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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体广电旅游局

发布时间:2022-05-26 09:27:30来源: 点击:[]

简介:

文体广电旅游局是玛曲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肩负着文体、广电、旅游工作的行政管理工作,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事业、文化旅游产业、广播电视行业、体育产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推进全区文化、体育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有关文体广电和旅游工作方针政策,制定全县文体广电旅游行业设施和服务标准,负责对全县广播电视电影行业实行执法监管。

(二)拟订全县文体和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协调指导文化体育和旅游产业发展;规划指导文体旅游设施建设。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

(三)承担全县公共文体和旅游事业管理职责,推进全县文体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监督指导全县文体和旅游重点基础社会建设。拟订社会文体和旅游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监督管理,不断推进文化体育领域体制机制改革。指导全县各类文体和旅游事业的建设与发展;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

(四)统筹规划全县文体产业和旅游业,组织实施全县文体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引导全县文体旅游业的社会投资。负责全县文体旅游统计工作。负责全县“智慧旅游”建设,强化旅游综合服务功能。

(五)负责全县文化旅游区域、文化旅游目的地、文化旅游项目开发建设和旅游专业村、牧家乐发展指导工作;指导全县休闲度假、自驾车游、红色旅游和乡村旅游发展;协调指导特色潜力行业,整合资源转化为旅游产品。

(六)负责全县文化旅游对外合作、整体形象的宣传推广;参与协调全县文化旅游节庆、重大会展、文化旅游交流活动;指导全县文化旅游产品的开发、全县文化旅游行业政治思想和精神文明宣传教育工作。

(七)负责全县文化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旅游紧急救援;指导全县文化旅游行业的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全县文化旅游行业的诚信体系建设。

(八)推进全县文体旅游科技创新发展,组织协调全县文体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九)组织全县文体旅游教育培训工作,贯彻实施国家文化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和等级标准,负责全县文化旅游社团资格审查;承担全县文学、艺术事业指导、管理责任;指导艺术创作和生产,扶植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县内各门类艺术的发展;归口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体育活动。

(十)依法管理全县文物。研究处理文物保护重大问题,管理协调和指导全县文物的保护、抢救、勘探、发掘、研究、利用、宣传工作,并规划、指导我县博物馆建设。

(十一)推荐申报国家级和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负责县内国家级、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指导、监督工作。申报国家级、省级A级景区和星级旅游饭店。

(十二)管理全县公共图书馆事业,指导图书文献资源的建设、开发和利用;组织推动图书馆标准化、现代化建设。

(十三)推行国家《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突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发展,建立和完善全县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指导有关部门开展社会群众性体育活动,并开展全民体质监测。

(十四)组织我县备战参赛省州以上运动会;组织全县运动会的竞赛事务工作。

(十五)负责行政审批事项有关工作。

(十六)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内设股室:党政综合办公室、宣传监管股、产业发展股

玛曲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机关核定行政编制6名。核定领导职数3名,其中:设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2名(副科级)。

单位领导:

奥赛日 玛曲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党支部书记、局长

1、联系方式:0941-6122781

联系地址:玛曲县姜艾路

联系时间:周一至周五,早上9:00—12:00,下午14:30—17:30

职能职责:

2、贯彻执行党和政府有关文体、广电、旅游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路线、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

3、研究制定全县文化事业、新闻出版事业、体育事业、广播电视事业、旅游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并加以实施完成。

4、依法对我县新闻出版、著作权等工作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对所有文字、音像、电子出版物、报纸、期刊、内部图书等资料及印刷复印、打印行业进行审核、审批、登记、颁发许可证,负责著作权行政执法,依法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调解著作权纠纷。

5、运用广播电视新闻媒体全面、及时、准确地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令,正确把握舆论导向,为推动我县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社会进步提供良好的舆论环境。根据国家、省、市的法律法规,依法管理全县广播电视节目播出和卫星电视节目的接收工作。

6、负责文化体育、旅游市场管理。宣传贯彻文化体育市场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对文化体育经营单位和文化体育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保护合法经营,制止和查处文化体育经营中的违法行为。研究我县文化体育、旅游市场的发展和趋势。促进我县文化体育旅游市场健康繁荣有序发展。负责全县旅游服务行业、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

7、文化馆职责:组织举办群众文化艺术、文化娱乐活动;辅导群众业余文艺活动,做好农村群众文化事业、民间艺术和个体文化户的管理工作。举办当地群众创作的书画展览或交流观摩展出,组织举办短期美术、书法等培训班,积极组织开展各类歌咏比赛活动。搜集、整理、继承、推广民间舞蹈,使之发扬光大。做好馆内的工作,抓好各岗位的工作任务,明确分工,努力做好群众音乐、戏剧、舞蹈、美术、故事、曲艺、文学创作等方面的工作。大力抓好文物保护和管理工作、确保文物不受损坏,掌握好《文物法》和相关的文物知识,熟悉当地的文物情况,善于分析处理出现的问题。

8、图书馆职责:积极做好阅览室和外借室的图书阅借工作,保证借阅时间,对读者文明礼貌,树立读者至上的思想。搞好报刊的装订工作,并完整保存好馆内的报刊资料。认真做好书库的“五防”工作,并经常性地搞好借阅场所及书库的环境卫生。认真搞好图书采编、分类、著录、目录组织等业务工作。

9、博物馆:宣传国家《文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县文物、博物事业的发展需要,负责组织、指导考古、科研、保管、鉴定等业务工作,提出业务工作计划和规划,负责我县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升级申报工作,撰写业务工作总结,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