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330唐克至欧拉秀玛公路河曲马场岔路口至河曲马场段改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发布时间:2022-05-09 10:10:17来源: 玛曲县交通运输局点击:[]
委托单位:玛曲县交通运输局
编制单位:甘肃省生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
编制日期:二零二一年十月
建设单位法人代表:(签字)
编制单位法人代表:(签字)
项目负责人:
填 表 人:
建设单位:(盖章)玛曲县交通运输局
电话:15109409885
邮编:747300
地址:甘南藏族自治州玛曲县尼玛镇黄河路2号
编制单位:(盖章)甘肃省生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
电话:0931-8682871
邮编:730000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儿湾路225号环保科技大厦
前 言
公路S330唐克至欧拉秀玛公路河曲马场岔路口至河曲马场段是玛曲县东南部的省际出口通道,西连青海玛沁县与青海S310、G227线相接,东南至(甘川界)接若尔盖县唐克镇与四川G248线相接,玛曲县至四川若尔盖县唐克镇公路出口通道,可实现玛曲县与四川省公路联网,将玛曲县纳入九寨沟旅游圈范围,公路建成后通过碌曲至玛曲S204线,玛曲至唐克S330线,四川G248线接G213线,经松番到达九寨沟,不再进出往返绕行玛曲县,是兰州经合作、碌曲、玛曲至九寨沟最捷径的旅游公路。省道330线是玛曲县境内牧民出行和生活物资运输、战备和救灾的主要交通通道,同时也是玛曲县新开通的重要旅游通道。公路改建对于玛曲县改善交通基础设施落后面貌,实施黄河水源地生态保护,实施牧民围牧定居,发展当地经济意义重大。
由于现有公路交通的运行环境己不能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对交通运输的需求。加上公路修建时间久远,路面破损情况比较严重;交通标线磨损严重,交通引导标志不完善;部分路段为公路断面,人行道及相关配套市政管网不完善。为提高公路等级,改善行车条件,促进沿线经济发展,玛曲县交通运输局对S330线唐克至欧拉秀玛公路河曲马场岔路口至河曲马场段进行改扩建。
S330线唐克至欧拉秀玛公路河曲马场岔路口至河曲马场段改造工程,起点于河曲马场岔路口(桩号K0+000),途径欧热纳卡,终点位于河曲马场(K13+048),该段路线全长为13.048km。按三级公路改建,设计速度采用40km/h,路基宽度8.5m。
公路改建对于玛曲县改善交通基础设施落后面貌,实施黄河水源地生态保护,实施牧民围牧定居,发展当地畜牧和黄河湿地旅游经济,改变藏族地区贫困面貌,维护少数民族地区稳定,发展当地经济意义重大。
S330线唐克至欧拉秀玛公路河曲马场岔路口至河曲马场段改造工程按照国家公路建设的基本程序,先后完成了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文件,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完成了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和审批。2017年7月,甘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州发改交通(2017)585号》关于S330线唐克至欧拉秀玛公路河曲马场岔路口至河曲马场段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批复。2017年6月玛曲县交通运输局委托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开展S330线唐克至欧拉秀玛公路河曲马场岔路口至河曲马场段改造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2018年2月甘南州环境保护局以州环发〔2018〕43号)文予以本项目环评批复。该工程从2018年6月初动工建设至2020年10月底建成通车。2020年10月,建设单位启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我单位于2021年4月完成报告编制。
在此次验收调查过程中,得到了甘南州环保局,玛曲县环保局,以及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单位等的大力支持与协助,在此致以衷心的感谢。
目 录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日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6月27日修正);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年12月29日修改);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4月29日修订);
(6)《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2015年4月2日;
(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8)《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自2017年11月20日起施行);
(9)《甘肃省环境保护条例》(2020年1月1日修正)。
1.1.2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2002年2月1日施行);
(2)《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发[2000]38号,国家环保总局,2010年12月22日修订);
(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定》(国家计委、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1987年3月20日);
(4)《交通行业环境保护管理规定》(交环保发[1993]1386号,交通部,1994年1月1日施行);
(5)《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施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2003年3月28日);
(6)《关于公路、铁路(含轻轨)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环境噪声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3]94号,2003年5月27日);
(7)《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竣工环保验收管理规程(试行)》(环发[2009]150号,环境保护部,2009年12月17日);
(8)《关于在公路建设中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若干意见》(交公路发[2004]164号,2004年4月14日);
(9)《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环发[2007]37号,2007年3月15日);
(10)《地面交通噪声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10]7号,2010年1月11日);
1.1.3技术规范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T2.3-2018);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
(7)《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18);
(8)《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规范》(JTGB04-2010);
(9)《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JTGB03-2006);
(10)《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生态影响类》(HJ/T394-2007);
(1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公路》(HJ552-2010)。
1.1.3其他相关资料
(1)《S330线唐克至欧拉秀玛公路河曲马场岔路口至河曲马场段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2017年12月);
甘南州环境保护局下发了《》(州环发【2018】43号)。
(2)《关于对S330线唐克至欧拉秀玛公路河曲马场岔路口至河曲马场段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州环发〔2018〕43号);
1.2.1调查目的
(1)调查因工程内容变化所造成的环境影响,比较公路建设前后的环境质量及变化情况,分析环境现状与环评结论是否相符,对新产生的环境影响问题,提出减缓环境影响补救措施。
(2)调查工程在施工、运行和管理方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所提环保措施的执行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以及对各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批复要求的落实情况;调查工程已采取的生态恢复、保护与污染控制等措施,并通过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现状监测结果的评价,分析各项措施实施的有效性,根据该工程已产生的实际环境问题及可能存在的潜在环境影响,提出切实可行的补救措施,对已实施的尚不完善的措施提出改进意见,核查相关工程量和投资。
(3)调查工程环境保护设施的落实情况和运行效果,调查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计划的实施情况。通过公众意见调查,了解公众对本段公路建设期及试运营期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并针对公众提出的合理要求提出解决建议。
(4)根据工程环境保护执行情况的调查,从技术上论证该项目是否符合公路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1.2.2调查原则
(1)贯彻国家与地方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2)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和的原则;
(3)坚持客观、公正、科学、实用的原则;
(4)坚持充分利用已有资料与实地踏勘、现场调研、现状监测和理论分析相结合的原则;
(5)坚持对工程建设前期、施工期和运营期环境影响进行全过程分析的原则。
(1)采用资料调研、现场调查与现状监测相结合的方法,;
(2)采用“全面调查、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方法;
(3)采用改进已有措施与提出补救措施相结合的方法,分析环保措施的有效性。
根据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公路实际建设情况以及环境影响调查的一般要求,本工程竣工环保验收调查范围包括公路改建工程沿线所涉及的区域,具体调查范围和调查因子见表1.4-1。
表1.4-1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范围与调查因子
调查项目 |
调查范围 |
调查因子 |
社会环境 |
公路沿线的乡镇,牧场 |
征地拆迁、通行便利性 |
生态环境 |
(1)路中心线500m以内路基及边坡防护工程、绿化工程、排水工程及受影响区; (2)取、弃土场和临时工程等用地界外500m以内区域。 |
工程占地类型、数量,植被恢复情况,护坡工程、绿化工程、排水工程等及其效果,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 |
水环境 |
公路沿线涉及的人畜饮用水源保护区;公路跨越水体桥梁桥位上游100m、下游1000m区域。 |
达标排放量及排放去向; 桥面径流收集、排水方式及去向。 |
声环境 |
公路两侧距路中心线200m范围内的声环境敏感点。 |
等效连续A声级(LAeq),噪声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及其效果。 |
环境空气 |
(1)公路中心线两侧各200m以内区域, (2)营运期公路养护工区、废气排放口。 |
服务设施锅炉使用状况及废气排放:烟尘、SO2、NOX。 |
事故环境风险 |
运输道路沿线 |
危险品运输管理情况、风险事故调查、环境风险事故防范与应急措施。 |
本次验收调查标准原则上与环境影响报告书所采用的标准一致,对已修订新颁布的环境保护标准则采用替代后的新标准进行校核。
(1)声环境标准
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施工期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2011)。本次调查采用的标准与环评阶段基本一致,施工期根据《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进行校核,营运期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进行校核,具体标准值见表1.4-2和1.4-3。
表1.4-2施工期噪声执行标准单位:dB(A)
适用 阶段 |
施工阶段 |
主要噪声源 |
噪声限值 |
||
昼间 |
夜间 |
||||
环评 阶段 |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 |
土石方 |
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等 |
75 |
55 |
打桩 |
各种打桩机等 |
85 |
禁止施工 |
||
结构 |
混凝土搅拌机、振捣棒、电锯等 |
70 |
55 |
||
装修 |
吊车、升降机等 |
65 |
55 |
||
验收 阶段 |
采用《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校核 |
70 |
55 |
项目道路验收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具体标准见表1.4-3。
表1.4-3 声环境质量标准值(摘录)
类别 |
噪声限值Leq[dB(A)] |
|
昼间 |
夜间 |
|
2类 |
60 |
50 |
(2)水环境标准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本项目沿线河流水体为Ⅱ类水体,评价区内的河段采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Ⅱ类标准。项目终点距离河曲水库约200m,主要功能为河曲马场人畜的饮水和及草场灌溉,水环境功能区划执行Ⅱ类水体,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Ⅱ类水质标准。具体标准值详见表1.4-4。
表1.4-4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序号 |
项目 |
标准值 |
单位 |
标准来源 |
1 |
pH |
6-9 |
