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日玛镇

发布时间:2023-02-15 15:06:24来源: 点击:[]

简介

曼日玛镇成立于1958年12月,于2017年10月撤乡改镇,距县城52公里,位于玛曲县境东南部,北与河曲马场为邻,东与四川省若尔盖县隔黄河相望,南与采日玛镇相连,西与阿孜畜牧实验站、阿万仓镇相接,境内多为沼泽草地,是著名的河曲马(即乔科马)的中心产地;全镇土地总面积167.56万亩,其中可利用草场165.1万亩,沙化面积5080亩,沼泽2.5万亩;人均占有草场面积154.29亩;全镇辖5个行政村(尕加村、斗隆村、强茂村、智合桃村、耀达尔村),45个村民小组;年末全镇总人口1889户7430人,辖区内有全县最大的两座寺院(参智合寺、夏秀寺),共有僧人686人,其中参智合寺401名,夏秀寺285名。

曼日玛镇行政事业内设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及主要职责统一设置镇党委、镇人大、镇政府、镇纪委、镇人武部机构,分别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地方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履行各自职责。内设行政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及主要职责曼日玛镇为三类镇,设置内设行政机构3个,核定行政编制19名,工勤编制2名。党政综合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分管领导兼任,核定行政编制12名,其中领导职数9名;核定工勤编制2名。其主要职责:负责镇党委、人大、政府日常工作;负责镇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工会、团委、妇联、残联、文秘、信访接待、档案管理、机关后勤等工作。经济社会发展办公室(加挂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牌子)。办公室主任由分管领导兼任,核定行政编制4名。其主要职责:负责镇工业、畜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划、安全生产监督、统计、审计等工作;负责扶贫开发政策和强牧惠牧措施的贯彻落实,稳定和完善牧村基本经营制度;负责镇社会发展规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负责宣传、统战、民族宗教、教育、交通运输、水务水电、国土、科技、文化、卫生、食品药品监管、体育、广播影视等工作;负责镇村建设、环境保护的监督与管理工作;负责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的宣传教育,依法管理镇辖区内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办公室(加挂人民武装部牌子)。办公室主任由分管领导兼任,核定行政编制3名。其主要职责:负责维护牧村社会稳定、国防动员、征兵、民兵训练、预备役管理等工作;负责基层民间矛盾纠纷调解等工作。

内设事业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及主要职责设置事业机构4个。事业编制38名(含镇畜牧兽医站8名)。牧业综合服务中心。中心主任由分管领导兼任,核定事业编制5名。其主要职责:负责林业、水利、畜牧、渔业、草场保护等各类服务工作。负责镇植物疫情监管防控、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等工作。牧经财政服务中心(加挂财政所牌子)。中心主任由分管领导兼任,核定事业编制9名。其主要职责:负责牧村经济经营管理、企业服务工作;负责各类惠牧资金核算核拨工作,参与牧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工作。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加挂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民政事务所牌子)。中心主任由分管领导兼任,核定事业编制13名。其主要职责:将计划生育服务所的职责、牧村社会保障、劳务经济等职责整合,组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负责社会保障、劳务输出和劳动争议以及计划生育各项服务工作。文化服务中心。中心主任由分管领导兼任,核定事业编制3名。其主要职责:负责文化建设和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负责文化广播影视工作;负责“牧家书屋”建设等工作。

主要职责

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在牧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切实落实国家强牧惠牧政策,做好牧业、牧村、牧民工作。

(一)促进经济发展,增加牧民收入。按照国家扶持政策导向,结合当地实际做好牧村发展规划,推动产业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稳定和完善牧村基本经营制度,支持和发展牧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建立完善牧村市场和牧村服务体系,培育特色优势产业和特色经济,引导牧民发展现代牧业。保护基本牧场和草场,组织开展牧业基础设施建设,推广牧业先进实用技术,抓好畜产品生产。加强牧村劳动技能培训,引导牧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牧村建设水平。

(二)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牧村教育、卫生、文化、人口、环保等工作,进一步完善牧村公共服务体系,发展牧村社会公益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牧村社会保障体系,完善牧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强牧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公共产品,提供政策、科技、市场信息和社会经济、救助服务。加强牧村精神文明建设,繁荣牧村文化,提高牧村人口素质,稳定牧村低生育水平。加强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做好防灾减灾工作;指导镇村规划与建设,改善牧村人居环境;拓宽服务渠道,完善解决民生问题的办事制度和程序,改进服务方式,方便群众办事。

(三)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牧村稳定。加强民政、科技、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和镇村规划等社会管理职能。强化牧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加强民事纠纷调解,化解牧村社会矛盾,维护牧村社会公共秩序,确保牧村社会稳定。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健全维护牧民权益机制,保障牧民合法权益,维护牧村社会公平正义。

(四)推进基层民主建设,促进牧村和谐。加强和巩固牧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加强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指导和提高村民委员会自治能力,完善民主议事制度,引导牧民有序参与村级事务管理,推进村务公开,推动牧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牧村社会自治功能。

要把工作重点从抓综合经济管理和生产经营转移到对牧户和各类经济主体进行政策宣传、示范引导、提供服务、营造发展

环境、维护社会稳定和保障牧民合法权益上来。

单位领导

扎西东知 曼日玛镇党委书记

          慈晓燕  曼日玛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联系方式:0941-6122685 13893966126

联系地址:玛曲县曼日玛镇人民政府

联系时间:周一至周五,早上9:00—12:00,下午14:30—17:30

职能职责:

中共曼日玛镇委员会、曼日玛镇人民政府是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设立的,是玛曲县委、玛曲县人民政府领导下的基层党组织和基层政权组织,其主要职责是:

(一)认真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和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指示;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和义务;保证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在本镇的贯彻落实。

(二)科学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稳定牧村基本经济制度,营造良好的牧村经济发展环境,搞好牧村市场监督。

(三)负责本镇、村、企业党的建设和村民委员会建设;负责搞好本镇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政务、村务公开工作;负责领导本镇群团组织和民兵武装的工作;负责指导、协调管理本镇各事业单位的工作。

(四)负责制定本镇畜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本镇牧村产业结构的规划及调整,搞好牧业技术的推广和完善牧、工、贸服务体系建设。

(五)负责搞好牧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牧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牧村建设水平。

(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规划法》赋予的职责,做好本行政区域的镇、村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七)负责贯彻落实各项强牧惠牧政策,搞好牧村土地、草场的承包、流转、管理和草原生态保护及牧民负担监督管理、牧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工作;搞好本镇、村、社的绿化和环境治理、保护以及交通、水利、公益设施的建设、维护等工作。

(八)负责本镇的民主法制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做好各项民事纠纷的调解,化解牧村社会矛盾,保障牧民合法权益,维护牧村社会稳定。

(九)负责搞好本镇的文化、体育、教育、卫生、科技、信息、广播、电影、电视、司法、民政、社会治安、劳动保障、民族宗教等工作,促进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协调发展。

(十)负责搞好本镇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提高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

(十一)依法搞好辖区内天然草场、天然林保护、绿化造林和草原、森林防火工作。

(十二)负责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计划生育的各项政策、法律、法规,搞好辖区内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落实各项目标任务。

(十三)负责本镇机关和所属事业机构的财务管理、统计和干部培训、考核等工作,提高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和服务技能,建立和完善民主决策、干部培训、绩效考核、政务公开、组织建设、岗位责任、议事、信访等各项规章制度。

(十四)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