权管控体系,由行业协会负责执行公共品牌授权管控工作;用好“阿万仓牦牛”“欧拉羊”农产品地理标志,营造和扩大舟曲农产品纯天然、无污染的品牌形象,提升玛曲县公共品牌的全国形象地位;并配合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做好名牌产品、“绿色”“有机”“无公害”等认证工作。

玛曲县公共品牌营销。举行县域公共品牌推介发布会,对玛曲县打造的县域公共品牌和旅游公共品牌在省级以上地区召开县域公共品牌推介发布会;打通农畜产品上行多渠道,与1688、淘宝、天猫、京东、一号店等知名第三方平台合作开设特色馆等,通过整合县域产品资源及支持企业利用第三方平台,拓宽县域农产品网络销售渠道;依托甘肃省内各大商超、特色产品展示中心、电商村级服务站点设置“扶贫专柜”,代销贫困户自产的农副产品,创新电商精准扶贫模式,为贫困户增收脱贫开辟新路径。

4.孵化品牌龙头企业

在玛曲县当地现有的农畜产品品牌企业、生产加工企业、农业合作社以及返乡电商创业者中筛选有意愿、有实力的企业作为重点孵化对象,为其导入电商资源、培养电商运营能力、授权公共品牌使用、给予电商发展奖励,逐步建立“互联网+生产基地+建档立卡贫困户”“互联网+农业合作社+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营销模式,突出网络品牌口碑式的营销重点,逐步形式“线上下单,线下发货”的销售方式,实现农产品增效、农牧民增收。每年至少组织1次县域农畜特产品、手工艺品、旅游产品、旅游商品等到省内外参展或外商到玛曲县参加展销,提升玛曲县本地优质农产品品牌知名度和扩大品牌的影响力,与销区和采购商建立稳定、长期的合作关系,采取订单式的种植和生产模式,保障货源的质量和稳定的供货渠道。

5.旅游电商体系建设营销。

旅游电商体系建设。将黄河首曲第一桥、七仙女峰、乔科大沼泽地各个旅游景点及全县农家乐、农家客栈,门票、交通、接待与美团、飞猪、携程、去哪儿等网站互连互通,实现网络预定、预售;建设玛曲县旅游接待电商平台,包括网站、手机APP、旅游服务公众号并保持高效运营;制作玛曲县农特产品、自然环境、民俗文化、旅游资源等的VR虚拟体验场景;制定玛曲旅游接待服务标准,统一玛曲旅游电商运营机制,实现品牌化、标准化的高标准旅游服务、营销体系。推动玛曲县农旅一体化产品、品牌建设,指导玛曲各旅游景点、农家乐展示销售有玛曲公共品牌授权的标准化玛曲农特产;指导玛曲农特产企业在产品销售网页、包装上宣传玛曲旅游景点,推动玛曲县农特产品与旅游产品完成农旅一体化建设。

玛曲旅游营销。打响“天下黄河第一湾”“格萨尔发祥地”“世界最大最美湿地草原”“藏民歌弹唱故里”“中国赛马之乡”五张旅游名片;注册玛曲县旅游公共品牌,向国家相关单位申请注册旅游品牌商标、争取相关荣誉等;创意设计玛曲县旅游品牌的VI体系,设计制作玛曲县旅游品牌的贴标标签,策划录制玛曲县旅游品牌的视频广告片;打造一个玛曲农特产+旅游节会(学习盱眙龙虾节),并争取使这个节会入围农业农村部每年丰收节的“5个100系列节会”;围绕这个节会开展玛曲公共品牌营销推广,包括节会前中后期的营销策划、网络推广、玛曲公共品牌及节会的视频创意录制等;以藏地文化、风俗习惯、生活场景为创作背景,打造1-2个玛曲网红打卡地,培养玛曲本地网红;在国家级、省级、州级媒体以及微信公众账号、微博、今日头条等新媒体网络平台宣传推广玛曲县旅游景点以及农副产品,制作宣传片、电视、平面媒体、车身广告、形象广告、公益活动等进行宣传。

6.县乡村三级分拨仓储体系建设运营

按照县、乡(镇)、村三级网络构架和“多站合一、资源共享”的模式,合理规划和布局物流基础设施,共同推进三级农牧村物流体系建设。通过公开遴选或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在县域构建1个县级冷链仓储物流中心,在6镇2乡1场1站建立乡镇级电商物流服务站(依托提升改造的乡镇电商服务站),在41个行政村建设乡村级物流服务点(依托提升改造的村级电商服务点),逐步形成“县有中心、乡镇有站、村社有网点”的县乡村三级仓储分拨网络体系。到2020年,全县乡(镇)、村物流覆盖率达到100%,贫困村实现全覆盖。