无量纲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 |
2 |
CODcr |
15 |
mg/L |
|
3 |
BOD5 |
3.0 |
mg/L |
|
4 |
NH3-N |
0.5 |
mg/L |
|
5 |
总磷 |
0.1 |
mg/L |
|
6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
0.2 |
mg/L |
|
7 |
粪大肠菌群 |
2000 |
个/L |
|
8 |
氰化物 |
0.2 |
mg/L |
|
9 |
汞 |
0.05 |
mg/L |
|
10 |
铬(六价) |
0.05 |
mg/L |
|
11 |
氯化物 |
250 |
mg/L |
(3)环境空气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沿线地区大气环境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本次验收大气环境执行标准与环评报告一致。具体标准值见表1.4-5 。
表1.4-5 环境空气影响评价标准
污染物 |
标准值ug/m3 |
标准来源 |
||
一级浓度 |
二级浓度 |
备注 |
||
NO2 |
40 |
40 |
年平均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 -2012) |
80 |
80 |
24小时平均 |
||
200 |
200 |
1小时平均 |
||
CO |
4 |
4 |
24小时平均 |
|
10 |
10 |
1小时平均 |
||
PM10 |
40 |
70 |
年平均 |
|
50 |
150 |
24小时平均 |
||
PM2.5 |
15 |
35 |
年平均 |
|
35 |
75 |
24小时平均 |
||
TSP |
80 |
200 |
年平均 |
|
120 |
300 |
24小时平均 |
1.4.2污染物排放标准
(1)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见表1.4-6。
表1.4-6 废气排放标准限值一览表
污染物项目 |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 |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mg/m3) |
|
颗粒物 |
120 |
1.0 |
|
SO2 |
本项目不涉及 |
0.4 |
|
NOx |
本项目不涉及 |
0.12 |
|
苯并[a]芘 |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0.30×10-3mg/m3 |
排气筒15m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为0.080×10-3kg/h |
0.008μg/Nm3 |
沥青烟(建筑搅拌) |
75 |
生产设备不得有明显的无组织排放存在 |
|
非甲烷总烃 |
120 |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4.0 |
(2)噪声
施工作业点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2011)中有关要求,具体标准值见下表。
表1.4-7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等效声级L(Aeq):dB)
昼间 |
夜间 |
70 |
55 |
(3)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执行GB18599-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以及2013修改单中的相关部分;生活垃圾执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有关要求。
本次调查的重点是公路建设及试运营期造成的生态环境影响、声环境影响、水环境影响、施工期污水排放去向,以及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及其有效性,着重调查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环境影响预测超标的敏感点及路段,并根据调查结果提出环境保护补救或改进措施。
本项目道路为改建项目,项目线路沿线经过河曲马场、马场小学、马场卫生院、河曲水库,根据项目线路实际工程情况,本项目环境保护目标如下:
(1)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工程施工扰动范围的土壤、植被、草地等。尤其是项目设置的取土场、综合施工场地等临时工程占地对项目区生态环境的影响。本项目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6-1。
表1.6-1 项目沿线生态环境主要保护目标一览表
序号 |
敏感区 |
概况 |
敏感区与本项目关系 |
关键环境因子及影响范围、时段 |
1 |
牧草地 |
占用44.9hm2,道路两侧分布 |
线路沿线分布、占用 |
施工期、运营期,影响区域为项目建设区域 |
2 |
植被及植物 |
野生植物、生物多样性,未发现重点保护野生植物。 |
线路沿线分布 |
|
3 |
动物 |
野生动物,无重点保护动物。 |
线路沿线分布 |
(2)声环境、大气环境保护目标
项目声环境、大气环境保护目标主要考虑公路中心线200m范围内的居民区和学校等保护目标和敏感点,具体见表1.6-2。
表1.6-2 项目声环境、大气环境主要保护目标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里程 |
方位 |
距道路红线距离( |
朝向 |
受影响人数 |
1 |
河区马场 |
K12+570 |
路左 |
10 |
面向道路 |
约50户200人 |
2 |
马场小学 |
K12+670 |
路左 |
24 |
背向道路 |
约100人 |
3 |
马场卫生院 |
K12+770 |
路左 |
88 |
背向道路 |
约30人 |
(3)水源地保护目标
项目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主要为黄河和河曲水库,项目K0+000-K3+760段与黄河伴行,距离黄河最近距离为678m,项目终点距离河曲水库约10m,沿线黄河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Ⅱ类水质标准。地表水保护目标见表1.6-3。
表1.6-3 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河流名称 |
水质目标 |
相关关系 |
实施阶段 |
黄河干流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 |
项目K0+000-K3+760段与黄河伴行,距离黄河最近距离为678m |
运营 |
河曲水库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 |
项目终点距离河曲水库约10m |
运营 |
根据《甘肃省玛曲县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玛曲县乡镇水源地分布在曼日玛乡、欧拉乡可琼沟、木西合乡、阿万仓乡、采日玛乡、齐哈玛乡,项目所在地无水源保护区。
S330线唐克至欧拉秀玛公路河曲马场岔路口至河曲马场段改造工程按照国家公路建设的基本程序,先后完成了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文件,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完成了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和审批。具体过程如下:
(1)2017年7月,甘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州发改交通(2017)585号》关于S330线唐克至欧拉秀玛公路河曲马场岔路口至河曲马场段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批复。
(2) 2017年12月玛曲县交通运输局委托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开展S330线唐克至欧拉秀玛公路河曲马场岔路口至河曲马场段改造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3) 2018年2月甘南州环境保护局以州环发〔2018〕43号)文予以本项目环评批复。
(4)该工程从2018年6月初动工建设至2020年10月底建成通车。
S330线唐克至欧拉秀玛公路河曲马场岔路口至河曲马场段改造工程起点位于河曲马场岔路口,与G345相交,全长13.048km,终点位于河曲马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涵洞工程、港湾式停车带工程和平面交叉工程。
项目按三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行车速度40km/h,路基宽度8.5m;全线共设置涵洞20道;设置4处港湾式停车带,宽度5m,有效长度为80m,渐变段长度为75m;项目设置平面交叉工程3处。项目线路不穿越水源地、自然保护区等敏感生态目标。
主要控制点:主线主要控制点为河曲马场、马场小学、马场卫生院、河曲水库。项目线路走向见附图一。
2.1.2项目改建指标及施工改建方案
原有道路为四级公路,路基宽度6.5m,为沥青混凝土路面。本项目在原有便道基础上往东侧改建拓宽。在充分利用旧路的基础上,对不能满足技术标准的路段进行裁弯取直,规范弯道半径使其达标,对原有构造物不能利用的进行拆除重建,因此本段改建后平、纵线形及路基宽度完全满足三级公路设计速度40km/h的技术标准,路基宽度8.5m,路面宽度7.5m。并完善涵洞及防排水设施,完善警告、禁令、地名、指路标志及安全设施以满足道路使用要求。
2.1.3建设内容
本项目为改建项目,路线全长13.048km,占地面积约为18.76h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路基路面工程、涵洞工程、安全设施工程、交叉工程等附属工程以及征地、拆迁工程等内容,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见表2.1-1所示。
经过对比调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未存在重大变化。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见下图。
表2.1-1 项目建设内容一览表
工程类别 |
工程名称 |
环评阶段工程内容 |
实际工程内容 |
变动情况及原因 |
|
主体工程 |
路基及路面 |
采用双向双车道三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采用40km/h,路基宽度8.5m |
双向双车道三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采用40km/h,路基宽度8.5m |
与环评阶段一致 |
|
涵洞工程 |
全线共设涵洞20道,主要有盖板涵、钢波纹管涵 |
拆除重建5道,新建15道 |
与环评阶段一致 |
||
港湾式停车带 |
设置4处港湾式停车带,宽度5m,有效长度为80m,渐变段长度为75m |
设置4处港湾式停车带,宽度5m,有效长度为80m,渐变段长度为75m |
与环评阶段一致 |
||
交叉工程 |
平面交叉 |
本项目设置平面交叉工程3处 |
本项目设置平面交叉工程3处 |
与环评阶段一致 |
|
辅助工程 |
排水工程 |
路基边沟(浅蝶形) |
沟身采用C20现浇混凝土加固,边沟长度为865m,截面形式为浅蝶形,位于道路右侧,尺寸1.2*0.3m |
沟身采用C20现浇混凝土加固,边沟长度为865m,截面形式为浅蝶形,位于道路右侧,尺寸1.2*0.3m |
与环评阶段一致 |
排水沟 |
沟身采用C20现浇混凝土加固,边沟长度为2579m,截面形式为蝶形,位于道路右侧,尺寸1.2*0.4m |
沟身采用C20现浇混凝土加固,边沟长度为2579m,截面形式为蝶形,位于道路右侧,尺寸1.2*0.4m |
与环评阶段一致 |
||
沿线设施 |
取料场 |
项目范围内不设取料场,材料从周边料场外购,周边料场均有合法开采手续,其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及环保生态措施恢复不属本项目范围 |
项目范围内不设取料场,材料从周边料场外购 |
与环评阶段一致 |
|
弃土场 |
本项目无弃方产生,不设置弃土场,涵洞拆除产生的废渣全部运至当地环保部门指定的场建筑垃圾填埋场 |
不设置弃土场 |
与环评阶段一致 |
||
取土场 |
项目在K5+000处设置1处取土场,取土场占地面积为3.26hm2 |
目在K5+000处设置1处取土场,取土场占地面积为3.26hm2 |
与环评阶段一致 |
||
沥青混凝土拌合站 |
本项目不设置沥青混凝土拌合站,所需沥青混凝土从黄河路加油站南侧300m的沥青混凝土拌合站外购 |
外购 |
与环评阶段一致 |
||
临时堆土场 |
本项目设置1处临时堆土场,位于K 11+550处,占地类型为其他草地,占地面积0.25hm2 |
新建 |
与环评阶段一致 |
||
施工场地 |
施工场地中包含施工营地、堆料场、及预制场,位于K l1+550处,占地类型为其他草地,占地面积0.55hm2 |
新建 |
与环评阶段一致 |
||
施工便道 |
本项目全部利用现有道路及周边道路,不设置施工便道 |
新建 |
与环评阶段一致 |
||
安全设施 |
交通标志、标线、护栏等设施 |
新建 |
与环评阶段一致 |
||
环保工程 |
大气环境 |
加强绿化 |
新建 |
||
噪声环境 |
加强管理,同时进行跟踪监测 |
/ |
|||
生态环境 |
施工结束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且对公路沿线采用人工点缀与自然景观相结合的绿化设计 |
新建 |
与环评阶段一致 |
本项目采用路基宽度为8.5m,设计行车速度为40km/h的双向公路标准,选用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见表2.1-2所示。
表2.1-2 项目主要技术指标一览表
名称 |
单位 |
技术指标 |
||
规范值 |
采用值 |
|||
公路等级 |
40/30 |
40 |
||
设计速度 |
km/h |
8.5/7.5 |
8.5 |
|
路基宽度 |
m |
400 |
260/1 |
|
平曲线一般最小半径 |
m |
7/8 |
4 |
|
最大纵坡度 |
% |
120/100 |
190 |
|
最小坡长 |
m |
凸型:450/250 |
凸型:5188 |
|
竖曲线最小半径 |
m |
凹型:450/250 |
凹型:4096.438 |
|
竖曲线最小长度 |
m |
35/25 |
117 |
|
设计载荷 |
/ |
公路-I级 |
公路-I级 |
|
桥涵设计洪水频率 |
大桥 |
/ |
1/100 |
/ |
中桥 |
/ |
1/50 |
/ |
|
小桥、涵 |
/ |
1/25 |
1/25 |
|
路基设计洪水频率 |
||||
路面设计标准轴载 |
KN |
100 |
100 |
2.1.5项目组成及布置
2.1.5.1路基工程
(1)路基标准横断面
本项目路基宽度采用8.5,横断面形式为:0.75m土路肩+2*3.5行车道+0.75m土路肩=8.5m。
①填方路基
路基高度:本人项目区域内雨水充沛,路线走廊带地处草甸区,旧路沿线路基普遍低,排水设施不完善,故设计路基基本以填方为主,填土高度为1.0-1.5m。
填方边坡:项目路基填料为主要为角砾、碎石土,当填方路基边坡高度小于等于8m时,填方边坡采用1:2。
②挖方路基
根据沿线地质构造、岩土性质、裂隙发育程度,结合沿线公路边坡稳定性情况,综合拟定一般路堑挖方边坡坡度如下:
