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曲县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1-20 09:58:35来源: 点击:[]
县整改办发〔2021〕5号
甘南藏族自治州玛曲县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二项
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根据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问题编号2:担当作为不够。一些地方在生态环境保护上缺乏思想行动自觉,遇到问题绕着走,能推则推、一拖再拖的现象依然突出。
整改目标: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河曲马场、各相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和政治担当切实提高,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得到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进一步压实。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加强,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县委、县政府,各乡镇党委和政府,河曲马场,县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整改情况:1.严格落实《甘南州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制定下发了《玛曲县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先作为的实施意见》,明确把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整改落实不坚决不全面不到位的纳入整治不担当不作为情形当中。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将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2.针对玛曲矿山开发生态破坏问题,州纪委对8名相关负责人进行了问责,县纪委对格萨尔公司中层以上领导进行了集中约谈。
3.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督查和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的重要内容,大力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整改结论:完成任务并长期坚持。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玛曲县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1年1月20日至2021年1月25日,共5天。
受理部门:玛曲县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941—6125916。
联系地址:甘南州生态环境局玛曲分局一楼。
玛曲县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
意见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