抢抓天津与甘南东西扶贫协作机遇,在天津异地仓储中心,融合物流资源,拓宽农畜特产品上行渠道,支持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协同发展,鼓励电商、商贸、供销、物流企业积极参与城乡供应链、物流链整合,优势互补。

7.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运营。

通过资源整合将本地物流服务商集中到物流配送中心,实现统一配送、小规模跨区域转包服务,为物流企业节约运营成本。建立4条物流线路,实现48小时全覆盖,购置配送专用车辆和专用冷藏运输车,满足冷藏货物的储存、包装、配送等一体化要求。通过统一配送体系的建设运营,降低减少物流资费、减少生鲜农特产品运输损耗,物流配送成本下降30%以上。通过以奖代补形式鼓励各类物流企业参与农村物流体系建设,真正打通“农村最后一公里”。

8.智能物流信息系统建设运营。

建立物流仓储信息管理系统,对接县内各家快递企业的数据,完成实时数据对接,快件上下行分拨分发。通过系统实现物流小包信息的查询及物流需求信息的发布,进一步丰富系统功能,着重解决“最初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的物流问题。充分利用县级物流配送中心进行调度、清分、总包、散件外走,信息电子验单扫描、电子录入、实时监控做到全程邮件追溯。

(二)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

1.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运营

利用玛曲县现有的闲置资产或闲置厂房改造一个1500平方米左右的玛曲县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电商公共服务中心,设立运营办公区、创客孵化区、电商人才培训区、创客苗圃区、O2O展销中心等区域。纳入承接玛曲县电商示范县建设的各个服务机构,以及玛曲县当地为电子商务企业提供专业的网站建设、商品定位、产品摄影、美工策划、网络推广等本地电商服务企业,为全县电商企业和创业者提供电商赋能支撑,构建“技术支持+培训孵化+产品对接+品牌建设+网络推广+其他增值服务”的全方位服务模式。以电子商务为手段,在农业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加强互联网技术应用和推广。

服务中心以帮助本地市场主体、促进本地产品电商销售、加速传统企业电商转型、实现本地电商扶贫助农为目标,配备具有一定运营经验的专职运营人员,以本地农村电商服务站、电商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社、创客、建档立卡贫困户为服务对象,提供产品展示介绍、电商政策咨询、电商企业孵化、特色品牌培育、商标注册指导、产品包装设计、网站托管服务、网店装修服务、产品照片拍摄、产品详情页制作等服务,根据各企业存在的问题,积极开展了有针对性的定制化服务。

同时,电商服务中心运营团队还要做好包括玛曲电商发展规划、所需电商资源导入、玛曲电商扶贫牵头组织、玛曲示范县各服务商统筹协调、玛曲示范县运营数据上报及宣传推广等各项工作。打造项目制、主动化、深入企业一线服务的玛曲电商发动机。

2.乡镇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体系建设运营

乡镇电商服务站。对已建成的8个乡镇级电子商务服务站进行改造提升,乡镇服务站建设面积30-40 ㎡,配备专业的电商工作人员2-3名,服务站设运营、产品展示、培训和物流配送等场所。电商专业运营人员主要负责本乡(镇)电子商务产业的技术指导、产品整合、人员培训、带动本乡(镇)贫困户、代运营及物流配送等工作。

村级电商服务点。对已建成的15个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进行提升改造,并依托村上小卖部、返乡创业者、合作社等有经营活力的点新建18个电子商务服务站点。村级服务点建设面积10-30 ㎡,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如货架、办公桌椅、电脑、打印机等,统一门头、宣传标语、规章制度等。村级服务点为村民免手续费提供代买代卖、收受代发、充值缴费、信息发布和取送货物、以及各类生活电商服务等。同时,支持农村专业合作社等组织开展电子商务,打通农村“网货下乡”的最后一公里和“农产品进城”的最初一公里,方便农牧民生活。

(三)农村电子商务培训。

1.开展农村电子商务系统化培训。

着重对玛曲县党政机关、基层干部、合作社员、创业青年、具备条件的贫困户等群体开展农村电子商务的培训。健全电子商务人才培养和引进机制,建立电子商务发展人才库,加强与企业开展合作,建设电子商务人才实训基地,引进国家认可的专业机构、国内知名电商学院等专业机构专家师资力量,培育符合企业发展实际的电子商务人才,鼓励个体工商户、未就业人员,农牧村致富带头人、大学生等开设网店,实现创业就业。针对县直各部门、乡镇主管领导、电商干事、乡村服务站(点)工作人员、大学生村官、创业青年及相关企业,分层次开展有针对性的电子商务专业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将由原先的统一培训电商开店的模式,细分为美工、文案、视频制作、抖音、直播、微商、打包员、客服、云客服、快递员等工种,并在培训的过程中注重实操性。全年举办培训班不少于64场,两年内电子商务培训达3000人次,带动新增就业人员200人以上。建立培训转化机制,加强培训与用工企业对接,加强孵化培训。