挖方路段边坡以土质边坡为主,且挖方边坡高度均小于10m,挖方边坡坡率采用1:1。
(2)路基压实
压实应根据现场试验确定松铺厚度、最佳含水量,最大松铺厚度不应超过30cm,路基填料最小承载比及路基压实度应符合表2.1-3和表2.1-4要求。
表2.1-3 路床填料最小承载比要求
路基部位 |
路面底面以下深度(m) |
填料最小承载比(CBR)(%) |
上路床 |
0-30 |
8(8) |
下路床 |
30-80 |
5(3) |
上路堤 |
80-150 |
4(3) |
下路堤 |
>150 |
3(2) |
表2.1-4 路基压实度要求
路基部位 |
路面底面以下深度(m) |
路床压实度(%) |
上路床 |
0-30 |
≥96(95) |
下路床 |
30-80 |
≥96(95) |
上路堤 |
80-150 |
≥94(94) |
下路堤 |
>150 |
≥93(92) |
(3)路基防护
路基防护是实施本公路较为重要的一项工程,为防止水冲刷设置,在靠近河曲水库处,设置护坡。
护坡主要布设于地形条件较好,路基可放坡、受河水冲刷不严重的临水库填方路段。护坡混凝土,根据基础地质情况,对地基进行换填处理。
(4)排水工程
根据当地气候情况,结合本公路路基横断面形式,为保证路基稳定,防止雨季水流对坡面及路基的冲刷和水毁及项目运营期路面径流的河曲水库水质的影响,本项目设置梯形边沟,沟身采用C20现浇混凝土加固,边沟长度为865m,截面形式为浅碟形,位于道路右侧,尺寸为1.2m *0.3m,项目设置排水沟2579m,截面形式为碟形,截面尺寸为1.2m *0.4m。
2.1.5.2路面工程
路面设计的原则是根据本路使用要求以及气候、水文、地质等自然条件和交通量,并遵循因地制宜、合理选材、方便施工、利于养护、节约投资的原则,进行路面结构的方案设计和综合比选。
(1)路面设计
本项目所处公路自然区气候分区中为VII3区(河源山原草甸区),区内年降水量中等,路基多处于中湿状态。根据地质情况分析,路基地基地质大部分为碎石土或角砾层,既有路基较为稳定。
(2)路面结构设计
本项目公路路面设计年限为10年,经计算设计年限内一个车道累计当量轴次为130.1×104(次/车道),属轻交通。
根据路线线位走向及利用旧路路基情况,本项目路面结构形式如下:
2.1.5.3路线交叉
本项目未设立体式交叉,全线设平面交叉3处,平交口平面设计方案考虑沿线土地开发,群众生产和生活市要,兼顾交叉对公路通行能力,设计方案主要 以加铺为主,全线在等级道路交叉处进行了渠化设计,在乡村公路交叉处按加铺转角方式设计。平交口竖向设计方案以与现有道路接顺为原则。
表2.1-5 全线平面交叉一览表
序号 |
交叉桩号 |
交叉类别 |
交角 |
交叉形式 |
背交路 |
备注 |
|||
名称 |
路基宽度 |
等级 |
路面结构 |
||||||
1 |
K0+000 |
平交 |
49 |
Y |
G345 |
8.5 |
三级 |
沥青混凝土 |
渠化设计 |
2 |
K12+025 |
平交 |
90 |
T |
村道 |
4.5 |
等外 |
砂砾路 |
|
3 |
K12+287 |
平交 |
70 |
Y |
村道 |
3.5 |
等外 |
砂砾路 |
2.1.5.4涵洞工程
本项目旧路涵洞主要为石拱涵、因管涵,破损、淤塞严亟,排水不畅,帘拆除后重建。另外旧路部分路段与、跨小支沟未设涵洞,路基水毁严重,市增建涵洞。
本项目全线共有涵洞20道,包括盖板涵和钢波纹管函,其中新建15道,拆除重建5道。
2.1.5.5安保工程及沿线设施
按照国家及交通部相关的规定,并结合道路的实际情况,全线设置交通安全标识、标线、护栏等。
①标志
设置三级公路警告标志、禁令标志、指路标志等。
②标线
标线分路面中心线、车行道边缘线等。
③港湾式停车带
为方便公路使用者应急停车、观景停车及运营班(客〉车停靠,设置港湾式停车带·港湾式停车带有效宽度5.0m,停车带长80m,渐变段长75.0m。
④其他
界碑、里程碑及百米桩的布设均按相关规范执行。
2.1.6项目占地及拆迁
(1)永久占地
工程永久占地面积281.4亩,约18.76hm2,占地类型主要包括旧路、牧草地等,根据调查,本项目不占用基本农田,详见表2.1-6。
表2.1-6 工程征地面积表
桩号 |
征用土地类型 |
合计 |
|
牧草地 |
旧路 |
||
全线 |
44.9 |
236.5 |
281.4 |
(2)征地拆迁
根据项目实施方案,线路沿线K12+900-K13+048段左侧需拆除1间砖木房(空房), 面积合计48m2,同时还涉及拆迁或迁移电力电讯及其他设施,拆迁全部由政府负责,不属于本项目范围,本项目不负责拆迁安置。
2.1.7临设工程
本项目位于玛曲县境内,根据项目沿线实际情况,项目临时工程包括取弃土场、施工营地和施工料场,项目所在区域沿线电力及自来水能保证工程施工的需要;邻近区域钢筋水泥等建材运输方便,且周边各砂石场汽车运输十分便利。施工场地地域开阔,区域气象条件较好,对工程实施不会造成明显影响,基本可保证连续施工。根据施工条件,需要的临时工程如下:
(1)取土场
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和施工图设计,项目本身挖方可满足工程需要,砂石料、沥青混凝土等筑路材料进行外购。
根据水保、设计方案及现场踏勘,项目设置1处取土场,该取土场不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及风景名胜区内,距离自然保护区实验区边界约400m,取土场位于K5+000段西侧,占地面积为3.26hm2,占地类型为其他草地,可取土量为25万m3,取土完成后将清表腐殖土覆盖取土场上用于生态恢复。
(2)弃渣场
根据本项目土石方平衡,项目无弃方产生,不需设置弃渣场。
(3)临时堆土场
依据主题设计资料,对路基占压其他草地进行表土剥离,,表土剥离厚度30cm,该部分临时堆土最终用于路基工程绿化覆土。具体分布如下:
表2.1-7 临时堆土场设置表
编号 |
桩号 |
占地面积(hm2) |
占地类型 |
临时堆土量(万m3) |
最终利用方向 |
L1 |
K11+550右侧 |
0.25 |
其他草地 |
0.7 |
恢复植被 |
所选临时堆土场均在线路旁边,运土车辆经现有道路及规划路基范围可直接到达临时堆土场,因此不再设专门的临时运土便道。要求遮盖运输,防止沿途撒落。
(4)施工生产生活区
该项目施工场地主要包括临时施工营地、预制场等。。
表2.1-8 施工场地设置表
编号 |
设置地点、桩号 |
说明 |
占地面积(hm2) |
占地类型 |
最终利用方向 |
|
S1 |
K11+550右侧 |
生产生活区 |
施工营地 |
0.25 |
其他草地 |
恢复原状 |
预制场 |
0.1 |
|||||
堆料场 |
0.2 |
(5)施工便道
根据现场踏勘,项目建设过程中可利用现有道路作为运输道路,不需要新建施工便道。
(6)拌合站
项目不设置沥青混凝土拌合站、不设置水稳拌合站,所需原料全部从黄河路加油站南侧300m的沥青混凝土拌合站外购。
综上所述,临时占地主要包括临时堆土场、施工营地、取土场等,占地类型主要为其他草地,临时占地面积为4.06hm2。
本项目建设单位按有关规定进行了规范化管理,建立相应的工程实施和质量保证体系,实行分级负责制。工程实施采用公开招标制度,择优选择施工设备好、技术力量强,具有公路实施经验及相应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承担施工任务,同时严格作好监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在施工管理和组织方面,建设单位将加强并建立较为权威、完善的组织管理机构来负责工程的管理,规范设计变更的程序和施工、监理、设计单位应负的责任和权限划分。
本项目的筑路材料,均由主体工程设计单位经详细的调查研究和试验、并与沿途相关单位协商后确定的,对砂石、水泥、石灰、沥青等各类筑路材料均签订供料合同,由供料方供应,监理单位把关,外购料水土保持防治责任由供货方承担,其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不包括在本工程之中。
1、路基施工
(1)场地清理、填前穷实
①场地清理 路基用地范围内的垃圾、有机物残渣、草皮、农作物根系和表土用推土机推除、树根和不适宜材料全部挖走,集中堆放至处置点。
本项目为改扩建道路工程,道路施工过程中采取半幅施工,施工前提前张贴公告,告知当地牧民施工进度。对于挖除的原有废旧沥青路面,废旧沥青交由外购沥青混凝土搅拌站处理,处理后回用于低等级项目,既不污染环挠,又能降低工程投资成本。
②基底处理
路堤基底为旱地或松散土质时,填筑前进行消表及碾压,消表及碾压厚度按30cm控制,基底压实度不小于90%.当路堤基底为淤泥或者腐殖土,且含水量较高时,为保证路基填方的压实度要求,对路堤基底进行换填处理,换填形式为:高度为Hcm的片石垫层+30cm砂砾垫层。
(2)结构物回填
结构物应采用透水性材料或碎石土作为回填材料.在填方路基斜坡面上挖成台阶,经监理工程师检查后分层回填。分层松铺厚度不大于15cm。在结构物背墙或明显的地方标明高度,逐层填筑、逐层碾压检测.结构物处的压实度要求从填方基底或涵洞顶部至 路床顶面均为96%。在回填施工过程中,应对称回填压实并保持结构物完好无损.压实机压不到的地方,使用小型机动穷具或监理工程师同意的其他办法压实。
(3)挖方路基
不论是土质挖方或石质挖方,都应清表,即消除树根、杂草和覆盖土〈石质地段)避免其混入填料中。陡坡地段的半填半挖路基,在挖方一侧宽度不足一幅行车道时,应将路床深度内的原有土质全部挖除换填,以保证行车道内土基的均匀性。
(4)路基修整
首先按照设计图纸要求,检查路基的中线位置、宽度、纵坡、横坡、边坡及相应的标高等。土质路基应用人工或机械刮土或补土的方法整修成型。路堑边坡整修应按设计要求的坡度,自上而下进行刷坡,不得以土贴补。在修整加固坡面时,应预留加固位置。当填土不足或边坡受雨水冲刷形成小冲沟时,应将原边坡挖成台阶,分层填补,仔细穷实。土质路基表面做到设计标高后应采用平地机或推土机刮平,铲下的土不足以填补凹陷时,用松土器将表面以下15cm左右土层勾松,然后来用与路基表面相同的土填平穷实,严禁薄贴皮。
2、路面施工
路面施工应优先采用全机械化施工方案,利用宽幅摊铺机,严格控制材料用盐和材料组成,实行严格的工序管理,做好现场监理与工序检测,确保施工质量。
沥青混凝土面层采用层铺法。摊铺采用分段平行流水作业,采用两台摊铺机联合、梯形作业摊锚,相邻两台摊铺机前后不要太长( 10-30m ),保证摊铺混合料温度基本一致。变幅施工中,通过调整奥平板的宽度保证变幅需要。沥青面层横缝采取平接缝,纵缝采取热接缝。沥青混合料按不同结构分层施工,采用单机或双机联铺一次性完成摊铺沥青险面层摊销。摊销时按纵向直线行走,沥青混合料摊销温度在130-160.C之间。 透层、粘层及封面沥青采用沥青洒布车喷洒,石屑散布车撤石屑,人工配合。热拌沥青 混合料采用脚轮压路机和振动压路机组合的方式进行碾压,压实按初压、复压、终压三个阶段进行。压实要保证各阶段的温度,以达到较高的压实度和平整度,沥青材料采用导热油加热。
施工期间为防止旧路面废料的乱弃造成环境污染,对于挖除的原有废旧沥青路面,废旧沥青交由外购沥青混凝土搅拌站处理,处理后回用于低等级项目,既不污染环境,又能降低工程投资。
3、涵洞施工
①基础施工
明挖基础基坑采用挖掘机配合人工开挖,开挖至接近基底标高时,预留20cm一层,在基础施工前,人工突击挖除。开挖过程中应加强排水,防治泡水软化。基坑开挖到位后验槽。如各项指标符合设计要求,尽快浇筑基础混凝土,避免基坑长期暴露。基础混凝土模板采用钢摸,施工时按设计沉降缝位置设置沉降缝,分节浇筑完成,施工中注意预埋件的埋设。
②涵台施工
涵台采用钢管支架配合大平面模板立摸,模板用对拉螺杆和内木撑组成固定体系。模板外侧采用斜撑和缆风校正固定。涵台按基础沉降缝位置设置沉降缝,预埋板的位置要准确,固定要牢固,确保沉降缝线顺直。混凝土浇筑时,采用串筒配合入模50mrn插入式振动器振捣密实,每层混凝土浇筑厚度为30cm. 混凝土浇筑完成后进行养护。每次浇混凝土现场留取规定组数试件,与墙体同条件养护。
③钢筋混凝土板施工
钢筋混凝土盖板集中预制,盖板用平板车运到工点,用汽车吊安装就位,盖板和涵台背捕间的缝隙必须用小石子混凝土填塞密实。沉降缝内沥青麻絮和暗涵板顶防水层施工完后,应快速回填封闭,严禁雨水等侵泡,降低承载力。
4、排水工程施工工艺
排水工程均采用人工修筑,主要包括槽体开挖、浆砌片石(砼)铺砌(浇筑)。该项目排水设施主要有:边沟、排水沟、急流槽等。挖方路堑截水沟设在路堑坡口5.0m以外;拦水带及边坡急流槽:一般填土高度大于4m时设置拦水带采用集中排水形式,小于4m时采用坡面散排形式,同时对坡面进行防护路面内部排水:填方边坡护肩及边沟路肩处设一层碎石排水层以排除基层顶面的滞留水,并每隔5m设一道Φ4cm硬塑料管泄水孔,泄水孔后用较大粒径的碎石做反滤层。
5、取土场施工工艺
取土场位置设置应与自然环境相协调,尽可能以荒山荒坡取土,严禁乱取乱挖。土方开挖前,应根据施工方案的要求,将施工区域内的地下、地上障碍物清除,并根据取土量确定取土高度、开挖的顺序和坡度,结合取土过程进行削坡开级,并相应布设截、排水工程。施工取土时采取平行作业,边开挖、边平整、边防护,计划取土,及时整治,进行景观再造。在危险地段应设置明显标志,并要合理安排开挖顺序,防止错挖或超挖。土方开挖一般不宜在雨季进行,否则工作面过大,开挖应逐段、逐片分期完成。取土完成后对开挖面进行平整覆土复耕或恢复植被。
6、施工生产生活区施工工艺
为了防止施工人员、车辆越界任意践踏、碾压破坏施工场地周边未扰动的其他原地貌,加剧水土流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除了加强施工管理以外,还采取一些临时隔离措施,如在施工场地周边边界线上拉彩条绳或刺丝等措施,以起到保护未扰动原地貌,减轻水土流失的作用。
1、大气环境影响
公路建设过程中,将进行土石方填挖、筑路材料的运输、沥青熬炼、摊铺等作业工作。本工程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施工期的主要环境空气污染物是TSP,其次为沥青摊铺时的烟气和动力机械排出的尾气污染物,其中尤以TSP对周围环境影响较为突出。
(1)TSP污染源
TSP污染的主要来源是施工区扬尘、开放或封闭不严的灰土拌和、储料场、材料运输过程中的漏撒,临时道路及未铺装道路路面起尘等。
①施工区扬尘
工程施工时,由于地表开挖、路基填筑等施工过程中,将产生大量的粉尘。施工期扬尘的产生量与施工方法、土壤湿度、气候条件等有关。施工机械化程度高,粉尘的产生量少;土壤湿度大有利于控制尘土飞扬;雨季时施工扬尘对产生量小。施工区扬尘呈无组织排放。施工区域施工过程中需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减少扬尘产生量。施工区施工过程遇上大风、干燥天气或土壤含水率低时,需加大洒水量和洒水频率。
②堆场扬尘
灰堆场物料的种类、性质及风速与起尘量有很大关系,比重小的物料容易受扰动而起尘,物料中小颗粒比例大时起尘量相应也大。堆场的扬尘包括料堆的风吹扬尘、装卸扬尘和过往车辆引起路面积尘二次扬尘等,这将产生较大的尘污染,会对周围环境带来一定的影响,如石灰等易散失的施工材料如不加强管理也将产生大量的污染源。但通过遮盖、洒水可有效的抑制扬尘量,可使扬尘量减少70%。
③道路扬尘
据有关文献资料介绍,施工车辆行驶产生的施工道路扬尘占总扬尘量的60%以上。不同条件下起尘量不同,比如在同样路面清洁程度的条件下,车速越快,扬尘量越大;在同样车速条件下,路面越脏,则扬尘量越大。因此,限速行驶和保持路面的清洁是减少车辆行驶扬尘源强的有效措施。
(2)施工燃油废气
公路施工机械主要有载重车、压路机、打桩机、柴油动力机械等燃油机械和运输车辆,它们排放的污染物主要有CO、NO2、THC。据类比其他项目(水任至柳州公路)施工现场监测结果,在距离现场50m处CO、NO2小时平均浓度分别为0.2mg/m3和0.13mg/m3;日平均浓度分别为0.13mg/m3和0.062mg/m3。
(3)沥青烟气
本项目全线不设置沥青拌合站,采用商品沥青,商品沥青采取全封闭罐车运输至项目现场进行摊铺,运输过程中不会造成大气污染,因此只有在摊铺过程中会产生沥青烟雾的挥发,沥青烟雾中含有苯并[a]芘等有毒有害物质,对环境会产生一定影响。
2、水环境影响分析
公路工程施工不可避免会对水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污染源主要有施工产生的施工废水和施工营地的生活污水等。
(1)施工废水
①雨水冲刷裸露土面废水
施工期,裸露的开挖及填筑边坡较多,在当地降雨条件下,雨水冲刷裸露地表将形成地表径流,这部分污水SS含量较高,进入周围水体,将影响地表水水质,甚至淤塞泄水通道。所以在施工期间要注意对这些裸露边坡的保护。
②施工机械维护废水
