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组成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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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2-05-26 09:46:50来源: 点击:[]

简介

玛曲县审计局为玛曲县人民政府职能部门,成立于1984年,下设三农资金审计中心1个事业单位。内设综合办公室、财政和行政企业事业审计股、经济责任和自然资源审计股3个股室。核定人员编制23名,其中:核定行政编制6名(领导职数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核定事业编制17名。现实有人员15人。

主要职责

(一)玛曲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职责。玛曲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接受县委审计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县委审计委员会具体工作,研究提出审计领域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政策建议,组织研究审计工作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等重大问题,协调推进和督促落实党中央、中央审计委员会和省委、省委审计委员会、州委、州委审计委员会及县委、县委审计委员会决策部署,研究提出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组织协调审计协作有关事项。县审计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相关工作,接受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的统筹协调。

(二)玛曲县审计局职责。

1.综合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日常党务政务;负责重要会议有关文件起草会务组织保障;负责拟定年度审计计划,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督办工作;负责局机关档案、保密工作;负责局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学习培训、综合治理、环境卫生、财务、后勤工作;负责局机关党建、意识形态及党风廉政建设等日常工作;负责审计统计及资料分析工作;负责局机关计算机应用及管理;负责审核和复核局机关审计报告、审计决定及审计业务文书格式;负责举办审计听证会;负责局机关网络系统的维护与管理。增加承担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相应的职责。承办局机关人员的调配、考核考勤、奖惩等工作;承担局机关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离退休干部、教育培训和审计专业技术职称考试申报等工作;负责有关法规、规章草案、制度的起草工作;复核、审理审计业务事项;负责机关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审计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或县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承担审计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和审计工作质量检查指导工作。增加计算机审计和审计业务电子数据的采集整理职责。

2.财政和行政企业事业审计股。负责审计县级财政预

算执行情况,税收政策执行及税收征管情况、乡镇人民政府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的审计,并向县政府提交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负责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审计;负责审计县政府有关部门及下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负责审计与县级财政拨款缴款的政党机关、社会团体的财政财务收支;负责审计由县政府主管部门管理和受有关部门委托的社会团体管理的医疗、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险基金的财务收支以及各项社会福利、救灾救济、优抚安置和社会捐赠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负责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审计监督;负责审计全县牧林水利、资源环保、扶贫开发等专项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负责对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概、预算执行和决算的审计监督;增加重大项目稽查职责。

3.经济责任和自然资源审计股。负责县委、县政府安排和县委组织部门的委托,组织实施对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主要领导干部、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经济责任审计;负责县管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增加县属国有企业监事会职责。

单位领导

杨军民 玛曲县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联系方式:0941-6121330

单位地址:玛曲县格萨尔西街1号

联系时间:周一至周五,早上9:00—12:00,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