建设网上培训平台,包括PC端的网站培训平台和手机端利用微信等各类APP进行的微课堂培训平台,使得县内电商从业者更方便、随时随地学习电商,将电商培训资源长期化、固定化,

2.县域电子商务大数据平台建设运营。

建设玛曲县电子商务大数据中心,采集玛曲县农文旅上行大数据、电商下行大数据、电商服务大数据;在玛曲县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大楼展厅,安装大屏幕动态展示玛曲电商发展大数据;在玛曲电商公众号定期提供电商大数据及分析报告,分析玛曲县产业品牌企业发展状况、网商成长状况、电商服务发展状况、生活电商服务发展状况,综合出台玛曲县电商大数据分析报告并用以玛曲电商发展决策参考。

五、资金使用方案

1.玛曲县农村流通基础设施建设(1400万)

招标

分包

建设项目

分配

资金

第一包

网货供应中心体系建设运营

200

农产品溯源品控体系建设运营

100

第二包

农特产品公共品牌建设营销

250

孵化品牌龙头企业

100

旅游电商体系建设营销

150

第三包

县乡村三级分拨仓储体系建设运营

350

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运营

200

智能物流信息系统建设运营

50

2.玛曲县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300万)

招标

分包

建设项目

分配资金

第四包

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运营

180

第五包

乡镇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建设运营

120

3.玛曲县电商人才培养体系建设(300万)

招标

分包

建设项目

分配

资金

第六包

开展农村电子商务系统化培训

200

县域电子商务大数据平台建设运营

100

六、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9年4月-2019年8月)。

对全县电子商务发展情况、产业发展情况、电子商务发展基础等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挖掘全县发展农牧村电子商务资源。成立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确定乡(镇)、村电商服务点。利用新闻媒体、报纸传单、悬挂横幅等形式对电子商务进农村进行广泛宣传动员,营造发展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9年9月-202012月)。依照实施方案,做好项目实施工作,确保按时按质保量完成。组织相关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开展中期评估,及时调整建设项目,完善推进措施,确保规划目标落实。

(三)总结提高阶段(2021年1月-20214月)。

由玛曲县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实施情况开展全面检查和验收,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经验,促进全面提升发展,打造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样板。

(四)全面推广阶段(2021年4月后)。

全面总结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成功经验,并结合我县实际,全面推进电子商务向农村各行各业有序推进,用移动互联网改变城市面貌。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玛曲县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县长任严和平组长,常务副县长图哇甲任副组长,县财政局、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扶贫办、残联、妇联、团县委、各乡镇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各乡(镇)落实1-2名电子商务信息服务助理员,负责收集生产、生活资料需求信息,做好信息收集、上报和购销对接服务。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创建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会议,不定期召开电子商务企业、行业协会和运营商座谈会,研究电子商务发展工作,解决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创新金融扶持。协调金融机构在利用传统信贷业务支持电子商务企业、专业合作社、网店发展的基础上,扩大电子商务企业、专业合作社、网店贷款抵质押品范围,缓解电子商务企业、专业合作社融资难,网店店主缺少周转资金等问题,同时提高中小企业信贷审批和发放效率。

(三)明确职责分工。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财政局、扶贫办是项目推进工作的责任主体,对电商进农村示范项目实施方案落地、项目落实取得实效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相关部门作为项目的具体实施主体,抓好对项目的实施。

(四)强化监督检查。要按照《实施方案》做好项目日常监管,将《实施方案》、项目和资金使用情况在当地媒体或网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建立项目台账制度,明确责任人和进展时限,及时报送项目进展情况。建立项目定期汇报督查制度,电商中心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督查,发现问题应立即督促整改,重大问题及时上报。财政部门做好资金与项目管理,保证示范项目的资金安全,确保专款专用。

(五)支持电商专业人才引进。引进电子商务领域优秀技术人才和电商产品运营人才,把农村电子商务创业者纳入到农村实用电商人才培训,重点培养,给予扶持,对为我县电子商务发展作用突出贡献的电商人才给予实际奖励。