项目施工机械的使用较为集中,各类施工机械燃油及机械润滑油会产生少量的跑、冒、滴、漏,该部分油污大部分附着在泥土中,在雨天可能被冲刷进入地表水体,产生少量含油污水。由于这部分废水掺杂在泥砂废水中不易单独管理,因此主要从源头抓起避免油污水的影响。
(2)施工营地生活污水
根据项目前期施工组织计划,本项目沿线设有1处综合施工营地。
在施工营地均设置旱厕,生活污水主要为施工人员洗手、洗脸等日常生活污水,按施工人员每天生活用水50L/人,生活污水按用水量的80%计,则项目施工营地生活污水产生量约4.0m3/d,生活污水主要以日常的洗脸洗手等生活污水为主,废水水质较简单,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SS、动植物油等。
3、施工噪声影响分析
施工阶段的噪声主要来自于各种施工机械的噪声,其噪声强度与施工设备的种类和施工队伍的管理有关;建筑材料运输过程中产生交通噪声,另外还有突发性、冲击性、不连续性的敲打撞击噪声。
施工过程中,不同阶段会使用不同的机械设备,使现场产生具有强度较高、无规则、不连续等特点的噪声。其强度与施工机械的功率、工作状态等因素有关。
公路建设项目常用工程施工机械包括:路基填筑:挖掘机、推土机、压路机、装载机、平地机等;路面施工:铲运机、平地机、推铺机等;物料运输:载重汽车等;物料拌和:搅拌机等。
4、固废环境影响
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拆迁建筑垃圾、施工废渣土及废弃的各种建筑材料等建筑垃圾。
5、生态环境影响
工程建设中的占地、路基填挖方、取土、施工便道等工程将会对原先的植被生态功能产生干扰,造成水土流失,生态破坏等。施工结束后,对取土场、临时堆土场、综合施工场地等进行恢复,主要通过水土保持措施等工作,可恢复因项目建设造成的植被破坏。
2.3.2运营期污染源调查分析
(1)噪声
交通噪声是由来往的各种车辆所产生,机动车噪声是包括各种不同噪声的综合声源,它包括了发动机、排气噪声、车体振动噪声、传动噪声和制动噪声等。
(2)空气污染
公路建成营运后,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主要是车辆行驶过程中汽车尾气带来的环境空气污染。
机动车辆尾气中排放的CO、NOx为影响沿线环境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物。污染物排放量的大小与交通量的大小密切相关,同时又取决于车辆类型与运行车况。同时汽车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道路扬尘亦会对沿线环境空气质量造成一定的影响。
(3)水污染源
工程营运期对水环境的影响表现为路面径流污水,主要是在汽车保养状况不良、发生故障或出现事故等时,泄漏汽油和机油污染路面,在遇降雨后,随雨水流入附近的水域,造成水体内石油类和COD值升高。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公路建成通车后,当地交通更为便捷,给人们日常生活和工作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但同时交通垃圾,如纸屑、果皮、塑料用具等废弃物也对沿线周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本项目不设收费站、养护工区等附属设施,生活垃圾主要是过路车辆司乘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可委托沿线村镇环卫机构定期收集送往当地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
根据本项目的特点、沿线的环境状况,项目环境影响见表2.3-1。
表2.3-1 项目环境影响调查分析
阶段 |
工程 内容 |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
施工期 |
路基、路面、排水防护等工程 |
(1)因公路建设用地产生的征地、拆迁对社会环境的影响,占用耕地、草地对农业生态、草地资源的影响。 (2)取土场等临时占地造成对植被、土壤等生态系统的破坏,地表裸露增加水土流失量。 (3)筑路材料运输、拌和过程及物料堆放期间可能产生大量扬尘,沥青摊铺过程中排放的沥青烟气等造成环境空气污染。 (4)作业机械的噪声对附近住户正常生活的影响。 |
施工期 |
涵洞工程 |
(1)打桩等对水体造成扰动。 (2)施工产生的污水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
施工便道、辅道 |
(1)便道临时占地造成对植被、土壤的破坏。 (2)施工运输产生的车辆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影响及对野生动物的惊扰。 (3)施工车辆对原有公路交通秩序的干扰。 |
|
施工 营地 |
(1)生活污水、垃圾对周围环境的破坏。 (2)施工人员对所在地野生动物的侵扰。 |
|
营运期 |
交通 运输 |
(1)随着交通量的增加,交通噪声对沿线居民的影响。 (2)道路扬尘及汽车尾气排放的多种污染物如NO2、TSP等对环境空气的污染。 (3)车辆行驶对沿线动物生存环境的扰动。 (4)路面径流对水环境的污染。 (5)风险事故对当地水环境的影响。 |
2.4.1工程变动情况及变动原因
S330线唐克至欧拉秀玛公路河曲马场岔路口至河曲马场段改造工程起点位于河曲马场岔路口,与G345相交,全长13.048km,终点位于河曲马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涵洞工程、港湾式停车带工程和平面交叉工程。
项目按三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行车速度40km/h,路基宽度8.5m;全线共设置涵洞20道;设置4处港湾式停车带,宽度5m,有效长度为80m,渐变段长度为75m;项目设置平面交叉工程3处。项目线路不穿越水源地、自然保护区等敏感生态目标。
根据现场调查,结合表2.1-1项目建设内容一览表,并对比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工程内容,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工程内容未发生变动,环保措施与环评一致,未发生变动。工程变动情况见表2.5-1。
表2.4-1项目实际工程量与环评对比情况表
项目 |
单位 |
环评工程数量 |
实际数量 |
对比结果 |
|
路线长度 |
km |
13.048 |
13.048 |
一致 |
|
工程占地 |
永久占地 |
hm2 |
18.76 |
18.76 |
一致 |
临时占地 |
hm2 |
4.06 |
4.06 |
临时堆土场,施工场地 |
|
路基土石方工程 |
挖方 |
m3 |
24961.1 |
24961.1 |
一致 |
填方 |
m3 |
240448.6 |
240448.6 |
一致 |
|
借方 |
m3 |
215487.5 |
215487.5 |
一致 |
|
弃方 |
m3 |
0 |
0 |
一致 |
|
路面工程 |
细粒式沥青砼 |
m2 |
15398 |
15398 |
一致 |
透油层 |
m2 |
15398 |
15398 |
一致 |
|
18cm水泥稳定砂砾 |
m2 |
15398 |
15398 |
一致 |
|
15cm天然砂砾 |
m2 |
18858 |
18858 |
一致 |
2.4.2是否属于重大变动的界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关于印发制浆造纸等十四个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环评〔2018〕6号)及《关于印发淀粉等五个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9〕934号)有关规定,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中的一项或一项以上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界定为重大变动。因此,本项目变动不存在重大变动。
3.1.1项目概况
S330线唐克至欧拉秀玛公路河曲马场岔路口至河曲马场段改造工程,现状起点于河曲马场岔路口(桩号K0+000),途径欧热纳卡,终点位于河曲马场(K13+048),该段路线现状全长为13.048km。按三级公路改建,设计速度采用40km/h,路基宽度8.5m。
本项目公路S330唐克至欧拉秀玛公路河曲马场岔路口至河曲马场段是玛曲县东南部的省际出口通道,西连青海玛沁县与青海S310、G227线相接,东南至(甘川界)接若尔盖县唐克镇与四川G248线相接,本项目玛曲县至四川若尔盖县唐克镇公路出口通道,可实现玛曲县与四川省公路联网,将玛曲县纳入九寨沟旅游圈范围,公路建成后通过碌曲至玛曲S204线,玛曲至唐克S330线,四川G248线接G213线,经松番到达九寨沟,不再进出往返绕行玛曲县,是兰州经合作、碌曲、玛曲至九寨沟最捷径的旅游公路,公路改建对于玛曲县改善交通基础设施落后面貌,实施黄河水源地生态保护,实施牧民围牧定居,发展当地畜牧和黄河湿地旅游经济,改变藏族地区贫困面貌,维护少数民族地区稳定,发展当地经济意义重大。
3.1.2、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
根据监测数据,本项目所在区域监测点NO、PM10>,CO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良好。
(2)声环境
环境敏感点噪声现状监测结果中,各监测点昼、夜间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2类(昼问60dB (A)、夜间50dB (A) )。项目选址所在地的声环境质量良好,基本未受到交通噪声影响。
(3)生态环境质量现状
结合本项目工程特点,工程大部分路段在现有公路基础上进行改建,新增占地面积小,工程建成后对扰动范围进行恢复,本项目与评价区域生态功能定位、生态保护方向不发生冲突。
(4).地面水环境现状
根据监结果可如。项目各监测斯面水质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Ⅱ类水质标准。
(1)环境空气功能区划
根据大气环境质量现状和保护要求,确定黄河首曲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大气环境功能区划为一类区,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一级标准;其他区域为二类区,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2)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
本项目沿线河流主要为黄河青、甘、川保留区,项目终点距离河曲水库约10m,主要功能为河曲马场人畜的饮水和及草场灌溉,水环境功能区划执行Ⅱ类水体,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Ⅱ类水质标准。
(3)地下水功能区划
根据项目所在地区域水文地质资料,本项目区域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
(4)声环境功能区划
项目线路大致呈东西走向,路线沿线为居住商业混杂区,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关于声环境功能区的划分,项目区属于2类声环境功能区。
(5)生态功能区划
根据《甘肃省生态功能区划》(2004.10),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玛曲黄河首曲草甸牧业及沙漠化控制生态功能区。
针对本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环境影响问题,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了相应的污染减缓和防治措施。本项目环评报告书中关于环境保护的要求见表3.3-1。
序号 |
类别 |
环评要求 |
1 |
水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 |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管理措施 开展施工场所和营地的水环境保护教育,让施工人员理解水保护的重要性。加强施工管理和工程监理工作;严格检查施工机械,防止油料泄漏污染水体。施工材料如油料、化学品等不宜堆放在地表水体附近,并应备有临时遮挡的帆布;采取措施防止泥土和散体施工材料阻塞水渠,沟渠及水管;及时处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土、废渣、废石,禁止将其投入河流水体中。 (2)对裸露土面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在施工时考虑用塑料薄膜对开挖和填筑的未采取防护措施的边坡、堆料场等进行覆盖,在表土堆场、取土场周围用编织土带拦挡,在路基两侧及堆料场周围设置截排水沟,并在截排水沟末端设置沉淀池等措施。 (3)施工机械维护废水的对策措施 ①尽量选用先进的设备、机械,以有效地减少跑、冒、滴、漏的数量及机械维修的次数,从而减少含油污水的产生量; ②在不可避免跑、冒、滴、漏的施工过程中尽量采用固态吸油材料(如棉纱、木屑等)将废油收集转化到固态物质中,避免产生过多的含油污水。对渗漏到土壤的油污应及时利用刮削装置收集封存,交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收集处理; ③机械、设备及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尽量集中于各路段的维修点进行,以方便含油污水的收集;在不能集中进行的情况下,尽量控制含油废水的产生,选用固态吸油材料吸收混合后封存外运; ④在施工场地及机械维修场所设沉淀池,含油污水由沉淀池收集,经酸碱中和、沉淀、隔油、除渣等简单处理后,油类等其它污染物浓度减小,施工结束将沉淀池覆土掩埋; ⑤将收集的浸油废料采取打包密封后连同施工营地其它危险固体废物一起交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收集处理。 (4)施工营地生活污水的控制措施 由于施工队伍的流动性和施工人员的分散性和临时性,对公路沿线施工营地生活污水采用以下措施: ①建议施工单位设置施工营地时尽量租用当地民房。生活污水利用现有设施处理,以避免施工营地废水的排放对水体水质的影响。 ②施工人员就餐和洗涤采用集中管理,如集中就餐、洗涤等,尽量减少产生生活污水的数量。 ③在施工营地附近设化粪池,将粪便污水和餐饮洗涤污水分别收集,粪便用于肥田,餐饮洗涤污水收集在化粪池中处理。化粪池委托沿线村民定期进行清掏,施工结束后将化粪池覆土掩埋。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应加强公路排水设施的管理,维持经常性的巡查和养护,及时修复被毁坏的排水设施。 (2)对从事危险品运输的驾驶员和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安全技术规定和操作规程,学习和掌握国家有关部门颁布实施的相关法规。 (3)危险货物运输实行“准运证”、“驾驶证”和“押运员”制度,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车辆要使用统一的专用标志,实行定点检测制度。 (4)在重要路段(跨越水体路段)设置“限速标志”、“安全驾驶”等警示标志,危险品运输车辆必须保持安全运输车距,严禁超车、超速。 (5)公路管理部门应加强危险品运输管理,严格执行交通部部颁标准JT3130-88《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范》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同时应制定危险品运输事故应急预案,减少污染事故的影响范围和程度。 |
2 |
