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曲县司法局关于公布 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举报方式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20 15:51:28来源: 点击:[]
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相关部署要求,玛曲县司法局向广大人民群众公开征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现将举报方式公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一)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的线索。
(二)人民调解员在矛盾纠纷调处中,利用宗教、宗族、家族势力干扰民事纠纷,煽动群众情绪,挑唆群众聚集滋事的黑恶势力。
(三)司法行政系统人员涉嫌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或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关系网的线索。
(四)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等人员,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分子勾结,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中歪曲事实,偏袒一方、徇私枉法等行为的线索。
(五)其他与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服务机构及人员有关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二、举报方式
如发现上述违法犯罪线索,可通过电话、邮箱、信件或上门等方式进行实名举报或者匿名举报,我们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打击报复举报人、证人的,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电话举报和上门举报受理时间为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 30-12 : 00和下午14: 30-18:00, 其他举报方式无时间限制。
单 位: 玛曲县司法局
举报电话: 0941-6121054
举报邮箱:maquxiansifaju@163.com
举报地址:玛曲县司法局(玛曲县尼玛镇团结西路4号)
邮 编: 747300
特此公告。
玛曲县司法局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