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曲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信息公开指南
2022年03月01日   作者:佚名 点击数: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快速、准确地查找玛曲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玛曲县人民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制度》等有关规定,我局结合实际编制了《玛曲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一、主动公开

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将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依法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或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属于公开范围。

(一)公开内容

1.领导成员简历、机构设置、工作职能、联系方式等组织机构情况;

2.玛曲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3.本单位年度报告、年度报告解读、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4.本单位工作动态、通知公告及基础动态等信息;

6.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将主要通过玛曲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以县工信商务局名义发布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我局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我局申请获取。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或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属于公开范围。

(一)申请方式

1.书面提出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信函、传真等形式提交申请。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玛曲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玛曲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栏目在线提交申请,也可以下载并填写电子版的《申请表》后,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电子邮箱。

(二)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玛曲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办公地址:玛曲县格萨尔西街1号;

邮编:747300;

接受申请时间:工作日的9:00-12:00,14:30-17:30;

电话:0941-6122905;

传真:0941-6122905:

(三)申请方式

申请人持有效身份证明,按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书面申请

申请人可向受理机构领取《申请表》,填写后向受理机构送交。

2.口头申请

本单位不受理口头申请。如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申请人可以口头申请,受理机构代为填写《申请表》,申请人必须亲自签名或者签章予以确认。

(四)申请的答复

1.答复的期限。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双方确认收到申请书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述期限内。

2.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受理机构将根据情况分别作出下列答复:

(1)属于依申请公开范围的,应当按照规定及时答复申请人;

(2)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3)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对不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咨询;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行政机关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行政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行政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6)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行政机关应当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可以告知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7)行政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可以不予公开。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可以不予公开。

3.答复的方式。按照申请人在《申请表》中的要求,受理机构可以提供纸质文本、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政府信息,并可以通过自行领取、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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