大气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 |
施工期: (1)路基开挖、取土场、进出场道路等粉尘产生量大的地方应定期洒水抑尘,每天洒水最少两次。在经过村庄密集地区,要加大洒水量和洒水次数。 (2)加强车辆运输扬尘污染防治。土方、渣土、建筑垃圾、散装物料和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运输车辆运输过程,必须采用全封闭式运输车辆,减少沿途遗撒、泄漏。严格要求施工人员按作业规程装载物料。施工车辆在驶离施工场地前,必须对车辆箱体、轮胎等进行清洗,清洗区域地面硬化,并做好防渗,清洗用水通过设置沉淀池的形式回收沉淀后上层清夜回用于车辆清洗工作,其他部分回用于施工路面洒水等活动。 (3)施工作业场地,未铺装的施工道路在无雨日、大风条件下极易起尘,因此要求对施工场地定期洒水,缩短扬尘污染的时段和污染范围,最大限度地减少起尘量。同时对施工道路进行定期养护、清扫、洒水,保证其良好的路况。 (4)沿线施工运输道路应及时进行洒水处理,施工单位应配备有足够的洒水车。另外,施工便道在使用时可加铺碎石、砂子,从根本上减少扬尘的污染。 (5)粉状筑路材料的堆放地点应选在环境敏感点的下风向300m外,减少堆存量并及时利用;同时加强管理,在物料堆场四周设置挡风墙(网),并合理安排堆垛位置,必要时在堆垛表面掺和外加剂或喷洒润滑剂以使材料稳定,减少可能的起尘量。 (6)拌合站的选址充分考虑对环境的影响,避开居民集中区,并选在距离敏感点300m外的下风向处。 (7)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卫生防护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和运输工具,确保其废气排放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8)施工过程中受环境空气污染的最为严重的是施工人员,施工单位应着重对施工人员采取防护和劳动保护措施,如缩短工作时间和发放防尘口罩等。 运营期: (1)执行车检制,限制尾气排放超标的车辆上路; (2)对公路路面定期进行洒水、清扫、维护,减少路面扬尘对环境的影响。 (3)执行环境空气监测计划,根据监测结果确定采取补充的环保措施 |
3 |
声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 |
施工期: (1)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取土场、搅拌站等选址设置在远离居民区,施工现场的固定振动源相对集中,以减少影响的范围;可固定的机械设备如空压机、发电机安置在施工场地临时房间内,房屋内设隔音板,降低噪声。 (2)为保证施工现场附近居民的夜间休息,对距居民区150米以内的施工现场,噪声大的施工机械在夜间22∶00~06∶00停止施工。。 (3)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具和运输车辆,尽量选用低噪声、低震动的施工机械和工艺。 (4)为保护施工人员的健康,施工单位要合理安排工作人员轮流操作辐射高强噪声的施工机械,给工人以恢复听力的时间。对距辐射高强噪声源较近的施工人员,除采取戴保护耳塞或头盔等劳保措施外,还应适当缩短其劳动时间。 (5)筑路机械施工的噪声具有突发、无规则、不连续、高强度等特点。要求承包商通过文明施工、加强有效管理加以缓解。 运营期: (1)加强机动车管理,严格执行限速和禁止超载的交通管理要求,从源头上减轻交通噪声,严格限制车况较差且噪声大的车辆上路,以减少交通噪声扰民问题。 (2)做好道路养护工作,维持路面平整,保证道路处于良好营运状态,尽量降低道路摩擦磕碰噪声源强。 (3)各敏感点前设置禁鸣标志牌,以降低车辆营运时的噪声,减少对敏感点临路居民的生活、学校和休息的影响。 |
4 |
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
施工期: (1)不得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固体废物。 (2)对施工期固体废物应采取“集中收集、分类处理、尽量回用”的原则,建筑垃圾应运往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剥离表土堆存于表土堆场,用于后期绿化,废弃的沥青层可通过冷再生技术处理后作为垫层材料,用于本项目路基工程,可以全部利用,不外排。 (3)施工弃土弃渣不得任意堆放,不得随意堆置或倾入河流,弃渣就近送至取土场用于取土场填埋恢复。 (4)对于远离村镇的施工营地的生活垃圾,必须在固定地点堆存,堆存地点应远离水体,并在周围设置防风垛,避免在风力作用下随处飘散。联系附近城镇的相关部门清运。 (5)按计划和施工的操作规程,严格控制并尽量减少余下的物料。一旦有余下的材料,将其有序地存放好,妥善保管,可供周边地区修补乡村道路或建筑使用。 (6)对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固体废物的设施、设备和场所,应当加强管理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和使用。 运营期: 因拟建公路全线无收费站等辅助设施,故营运期只有少量的生活垃圾和运输车辆散落垃圾,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送往附近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理;对于运输车辆撒落垃圾,公路清洁人员应注意及时清扫,统一收集后送往附近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理,避免雨水冲刷后污染水体。 |
5 |
生态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 |
(1)严格控制施工面积,及时清运施工废物,尽量保护周围植被。施工期要注意保护动植物,严格限定施工范围,不允许随意破坏和占用额外土地。工程完成后,临时占地应尽早进行植被及耕地的恢复。 (2)建材堆放场、预制场及搅拌场等临时用地尽量设在公路占地范围之内,减少临时用地征地数量。 (3)施工营地应做好排水沟、边坡防护等水土防治措施。同时应注意减少植物破坏。 (5)施工期所有临时用地在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 (6)应根据工程占用耕地和草地的情况作好耕地占用的补偿工作。 (7)施工中应尽量减少植被占压、破坏。即尽量选择荒地为临时用地,对树木减少破坏,能移栽的尽量利用。 |
甘南州环境保护局对项目的批复如下:
一、项目起点位于河曲马场岔路口,终点位于河曲马场。公路全长13.048km,占地面积约为18.76hm2,建设内容包括路线、路基路面、涵洞、排水等工程。道路拟采用双向双车道三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采用40km/h,路基宽度8.5m;本项目全线共设涵洞20道,主要有盖板涵、钢波纹管涵;设置4处港湾式停车带,宽度5m,有效长度为80m,渐变段长度为75m。项目在K5+000处设置1处取土场,取土场占地面积为3.26hm2;设置1处临时堆土场,位于Kl1+550处,占地类型为其他草地,占地面积0.25hm2;施工场地中包含施工营地、堆料场、及预制场,位于K11+550处,占地类型为其他草地,占地面积0.55hm2。项目总投资4060. 7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5.5万元,环保投资占项目总投资的5. 31%。
二、要求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做好以下环保措施:
1、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工作,做到文明施工。施工期加强管理,合理安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作业范围,优化施工营地等临建设施布置,减少草地占用和土壤扰动。按照《报告书》要求,设置截排水沟,对临时堆土场采取“先挡后弃”,落实水保方案要求。占用草地,要做到占补平衡。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恢复治理。
2、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空气保护措施,施工期洒水抑尘;土方、渣土、建筑垃圾、散装物料和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必须采用全封闭方式,减少沿途遗撒、泄露,严禁在大风天气下进行易起尘的施工作业。
3、按照《报告书》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场所,做好施工噪声防控工作,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设置禁鸣和限速标志牌,加强公路沿线环境敏感点的噪声防护,施工临时工程及施工营地设置应远离村庄、学校,避免夜间施工。项目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
4、施工期生产废水经收集沉淀后回用。施工废水应设置隔油沉淀池、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等;施工期在公路两侧的施工范围内分别设置雨水导流渠和过滤沉淀池。施工营地设置临时旱厕,施工期间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还田,洗漱废水泼洒抑尘。合理安排施工季节,尽量避免雨季施工;并采取防护加固等工程措施。加强对施工机械的日常养护,杜绝燃油、机油的跑、冒、滴、漏现象。
5、落实各项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按照《报告书》要求,采取“集中收集、分类处理、尽量回用”的原则,建筑垃圾营运往玛曲县住建部门指定的地方处置,剥离表土堆存于堆土场,用于后期覆土绿化,废弃的沥青层可通过冷再生技术处理后作为垫层材料,用于本项目路基工程,全部利用,严禁外排。
6、运营期加强机动车管理,严格执行限速和禁止超载,做好道路养护工作,维持路面平整,各环境敏感点前设置禁鸣标志牌,以降低车辆运营时的噪声,减少对环境敏感点居民生产生活的影响,道路沿线做好绿化设计,增强绿化降噪效果。预留专项环保资金,在中远期开展噪声监测并根据结果对公路沿线环境敏感点采取降噪措施。
7、项目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按照《报告书》要求,指定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进一步降低环境风险。
三、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四、项目建设要开展环境监理工作,定期向环保部门报送施工期环境监理报告,严格执行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管理与检测监理计划。
五、请玛曲县生态环境保护局加强项目建设期间的环境监督管理工作,工程建成后,根据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S330唐克至欧拉秀玛公路河曲马场岔路口至河曲马场段改建工程在设计、施工及试运营初期基本落实了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及环评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
本工程施工过程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要求。本项目环评报告书中关于施工期环境保护的要求及落实情况见下表4-1。
表4-1 本项目环评报告书中关于施工期环境保护的要求及落实情况调查
环节 |
类型 |
环评要求 |
落实情况 |
补偿措施或补救建议 |
设计期措施 |
社会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
在公路布设与方案比较时,全面考虑沿线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尽量利用现有旧路空间布线,减少占用草地,做好施工组织设计,合理安排工期,尽可能缩短施工时间,减少施工活动对沿线居民造成的不利影响 |
已落实 |
|
对现有交通基础设施影响减缓措施 |
⑴在相应路段工程实施过程中采取分幅施工方案. ⑵原有公路改建路段路基施工时,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制定保障通行方案及合理的施工组织计划,加强交通指挥管理,合理疏通交通。根据当地线路车辆通行情况,设立临时标志,发布通告,告知施工路段的位置和施工期限等事项,减小施工干扰,交通干扰,保证交通安全和施工安全。在禁止通行路段设置绕行标志,并贴反光标记,以利夜间行车。 ⑶局部路段施工作业影响既有行车时,应尽量选在行车稀少的时间段进行,并由专职安监员负责现场指挥和安全警戒;生产、生活设施布置不得占用既有道路。 ⑷因施工侵占了部分原有道路,市公路行驶的侧向受到制约,通过设立限速标志和路面标记等临时设施,告知驾驶员以适宜的行驶速度通过施工路段。 ⑸施工开工前对主要运输的地方道路作加固改造。因工程需要局部阻隔道路时,需设置临时便道与原道路接通。涵洞工程等构造物处应合理设置临时通行便道。 ⑹施工期材料、机械设计的运输对地方道路造成的损坏,在施工过程中及施工结束后应及时修复。 ⑺承包商应与当地交通、公安部门充分协商,加强交通运输管理,进行专门的施工期交通指挥疏导,尽量减少公路施工对现有交通的干扰。 |
分幅施工。 施工开工前对主要运输的地方道路作加固改造。因工程需要局部阻隔道路时,需设置临时便道与原道路接通。涵洞工程等构造物处应合理设置临时通行便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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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
严禁将含有害物质的筑路材料如沥青、油料等堆放于民用水井、河流、沟渠以及地下水出露等水体附近。必要时设围栏,并设蓬盖,防止雨水冲刷进入水体。 设置必要的临时排水沟,疏导施工废水。施工中的工程废水设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重复利用,禁止排放。 在有雨水及路面径流处开挖路基时,须设置临时沉淀池,使泥沙沉淀。在沉淀池出水的一侧设土工布围栏,再次拦截泥沙。当路基建成,过水涵洞铺设完毕后,推平沉淀池。 河道两侧200m范围内不得设置各类施工场地与筑路材料堆场,不得取土和弃渣;施工临时道路必须排水顺畅,防止暴雨时将大量泥砂带入河流。 禁止向河流、沟谷排放工程施工废水;禁止向河流、河谷倾倒废料、废弃土石方、垃圾及其它固体废弃物。 尽量选用先进的施工机械与设备,以有效地减少跑、冒、滴、漏的数量及机械维修次数,从而减少含油污水的产生量。并强化施工机械设备的日常保养、检查与维护管理,防止油料泄漏。所有机械设备的各类废油料及润滑油等全部分类回收并存储,施工结束后可集中出售给有关废油回收企业。 禁止在地表水域内冲洗建筑材料和清洗车辆与施工设备,禁止在拟改建公路沿线地表水体中冲洗运输车量及施工机械设备,避免污染水体水质。 施工生产、生活场地应布置在远离地表水体区域,避免对邻近水体的污染影响。施工营地设置防渗旱厕,自然风干或用于肥田。对于施工人员清洁污水采用移动式沉淀槽收集处理后用于施工道路降尘,禁止排入邻近水体。 施工营地设置垃圾收集筒,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全部集中袋装收集,定期清运。 施工结束后全面统计公路沿线所有废弃物,特别是废沥青、化学物品等,不得就地倾倒或堆放,应及时清运至当地环保部门允许的地点处置。 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严格约束施工人员的个人卫生行为。 |