(六)加强媒体宣传。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直播等新媒体加大电子商务进农村相关法规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充分利用“甘南日报”、“秘境玛曲”等平台,对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持续宣传,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定期发布重点工作、适时通报工作进展、及时征询了解各方意见建议等,总结推广在发展电子商务及电子商务进农村方面的典型经验和做法,赢得各界关注、支持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传统媒体对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进行跟进宣传,号召社会各方积极参与。引导县乡各级组织充分发挥新媒体的作用,在舆论宣传方面形成微博、微信网络宣传矩阵,努力为加快推进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营造良好环境和氛围。

七、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

(一)明确责任分工。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审核项目实施过程中有关材料、实地考察及业务指导等;监督、协调、处理项目执行中的有关问题;组织或者委托第三方进行项目验收等;组织进行项目绩效自评4个方面的工作。县财政局负责对项目资金使用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项目管理、调度、验收等工作。县审计局负责对项目工程实施进度和项目效益进行全程跟踪审计,并协助做好项目评估审验工作。

(二)规范项目实施组织管理。

1.切实加强项目管理,项目实施要坚持质量优先原则,不盲目追求大数量、高比例、全覆盖等“数字成效”、认真开展全面摸底规划,细化工作方案。项目要严格按照已备案的工作方案进行,确保项目内容、实施进度一一对应,不得随意变更增加;选拔项目承办企业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政府补贴等相关规定,严格审查申报项目承办企业资质,履行政府集体集体决策程序,通过招投标等公开规范方式组织进行。

2.与中标企业签订的合同内容必须严格依照相关政策通知要求,对照项目实施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履行招投标承诺、工作内容、执行细则等要求,项目进程、检查验收、权力责任等明晰无歧,工作表进度必须与付款进度紧密联系。

3.加强资金支付管理,提高中央资金使用效率,加强项目实施监督,加快合规执行进度。资金拨付必须严格按照预算管理及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等有关规定,依照合同约定,对照项目进度,按照项目内容,及时开展阶段性检查验收合格后有效、安全支付,不得违规预付资金、超进度拨付或延期付款。

4.建立健全事中管理跟踪检查制度,健全机制,整合各部门力量,协调审计、纪检等单位加强对项目和资佥的定期现场检查。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第三方机构对项目推进关键环节的成效管理和资金使用情况全面检查,形成明确验收意见。每季度委托专业团队或机构,对承办企业的资金使用、专账管理等情况进行定期核查,对企业提供的相关工作成效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形成核查意见,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项目实施期满后,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项目进行自查验收,查缺补漏,完善项目事后筹划,确保农村电商长期可持续发展。

5.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及时发现总结问题,弥补完善不足,确保项目实施成效。切实加强项目承办企业履约能力的考核,建立项目退出和替补机制,对实施效果差不能持续运营,缺乏履约能力的承办企业,要依照相关规定加大督促力度或考虑采取中止合同等措施及时调整。对工作方案中不符合玛曲县经济社会发展变化,确需调整的内容,应提前将项目调整情况及调整原因报省商务厅备案,乡村站点的建设运营实行动态管理,确实不符合经济客观规律,服务运营发挥成效差的站点,要及时盘活资产、调整布局,对运营成效突出,引领效果好的站点,可给予倾斜支持,扩大功能辐射范围,发挥集聚效应。

6.在玛曲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置“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专栏”,及时公示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综合示范项目绩效目标、项目实施重大情况、项目建设进度月更新通报等相关内容,并报送省商务厅公示备案。

(三)规范中央资金使用管理。

1.专款专用。设立财政专账,中央财政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骗取、挪用和截留专项资金,对违反规定的,将收回已拨付的专项资金,对违规使用的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2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支持范围。围绕农产品上行和脱贫攻坚任务,统筹使用财政资金,充分发挥好中央财政资金示范引导作用,中央财政资金用于支持玛曲县新实施的项目内容,不得归垫以前已发生的相关费用。项目资金一是不准用于支持楼堂馆所建设项目,二是不准用于网络交易平台建设,三是不准用于购买流量支出,四是不得用于工作经费支出。如有违反,将被取消综合示范资格,收回中央财政专项资金。

3.支持方式。因地制宣采取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支持方式,通过中央财政资金引导带动社会资本共同参与农村电子商务建设。各类奖补、奖励支持政策项目必须符合中央资金支持项目范围,要做好前期调研筹划,规范完善评价制度,细化操作标准,明确支持比例和上限,注重项目推进与成效发挥,避免无标准全覆盖性质的盲目资金支持。

4.资金拨付。确定规划项目方案,组织招投标和项目实施。示范项目通过中期绩效评价,第二笔中央财政资金下达后,按照实际拨付资金数开展后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