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曲县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1-20 09:54:28来源: 点击:[]
县整改办发〔2021〕4号
甘南藏族自治州玛曲县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一项
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根据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问题编号1:绿色发展理念树得不牢固。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甘肃省要“卸下GDP的紧箍咒,套上生态环保的紧箍咒”。但督察发现,部分地方和部门重发展、轻保护的问题依然存在,个别谈话中,不少领导同志反映,一些干部绿色发展理念树得不够牢固, 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存在层层衰减问题,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压力传导“上热下冷”,在具体工作中,往往算经济账多、算生态账少。甘肃省经济发展相对落后,一些领导干部加快发展的愿望比较迫切,但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认识还停留在口头上,没有转化为行动自觉。
整改目标:各乡(镇、场)及相关部门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正确处理经济发展、资源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把绿色发展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领域和全过程,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增强,重发展、轻保护的观念得到明显扭转。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加强、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县委、县政府,各乡镇党委和政府,河曲马场,县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整改情况:1.印发了《中共玛曲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0年度学习计划>的通知》(玛曲办字〔2020〕44号),明确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纳入学习内容,中心组6次学习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
2.县委、县政府将生态环境保护纳入重要议事议程,召开县委常委会议11次,政府党组会议研究部署10次,政府常务会议16次,专题会议13次研究部署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县委书记现场督导检查17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批示12次。县长批示27次,督导检查25次。
3.县委宣传部通过各类媒体平台大力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及时信息等,县电视台、县融媒体中心设专栏播放生态环境保护工作41次,县委宣讲团在各乡镇(场)、各行政村开展包含生态环境保护的群众性主题教育巡回宣讲活动。
4.县委组织部完善干部考评机制,严格落实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制定下发《玛曲县委办公室 玛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玛曲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等4个办法的通知》(玛曲办字〔2020〕141号),明确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纳入年度考核指标体系中。在考核过程中,将生态环境保护内容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职环节当中,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向考核组、本单位将本人一年来履职情况(含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进情况、履职情况)向大会进行述职,考核组和单位其它领导干部进行评议。建立落实“周提醒、月研判、季通报”制度,采取组工干部列席指导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等方式,督促基层党组织规范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内政治生活,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规范填写《党支部工作手册》,做到组织生活“线上”“线下”同步开展,增强党员干部生态文明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举办十九届四中全会轮训班4期,轮训全县764名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等。组织15名县级主要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全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网络培训班,目前已完成学习任务。举办天津对口帮扶党政干部素质能力提升培训班二期,参训170余人。
整改结论:完成任务并长期坚持。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玛曲县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1年1月20日至2021年1月25日,共5天。
受理部门:玛曲县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941—6125916。
联系地址:甘南州生态环境局玛曲分局一楼。
玛曲县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
意见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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