设置临时排水沟,疏导施工废水。施工中的工程废水设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重复利用,禁止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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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期措施 |
大气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
⑴预制场和灰土拌合场的选址充分考虑对环境的影响,避开居民集中区等环境敏感点,并选在距离居民区300m外的下风向处。 ⑵粉状筑路材料的堆放地点应选在环境敏感点的下风向300m外,减少堆存量并及时利用,堆放时应采取防风防雨措施,必要时设置围栏,并定时洒水防止扬尘,遇恶劣天气加盖毡布。 ⑶)粉状材料如水泥、石灰等应罐装或袋装,禁止散装运输;运输泥土及施工材料的车辆应配置防散落装备,装载不宜过满、防止被大风吹起,严禁运输途中扬尘、散落,必须加盖毡布,保证运输过程中不散落;并规划好运输路线与时间,尽量减少对敏感区的影响。 ⑷对于易散失材料的堆放加强管理,在其四周设置挡风墙(网),并合理安排堆垛位置,必要时在堆垛表面掺和外加剂或喷洒润滑剂以使材料稳定,减少可能的起尘量。 ⑸对取弃土(渣)场等临时占地采取严格处理措施,防止生成新尘源。 ⑹施工车辆必须定期检查,破损的车厢应及时修补,减少车辆在行驶中沿途散落建筑材料及建筑废料。 ⑺对施工、运输道路表面采取硬化措施,或采取洒水等方法处理。另外,施工便道应充分利用现有的黑色路面以及铺设石屑、碎石路面,控制机动车轮碾压的影响,从根本上减少扬尘的污染。 ⑻在施工工地出口附近经常会有较多的建筑废料洒落并造成污染,施工单位应及时清理干净。 ⑼施工人员炊事及取暖设备建议使用自带的燃油、液化气等清洁能源,严禁采伐当地植物 |
已落实 沥青摊铺作业机械有良好的密封性和除尘装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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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
施工期的噪声控制可从声源、传播途径、接收者防护以及控制施工时间等方面来考虑。 ⑴施工单位应尽量采用国家推荐的低噪声施工机械与设备,同时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与保养,保持其良好地的运行状态,以便从根本上降低噪声源强。 ⑵再在分布有学校、居民集中居住区的路段,临时工程设置须距其在300m以外。 ⑶对于在200m范围内有牧民居住点的施工路段,以控制施工时间为主要措施,尤其以夜间(22:00至6:00)为主要控制时段,应尽量避免夜间施工,尤其禁止夜间打桩作业。确系特殊情况需要夜间施工时,应特别注意不超过国家标准限值要求。昼间施工应避免高噪声设备集中运行。 ⑷对于距离拟改建公路在40m以内,在受施工期噪声影响较严重的居民住宅、学校等敏感点附近路段施工时,应采取临时性降噪措施,如设置临时声屏障等措施保护敏感点声环境。 ⑸限制高音喇叭的使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噪声对沿线居民、学校等敏感区域群众正常生活与学习、工作的干扰影响。 ⑹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提前与当地村委会或居民协调,取得群众的谅解。 ⑺在路线近距离内有学校的路段,施工单位应与校方协商大型机械作业时间,以免干扰正常教学。 ⑻在运送施工物料时,应合理选择运输路线,并尽量在昼间进行运输。建议建设单位对施工承包方的运输路线位置提出要求,建设单位根据确定的路线,与地方环保部门联合进行监督。 ⑼地方道路交通高峰时间减少运输车辆运行,以减少运输交通噪声的影响。 ⑽对于长时间处于高噪声环境中的作业人员,建议使用耳塞、耳罩等防护用品,减少相关人员在高噪声环境中的暴露时间,以减轻噪声对作业人员的身体危害 |
已落实 |
||
固体废弃物污染减缓措施 |
⑴旧路沥青路面揭除全部破碎后作为路基料利用,其余弃渣全部及时清运至相应的规划渣场集中处置。各弃渣场必须采取有效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严格按“先挡后弃” 原则执行。 ⑵对于施工期各生活营地的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须设置垃圾筒袋装集中收集,并配备垃圾清运车一辆,设置专人负责就近清运至夏河县或沿线乡镇当地环保部门指定的生活垃圾处置点集中处置,不得随意丢弃、堆存。严禁向工程区邻近水体、沟道丢弃垃圾废物等。 ⑶对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临时收集点定期喷洒杀菌、杀虫药水,减少蚊虫和病菌的滋生。 ⑷施工结束及时清运沿线所有废弃物,禁止就地随意堆放 |
已落实 |
||
生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
(1)严格界定施工作业范围,施工作业带宽度严格控制在道路红线范围以内,在施工控制范围边界插彩旗以标识。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界定的施工范围在界定的范围内作业,严禁越界施工;施工机械、土石及其它建筑材料不得乱停乱放。要求将不跨界施工条款及相应的惩罚措施写入施工合同,严重违规的取消其施工资格。 (2)加强施工管理,认真搞好施工组织设计,科学规划施工场地,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尽量减少临时工程占地,缩短临时占地使用时间,及时恢复土地原有功能。施工中要尽可能缩小施工界面,尽量减少对植被资源的破坏和对土地资源的扰动。 (3)路基边坡施工在达到设计要求后应迅速进行防护,同时做好坡面、坡脚的排水。做到施工一处,及时治理保护一处。 (4)路基用地范围内的草地、灌丛等均在施工前清表或移植,清表的土体应在工程中设置的临时堆土场整齐码放,待路基完成后用于边坡绿化及恢复植被。工程在施工前将取、弃土场地中的地表草皮及腐殖土整体切割挖除。取、弃土结束后进行土地整治和覆盖原有剥离草皮,在恢复原有植被的同时保持水土。 (5)工程施工期间所需砂石、块石等筑路材料须由持有采砂经营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合法企业提供。 (6)施工材料堆场、预制件场、拌合场等施工场地应尽量设置在工程永久占地范围内,尽可能减少临时占地面积。 (7)工程施工单位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令,坚决禁止捕猎任何野生动物。 (8)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工作,禁止施工人员随意破坏天然植被和猎捕野生动物。减少夜间作业,避免灯光、噪声对夜间活动动物的惊扰。 (9)施工结束后进行土地整治,移植草皮,恢复原有植被。绿化措施具体工程内容及工程量在本项目《水土保护方案报告书》中确定。 |
已落实 |
本项目环评报告书中关于运营期环境保护的要求及落实情况见下表
表4.2-1 运营期环评报告书要求及落实情况
环节 |
类型 |
环评要求 |
落实情况 |
运营期 |
水污染防治设施 |
严禁各种泄漏、散装超载的车辆上路,防止公路散失货物造成沿线水体污染。 在跨河及沿河的路段,上、下行线处分别设标志牌予以示意,标志牌上写“谨慎驾驶”等字样。 |
两侧水域路段设立醒目的警示牌, |
大气污染防治设施 |
⑴加强运输散装物资如煤、水泥、砂石材料及简易包装的化肥、农药等车辆的管理,在公路入口处进行检查,运送上述物品需加盖蓬布。 ⑵执行环境空气监测计划,根据监测结果确定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 |
已落实 |
该工程对环评批复意见的落实情况见表4. -3。
表4 -3 环评批复意见的落实情况
序号 |
主要批复意见 |
落实情况 |
|
1 |
项目建设应按照国家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必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做到环保投资及时足额到位,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发挥环保投资效益,改善和保护环境。 |
已落实: |
|
2 |
严格按照报告书提出的要求,施工过程中开挖土方及时回填、应减少开挖土在工程区的堆放时间。邻近河流段开挖土方应采用编织袋临时堆存,整齐码放,并采取围挡措施,防止进入水体,影响水生生态环境。要强化施工管理,制定严格的施工作业规划,划定明确的施工区域范围,严禁各种越界活动,严禁向水域排放各类废水、废渣、垃圾等,严禁在水域两测支沟内堆放废渣及生活垃圾。 |
已落实: |
|
3 |
禁止在河道及沟道内设置各类建筑物材料取料场、材料堆场、弃渣场及施工场地。路基用地范围内的草地、灌丛等均应在施工前清表或移植,清表的土体应在工程中设置的临时堆土场整齐码放,待路基完成后用于边坡绿化及恢复植被。工程弃渣必须做到先挡后弃,取、弃土场施工结束后进行土地整治,移植草皮,恢复植被。 |
已落实: |
|
4 |
工程建设必须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空气保护措施,加强对土方、物料堆场、施工营地、拌合场等的科学设置和施工管理。项目施工期间要求沥青拌合采用封闭式站拌方式:沥青摊铺作业机械有良好的密封性和除尘装置,生产设备不得有明显的无组织排放。粉状筑路材料的堆放地点应选在环境敏感点下风向lOOm外.减少堆存量并及时利用,堆放时应采取防风防雨措施,必要时设置围栏,加盖毡布,并定时洒水防止扬尘。粉状材料应罐装或袋装,禁止散装运输;运输车辆装载不易过满,并加盖毡布,防止途中扬尘、散落;规划好运输路线与时间间,尽量减少对敏感区的影响。确保施工期废气污染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的相应要求。 |
已落实: |
|
5 |
要严格按照《报告书》的要求,设置必要的临时排水沟,疏导施工废水。施工中的工程废水设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重复利用,禁止排放。禁止在拟改建公路沿线地表水水体中冲洗运输车量及施工机械设备,避免污染水体水质。施工营地设置防渗旱厕,自然风干或用于肥田。对于施工人员清洁污水采用移动式沉淀槽收集处理后用于施工道路降尘,禁止排入邻近水体。 |
已落实: |
|
6 |
要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在分布有学校、居民集中居住区的路段,临时工程设置须距其在300m以外,对于在200m范围有牧民居住点的施工路段,禁止高噪声机械夜间22:00-次日 6;00运行。确保施王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项目运营期间,针对交通噪声超标的敏感点,要采取加装隔声窗等措施,确保敏感点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相关要求限值。 |
基本落实: |
|
7 |
项目产生的土石方弃渣(含旧路沥青路面揭除)全部破碎后作为路基料利用,其余弃渣部分清运至弃渣场集中处置。弃渣场必须采取有效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严格按“先挡后弃”原则实施弃渣。施工期各生活营地的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须设置垃圾筒袋装集中收集,并配备垃圾清运车一辆,设置专人负责就近清运至夏河县或沿线乡镇当地环保部门指定的生活垃圾处置点集中处置,不得随意丢弃、堆存。 |
基本落实: |
|
8 |
在项目运营期需做好运行管理工作,对运输油类、危险化学品等的车辆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在不良天气状况下,如遇暴雨、暴雪、大风、大雾等特殊天气,应禁止危险品运输车辆上路。 |
基本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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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项目建设委托有资质单位开展未建工程环境监理工作。 |
已落实: |
|
10 |
严格执行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管理与监控计划,做好事故的预防与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预案中的各项防范措施。强化员工的环境安全培训,防止发生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故。 |
已落实 |
|
11 |
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按规定程序申请环保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能投入运营。 |
项目建设时严格执行了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的“三同时”制度。 |
由表4-1至表4-3可见,本工程建设过程中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的要求。
工程建设中的占地、路基填挖方、取土、施工便道等工程将会对原先的植被生态功能产生干扰,造成水土流失,生态破坏等。施工结束后,对取土场、临时堆土场、综合施工场地等进行恢复,主要通过水土保持措施等工作,恢复因项目建设造成的植被破坏。本项目施工期生态影响主要表现在对生态系统的影响、植被破坏和植被多样性的影响、动物多样性的影响、自然景观影响、累积生态影响,工程影响范围有限。
经调查,施工期主要采取的生态恢复治理措施包括:①采取划定施工范围,尽量减少临时占地;②施工结束后及时采取生态恢复措施,目前已恢复原状;③加强施工人员环保教育,禁止破坏施工范围外的植被和惊扰捕猎野生动物;④合理安排施工次序和时间,避开野生动物繁殖季节;⑤工程施工前剥离表层土,用于后期生态恢复、绿化覆土;⑥规范设置拦挡、排水设施,以减小水土流失造成的影响;⑦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减少夜间作业,避免灯光、噪声对夜间动物活动的惊扰;⑧加强施工人员的各类卫生管理,避免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的直接排放,最大限度保护动物生境;⑨禁止向沿线河流排放施工废水;⑩油料等物质禁止堆放在地表水体附近,设工棚,加篷布覆盖以破少雨水冲刷造成污染;⑪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作业区进行坑凹回填、整平等措施,局部种草绿化;⑫施工结束、清场后拆除临建设施,对扰动后的场地采取机械方式进行土地整治等。根据走访当地居民,施工期未发生大肆破坏植被和捕猎野生动物的事件。
5.1.1对野生植物的影响调查
在公路的不同区段,由于其与地表的关系不同,对野生动植物的影响也不同。在地表填挖段,道路主体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会占压土地,其地表清理过程及占用会使原有植物永久失去立地条件。桥涵路段的建设,由于占地数量不大,长期来看,对野生植物基本不会造成不良影响,但在建设过程中,由于基础处理过程所需的设备大多为大型载重机械,临时用地面积较大,短期内会破坏施工地点周边一定范围的野生植被,在施工结束后,通过采取表土回填及恢复植被措施后,施工区域内野生植物会得到较好恢复。总之,由于本次道路距离较短,野生植物的损失面积与沿线总体占地相比数量较少,不会对沿线的天然植物造成明显的不良影响。
公路建设需要设置取土场、施工营地和原料拌合等临时工程,如果施工管理不善,会对沿线野生植物造成一定的破坏。但是如在项目施工结束后能及时实施恢复或尽快落实补救措施,对野生植物的影响可降低到最小。另外,本工程为在原有道路基础上扩建,原有公路边缘的路肩连接区地表经常年扰动,野生植物数量较少,因此本项目实施后对野生植物影响不大;
5.1.2对牧业生产的影响的调查
项目不占用牧草区及牧民传统放牧区,不会改变沿线土地利用方式和牧业结构。因公路沿线植被主要为草原草甸,项目占用草地主要使植被覆盖率有所降低,但量很小,不会影响区域内植被总体结构和植被覆盖总量。项目建设未对当地牧业的正常生产和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1)严格控制施工面积,及时清运施工废物,尽量保护周围植被。施工期要注意保护动植物,严格限定施工范围,不允许随意破坏和占用额外土地。工程完成后,临时占地应尽早进行植被及耕地的恢复。
(2)建材堆放场、灰土拌和场、预制场等临时用地尽量设在公路占地范围之内,避免占用耕地,并减少临时用地征地数量。
(3)施工过程中临时建筑尽可能采用成品或简易拼装方式,避免挖方,尽量减轻对土壤及植被的破坏。
(4)公路工程占地范围、施工期临时用地等在开工前场地清理时,应将表层耕作土收集堆放,并作水土流失防护,以备复垦时使用。施工营地应做好排水沟、边坡防护等水土防治措施。同时应注意减少植物破坏。
(5)施工期所有临时用地(包括施工便道、建材堆放场、灰土拌和场、预制场等)在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
(6)应根据工程占用耕地和草地的情况作好耕地占用的补偿工作。
(7)施工中应尽量减少植被占压、破坏。即尽量选择荒地为临时用地,对树木减少破坏,能移栽的尽量利用。
5.1.4取、弃土场占地影响减缓措施
项目选取、弃土场均位于荒坡、荒沟,不占用农田。取弃土场应设置排水沟,位于荒沟时设置拦渣坝和。防止水土流失和洪灾发生。
设计单位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对取弃土场进行环保工程设计,主要工程形式可采用排水沟、浆砌片石坡面、植树种草等。同时在施工期要严格按照设计进行取弃土,并认真落实设计的环保工程,使工程取弃土对环境的不利影响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
取弃土土场防治包括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在开采时对取土取料场按照“逐级放坡”的方式进行有序取土,取土结束后,及时采取工程措施,使这些容易产生水土流失的部位得到有效控制和预防。本工程完成后,取弃土场应采取相应水土保持措施,并做土地恢复。
5.1.5植被保护措施
(1)尽量保留征地范围内草地,临时用地范围内草地尽量少破坏。
(2)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
(3)施工营地不得在草地使用明火,不损坏施工营地以外的地表植被。
(4)严格执行道路绿化工程,进行植被补偿。公路范围内进行全面绿化,可以较好补偿公路工程占地损失的植被,根据本工程的工程量和其它项目的绿化实践进行补偿。实践表明,公路用地范围内的绿化是路基防护、环境保护等综合功能的关键措施之一,除了可以给沿线地区补偿因工程占地损失的植被外,还可形成良好的路界生态环境,并改善沿线地区的生态环境。
5.1.6动物保护措施
(1)施工前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工作,进行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宣传,采取举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图片展等方式,对施工人员开展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教育;施工过程中发放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图片册,严禁捕捉野生动物,提高施工人员的动物保护意识。
(2)严格按照设计文件确定征占土地范围,加强施工管理,进行地表植被的清理工作;凡因公路施工破坏植被而裸露的土地,应在施工结束后立即整治利用,通过植树种草的生物恢复措施和工程措施进行防护。对穿越灌草路段时,剥离30cm厚的表土;施工结束后,平整恢复为原有植被,保护动物生境。
(3)在动物集中路段减少夜间施工作业,避免灯光、噪声对夜间动物活动的惊扰。
(4)优选施工时间,注意工程施工时段和方式,减小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的惊扰。
(6)施工期如遇到保护类野生动物受到意外伤害,应立即与当地野生动物部门联系,由专业人员处理。
(7)严格控制工程取土范围,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扩展,同时控制取土作业和运输车辆运行轨迹,避免对动物栖息地影响范围扩大。
(8)对工程废物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进行快速处理,尽量避免废弃物为鼠类疫源性兽类提供生活环境,同时也可以减少对动物栖息地的破坏。
环评阶段公路全线共计土石方总挖方24961.1m3;土石方总填方240448.6m3,借方量为215487.5m3。
经调查,项目建设过程中土石方工程量与环评阶段一致。全线共计土石方总挖方24961.1m3;土石方总填方240448.6m3,本工程回填土石方利用工程自身挖方,不足部分外购,借方量为215487.5m3。
表5.2-1 项目土石方平衡表(单位m3)
序号 |
起讫里程 |
长度Km |
挖方 |
填方 |
借方 |
弃方 |
1 |
K0+000- K2+200 |
2 |
21724.5 |
31105.2 |
9380.7 |
0 |
2 |
K2+200- K9+000 |
7 |
2473.1 |
120765.1 |
118292 |
0 |
3 |
K9+000- K13+048 |
4.048 |
763.5 |
88578.3 |
87814.8 |
0 |
4 |
合计 |
13.048 |
24961.1 |
240448.6 |
215487.5 |
0 |
图5.2-1 土石方流向图
(1)永久占地
工程永久占地面积281.4亩,约18.76hm2,占地类型主要包括旧路、牧草地等,详见表5.3-1。
表5.3-1 工程征地面积表
桩号 |
征用土地类型 |
合计 |
|
牧草地 |
旧路 |
||
全线 |
44.9 |
236.5 |
281.4 |
根据项目沿线实际情况,项目临时工程包括取弃土场、施工营地和施工料场,项目所在区域沿线电力及自来水能保证工程施工的需要;邻近区域钢筋水泥等建材运输方便,且周边各砂石场汽车运输便利。施工场地地域开阔。根据施工条件,临时工程如下:
(1)取土场
项目本身挖方满足工程需要,砂石料、沥青混凝土等筑路材料进行外购。根据水保、设计方案及现场踏勘,项目设置1处取土场,该取土场不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及风景名胜区内。取土场具体位于K5+000段西侧,占地面积为3.26hm2,占地类型为草地,取土量为25万m3,取土完成后将清表腐殖土覆盖取土场上用于生态恢复。
(2)弃渣场
项目无弃方产生,未设置弃渣场。
(3)临时堆土场
本工程对部分路基草地进行表土剥离,表土剥离厚度30cm,该部分临时堆土最终用于路基工程绿化覆土。具体分布如下:
表5.4-1 临时堆土场设置表
编号 |
桩号 |
占地面积(hm2) |
占地类型 |
临时堆土量(万m3) |
最终利用方向 |
L1 |
K11+550右侧 |
0.25 |
其他草地 |
0.7 |
恢复植被 |
所选临时堆土场均在线路旁边,运土车辆经现有道路及规划路基范围直接到达临时堆土场,未设专门的临时运土便道。
(4)施工生产生活区
该项目施工场地主要包括临时施工营地、预制场等。具体分布如下:
表5.4-2 施工场地设置表
编号 |
设置地点、桩号 |
说明 |
占地面积(hm2) |
占地类型 |
最终利用方向 |
|
S1 |
K11+550右侧 |
生产生活区 |
施工营地 |
0.25 |
其他草地 |
恢复原状 |
预制场 |
0.1 |
|||||
堆料场 |
0.2 |
(5)施工便道
根据现场踏勘,项目建设过程中利用现有道路作为运输道路,未新建施工便道。
(6)拌合站
项目不设置沥青混凝土拌合站、不设置水稳拌合站,所需原料全部从黄河路加油站南侧300m的沥青混凝土拌合站外购。
本项目临时占地主要包括临时堆土场、施工营地、取土场等,占地类型主要为其他草地,临时占地面积为4.06hm2。
⑴工程新征用土地主要是公路提级扩建新征土地和新建路段所占用的土地;占地类型均为草地,主要为取土场和施工临建区等占地。各占地类型所占比例均很小,不会改变区域土地利用类型及生态结构。
工程临时占地减少了一部分植被及生产用地,使其上的生产力相应减少,从而对区域植被量及牧民生活造成一定的影响,项目实施后,对该部分草地进行覆土整治,恢复草场,将不会对当地牧民生活产生大的影响。
⑵项目用地指标符合公路建设项目用地指标,符合交通部、建设部以及国土资源部联合发布的《公路建设项目用地指标》要求,由于工程新征用草地土地面积较小,不会改变公路沿线土地利用方式和牧业结构,亦不会对当地牧业的正常生产和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⑶公路施工将使临时占地区域内的植被全部被破坏,从而减少当地的植被数量和覆盖率,使当地的生物量暂时性减少。但由于沿线临时占地区域内的植被为草本植被,且所设临时工程均邻近公路以满足工程要求,同时对占用草地的临时工程采取施工时先将站内区域内的表层植被层整体剥离单独存放。从长远分析,临时占地对自然植被的影响是暂时的,且本项目扰动草场面积较少,只要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施工结束后培腐殖土尽快恢复草场植被,可以将其影响控制在最小程度,对环境而言是可以接受的。
⑷本工程为在原有道路基础上扩建,原有公路边缘的路肩连接区地表经常年扰动,野生植物数量较少,本次改扩建新增永久征地面积较小,工程影响区内的植物种类均为该区域内的广布物种,无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植物,因此对天然植被影响较小。
⑸工程线路不涉及自然保护区、湿地、基本农田、基本草原等特殊敏感区域。总体来看,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公路工程竣工环保验收的要求
边坡防护 |
取土场生态恢复 |
根据公路工程设计、施工资料以及环评报告书中的声环境背景资料,调查主要针对公路两侧距路中心线200m范围内的环境敏感点,筛选所有潜在的噪声影响对象,监测典型敏感点,类比说明公路营运对敏感点的交通噪声影响。
环评报告中确定的敏感点3处,其中1处学校、1处卫生机构,1处住宅小区。验收阶段经勘察,公路沿线两侧距路中心线200m范围内声环境敏感点与环评阶段一致。声环境保护目标见表6.1-1。
表6.1-1 声环境敏感目标及特征
序号 |
名称 |
里程 |
方位 |
距道路红线距离( |
朝向 |
受影响人数 |
1 |
河区马场 |
K12+570 |
路左 |
10 |
面向道路 |
约50户200人 |
2 |
马场小学 |
K12+670 |
路左 |
24 |
背向道路 |
约100人 |
3 |
马场卫生院 |
K12+770 |
路左 |
88 |
背向道路 |
约30人 |
施工期公路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根据施工期噪声检测和沿线公众调查及咨询地方环保主管部门,施工期没有发生因噪声扰民引起的投诉,大多数被调查者表示基本没有夜间使用机械施工的现象。满足环评及批复要求。
6.2.1声环境敏感点监测
6.2.1.1监测布点原则
(1)结合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噪声监测布点,特别关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预测结果超标和可能超标的敏感点。
(2)选择距路中心线100m范围以内,距路中心线较近,临路户数较多的居民集中居住区。
(3)监测点分布尽可能反映不同路段交通量差别对敏感点目标带来的噪声影响。
(4)考虑敏感点与公路的不同相对位置关系,噪声对敏感点的影响。
6.2.1.2声环境敏感点监测方案
(1)监测项目:等效连续A声级LAeq。
(2)监测方法:依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3)测点位置:测量点选在居住建筑物外,离建筑物的距离不小于1m,传声器距地面的垂直距离不小于1.2m。
(4)连续监测2天,昼间1次,夜间1次(22:00~24:00和24:00~6:00),每次监测20min的LAeq。
(5)若敏感点高于三层(含三层)监测奇数层噪声;学校监测距路最近教室。
6.2.1.3监测结果及分析
沿线敏感点监测结果见表6.2-1。从表中可以看出,本次监测的敏感点中:
(1)居民点中,执行2类标准的敏感点,监测结果昼、夜间均达标,其中昼间监测值范围为52.3~55.7 dB,夜间41.5~47.3dB。
(2)学校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监测结果均达标。
表6.2-1敏感点噪声检测结果统计表
点位名称 |
检测日期 |
昼间 |
夜间 |
点位名称 |
检测日期 |
昼间 |
夜间 |
马场小学 |
11.18 |
49.3 |
41.9 |
马场卫生院 |
11.18 |
51.5 |
39.8 |
11.19 |
51.4 |
40.3 |
11.19 |
50.6 |
38.4 |
||
马场场部 |
11.18 |
51.8 |
38.9 |
/ |
/ |
/ |
/ |
11.19 |
52.4 |
37.7 |
/ |
/ |
/ |
||
单位 |
dB |
单位 |
dB |
6.2.2衰减断面监测
(1)监测点布设
通过对沿线交通噪声的衰减情况监测,掌握交通噪声的衰减规律,评价交通噪声对未被选测的声环境敏感点的影响情况,为科学合理地采取降噪措施提供依据。
在平坦开阔、不受人为干扰的地段,布设监测点2个,分别距路中心线距离20m、40m、60m、80m、120m。衰减断面监测要求5个点位同时监测,以保证声源源强一致,连续监测2天,每天昼间1次,夜间1次,每次监测20min的LAeq。
(2)监测结果及分析
交通噪声衰减断面监测结果见表6.2-2,
表6.2-2 断面噪声检测结果表 单位:dB(A)
点位断面 |
检测点位 |
检测时间 |
昼间 |
夜间 |
K6+000衰减断面 |
距公路行车中心线20米处 |
11.18 |
51.8 |
44.8 |
11.19 |
49.6 |
46.4 |
||
距公路行车中心线40米处 |
11.18 |
49.7 |
41.5 |
|
11.19 |
47.3 |
42.9 |
||
距公路行车中心线60米处 |
11.18 |
47.2 |
39.4 |
|
11.19 |
44.6 |
40.9 |
||
距公路行车中心线80米处 |
11.18 |
44.3 |
38.1 |
|
11.19 |
43.1 |
38.2 |
||
距公路行车中心线120米处 |
11.18 |
40.5 |
36.8 |
|
11.19 |
41.0 |
35.5 |
||
单位 |
dB |
衰减断面噪声监测结果表明,在目前的交通量条件下,20m外昼夜值均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
经调查,由于公路与敏感点之间距离、高差、遮挡物的变化以及敏感点自身长度的变化,实际本工程未设置声屏障,未安装隔声窗。检测数据表明,在现有交通情况下,本项目声环境质量现状满足功能区要求。建议运营管理部门加强中期监测,根据监测结果适时采取降噪措施。
(1)经现场调查核实,公路建设项目不存在重大变更。
(2)施工期公路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根据对沿线的走访调查,施工期没有发生因噪声扰民引起的投诉,基本上没有夜间使用机械施工的现象。
(3)本次调查选取沿线有代表性的环境敏感点进行了一般环境现状监测,监测结果表明,在现状交通量情况下,工程沿线各敏感点噪声值均能满足相应标准的要求。
(4)因现状监测达标,未采取降噪措施,同时在公众参与调查时敏感点的居民对公路环保工作总体满意,当地环保部门表示没有收到有关噪声影响的投诉;
7.1.1沿线地表水环境概况
项目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主要为黄河和河曲水库,项目K0+000-K3+760段与黄河伴行,距离黄河最近距离为678m,项目终点距离河曲水库约10m,沿线黄河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Ⅱ类水质标准。地表水保护目标见表7.1-1。
表7.1-1 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河流名称 |
水质目标 |
相关关系 |
实施阶段 |
黄河干流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 |
项目K0+000-K3+760段与黄河伴行,距离黄河最近距离为678m |
运营 |
河曲水库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 |
项目终点距离河曲水库约10m |
运营 |
根据《甘肃省玛曲县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玛曲县乡镇水源地分布在曼日玛乡、欧拉乡可琼沟、木西合乡、阿万仓乡、采日玛乡、齐哈玛乡,项目所在地无水源保护区。
7.1.2施工期地表水环境影响调查
公路施工期对地表水环境的污染主要来自于施工生产废水与生活污水排放、基础施工废水和废渣排放、作业机械和设备的废油排放与跑、冒、滴、漏等,为保护公路沿线水环境,公路施工期严格执行了环评中提出的措施,采取的主要水环境保护措施有:
(1)施工期间施工营地设置旱厕;物料堆场、垃圾站、预制场以及拌和站等临时工程远离地表水体,并用临时帆布遮盖,周围开挖临时排水沟和沉砂池,出水接入自然沟渠,避免因雨水冲刷引起的水体污染。
(2)施工期对生活垃圾、建筑废料、残余燃油和机油定期运往固定地点处理,严禁向水体排放;施工中注意加强机械的维护管理。
(3)严禁将含有害物质的筑路材料如沥青、油料等堆放于民用水井、河流、沟渠以及地下水出露等水体附近。必要时设围栏,并设蓬盖,防止雨水冲刷进入水体。
(4)设置必要的临时排水沟,疏导施工废水。施工中的工程废水设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重复利用,禁止排放。
(5)在有雨水及路面径流处开挖路基时,须设置临时沉淀池,使泥沙沉淀。在沉淀池出水的一侧设土工布围栏,再次拦截泥沙。当路基建成,过水涵洞铺设完毕后,推平沉淀池。
(6)河道两侧200m范围内不得设置各类施工场地与筑路材料堆场,不得取土和弃渣;施工临时道路必须排水顺畅,防止暴雨时将大量泥砂带入河流。
(7)禁止向河流、沟谷排放工程施工废水;禁止向河流、河谷倾倒废料、废弃土石方、垃圾及其它固体废弃物。
(8)尽量选用先进的施工机械与设备,以有效地减少跑、冒、滴、漏的数量及机械维修次数,从而减少含油污水的产生量。并强化施工机械设备的日常保养、检查与维护管理,防止油料泄漏。所有机械设备的各类废油料及润滑油等全部分类回收并存储,施工结束后可集中出售给有关废油回收企业。
(9)禁止在地表水域内冲洗建筑材料和清洗车辆与施工设备,禁止在拟改建公路沿线地表水体中冲洗运输车量及施工机械设备,避免污染水体水质。
(10)施工生产、生活场地应布置在远离地表水体区域,避免对邻近水体的污染影响。施工营地设置防渗旱厕,自然风干或用于肥田。对于施工人员清洁污水采用移动式沉淀槽收集处理后用于施工道路降尘,禁止排入邻近水体。
(11)施工营地设置垃圾收集筒,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全部集中袋装收集,定期清运。
(12)施工结束后全面统计公路沿线所有废弃物,特别是废沥青、化学物品等,不得就地倾倒或堆放,应及时清运至当地环保部门允许的地点处置。
(13)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严格约束施工人员的个人卫生行为。
7.2.1监测断面
本次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共布设1个监测点位。
表7.2-1 地表水检测点位及频次一览表
序号 |
监测点位名称 |
坐标 |
检测频次 |
1 |
河曲水库 |
E102°14′54.31" |
连续采样2天,每天上午、下午各采样1次。 |
N33°86′33.55" |
7.2.2监测项目与分析方法
检测项目 pH、化学需氧量、氨氮、石油类、悬浮物共5项。
分析方法按照《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1-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等规范的要求执行。分析方法见表7.2-2。
表7.2-2 监测分析方法一览表
序号 |
项目 |
分析方法 |
方法依据 |
检出限 |
仪器设备 |
1 |
pH |
玻璃电极法 |
GB/T 6920-1986 |
/ |
PXSJ-227L 离子计 |
2 |
悬浮物 |
重量法 |
GB 11901-1989 |
4mg/L |
QUINTIX224-1CN 万分之一天平 |
3 |
氨氮 |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
HJ 535-2009 |
0.025mg/L |
1610F 可见分光光度计 |
4 |
化学需氧量 |
重铬酸盐法 |
HJ 828-2017 |
4mg/L |
101型COD恒温加热器 |
5 |
石油类 |
紫外分光光度法 |
HJ 970-2018 |
0.01mg/L |
AgilentCARY 60 紫外分光光度计 |
7.2.3监测时间及频率
监测时间2020年11月23日~2021年11月24日。
连续采样二天,每天采样一次。
7.2.4监测结果
断面监测结果见表7.2-3。
表7.2-3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
序号 |
点位名称 |
采样日期 |
检测项目 |
||||
pH |
悬浮物 |
氨氮 |
化学需氧量 |
石油类 |
|||
1 |
河曲水库 |
11.23(上午) |
8.88 |
7 |
0.447 |
24 |
0.14 |
11.23(下午) |
8.93 |
<4 |
0.419 |
21 |
0.15 |
||
11.24(上午) |
8.86 |
11 |
0.425 |
29 |
0.17 |
||
10.24(下午) |
8.91 |
5 |
0.425 |
24 |
0.17 |
||
检出限 |
/ |
4 |
0.025 |
4 |
0.01 |
||
单位 |
/ |
mg/L |
mg/L |
mg/L |
mg/L |
由表7.2-3可见,断面各监测因子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限值要求。说明评价区地表水环境质量较好
8.1.1施工期环境空气污染防治措施调查分析
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施工单位采取的主要防治措施有:
(1)加强运输管理,保证汽车安全、文明行驶。
(2)运输道路定时洒水。
(3)粉状材料罐装或袋装,土、水泥、石灰等材料运输禁止超载、并盖篷布。
(4)搅拌站操作人员配备口罩、风镜等,实行轮班制。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有效地控制了施工期环境空气污染。
沥青烟雾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⑴沥青混凝土搅拌站和灰土拌合站的选址充分考虑对环境的影响,选在距离居民居住区100m以外的下风向处。
⑵沥青拌合采用封闭式站拌方式,路面铺设采取全封闭沥青摊铺车进行作业。在沥青的熔化过程中,注意控制熔化温度,以免产生过多的有害气体。
⑶ 沥青摊铺作业机械有良好的密封性和除尘装置,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最高允许排放速率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相应要求,生产设备不得有明显的无组织排放存在。
⑷要求对沥青摊铺、搅拌站的操作人员实行卫生防护,为其配备口罩、风镜等,加强劳动保护,使其身体伤害减至最小程度。
防尘措施
⑴预制场和灰土拌合场的选址充分考虑对环境的影响,避开居民集中区等环境敏感点,并选在距离居民区100m外的下风向处。
⑵粉状筑路材料的堆放地点应选在环境敏感点的下风向100m外,减少堆存量并及时利用,堆放时应采取防风防雨措施,必要时设置围栏,并定时洒水防止扬尘,遇恶劣天气加盖毡布。
⑶)粉状材料如水泥、石灰等应罐装或袋装,禁止散装运输;运输泥土及施工材料的车辆应配置防散落装备,装载不宜过满、防止被大风吹起,严禁运输途中扬尘、散落,必须加盖毡布,保证运输过程中不散落;并规划好运输路线与时间,尽量减少对敏感区的影响。
⑷对于易散失材料的堆放加强管理,在其四周设置挡风墙(网),并合理安排堆垛位置,必要时在堆垛表面掺和外加剂或喷洒润滑剂以使材料稳定,减少可能的起尘量。
⑸对取弃土(渣)场等临时占地采取严格处理措施,防止生成新尘源。
⑹施工车辆必须定期检查,破损的车厢应及时修补,减少车辆在行驶中沿途散落建筑材料及建筑废料。
⑺对施工、运输道路表面采取硬化措施,或采取洒水等方法处理。另外,施工便道应充分利用现有的黑色路面以及铺设石屑、碎石路面,控制机动车轮碾压的影响,从根本上减少扬尘的污染。
⑻在施工工地出口附近经常会有较多的建筑废料洒落并造成污染,施工单位应及时清理干净。
⑼施工人员炊事及取暖设备建议使用自带的燃油、液化气等清洁能源,严禁采伐当地植物。
拌合站除尘 |
|
洒水抑尘 |
8.1.2营运期环境空气污染防治措施
⑴加强运输散装物资如煤、水泥、砂石材料及简易包装的化肥、农药等车辆的管理,在公路入口处进行检查,运送上述物品需加盖蓬布。
⑵执行环境空气监测计划,根据监测结果确定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
本次验收对项目区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进行了监测,监测报告见附件。
8.2.1 监测点位
本次监测共布设2个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点。
8.2.2 监测项目
监测项目为:TSP;
表8.2-1 环境空气检测点位及频次一览表
序号 |
桩号 |
点位名称 |
坐标 |
检测指标 |
检测频次 |
1 |
K1+000 |
牧民用房 |
E102°08′12.12" |
TSP |
连续检测2天,检测日均值。 |
N33°96′09.76" |
|||||
2 |
K13+000 |
河曲马场 |
E102°14′50.08" |
||
N33°86′25.15" |
8.2.3分析方法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HJ 194-2017)、《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及修改单等规范的要求执行,详见表8.2-2。
表8.2-2 环境空气检测依据及检测仪器一览表
序号 |
项目 |
分析方法 |
方法依据 |
检出限 |
仪器设备 |
1 |
TSP |
重量法 |
GB/T 15432-1995 及修改单 |
0.001mg/m3 |
QUINTIX224-1CN 万分之一电子天平 |
8.2.4监测结果及分析
表8.2-3 环境空气TSP检测结果统计表
序号 |
点位名称 |
检测时间 |
|
11.18 |
11.19 |
||
1 |
K1+000 |
78 |
76 |
2 |
河曲马场K13+000 |
73 |
70 |
检出限 |
1 |
||
单位 |
μg/m3 |
由监测结果可看出,监测期间2个监测点TSP日均浓度范围为0.070~0.078mg/m3,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限值。
8.2.5环境空气影响调查结论
本项目施工阶段采取了洒水抑制扬尘、集中封闭拌合等保护措施,有效的减缓了施工扬尘等大气污染物对环境空气质量及沿线居民、施工人员的影响。
8.3.1固体废物处置情况调查
施工期,公路施工营地的生活垃圾均统一收集清运。经调查,公路沿线未发生因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乱堆乱放而产生的纠纷或事故。
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来自公路上各种货车在运输过程中洒落的颗粒物。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靠当地村民清运至当地垃圾厂,或者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公路路面上的废弃物由专职的公路养护人员定时清扫,公路路面及公路两侧路界范围内比较清洁。
8.3.2调查结论和建议
改建公路工程开挖旧路沥青路面揭除全部破碎后作为路基料利用,其余弃渣部分清运至渣场集中处置,部分其他工程利用。对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临时收集点定期喷洒杀菌、杀虫药水,减少蚊虫和病菌的滋生。
(1)施工期,各施工营地的生活垃圾均统一收集清运。
(2)运营期,建有临时垃圾池、垃圾箱,生活垃圾集中堆放,定期清运。
(3)建议公路运营管理部门加强对运输车辆的巡查,及时清扫路面和边沟内的固体废物。
(4)建议加强管理,及时清理垃圾池、垃圾箱。
经调查,本工程施工期及试运营期,未发生过危险品运输造成的污染事故。设置了防撞护栏,公路重要路段设置“谨慎驾驶”警示牌、紧急电话一览表和限速标志等风险防范措施。公路沿线设置了一系列的危险品运输指示、警示和警告标志。如遇暴雨、暴雪、浓雾等恶劣天气造成的交通事故,或运载危险化学品车辆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各运营管理部门及时通知交警、急救中心、消防支队等相关部门组织施救。
建设单位应在甘肃省公路管理局制定的《预防公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基础上,编制《S330唐克至欧拉秀玛公路河曲马场岔路口至河曲马场段改建工程公路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发生重大事故时,以应急领导小组为基础,立即成立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和指挥。应急预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编制目的
为及时有效地处置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灾害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及公路路产损失,保证公路安全畅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分公司有关规章制度规定,制定预案。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预案在先,预防为主的原则。
(二)坚持统一领导,属地为主的原则。
(三)坚持科学高效,果断处置的原则。
三、适用范围
预案适用于公路化学危险品车辆,在发生危险化学品灾害事故的应急管理。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启动预案:
1、公路范围内发生危险品起火、爆炸、泄漏、放射性污染等危及公路正常通行及附近居民安全的危险物品安全事件。
2、指挥部领导或地方政府要求配合处置的危险品应急事件。
四、工作方案及程序:
1、信息报送
进一步强化信息报送工作,设立堵车及突发性事件24小时值班电话,同时依托110、120、122等报警系统,建立危险品运输车辆交通事故报警网,保证事故信息在第一时间内传递到各相关部门,并建立详细信息登记制度,值班人员在第一时间内做好信息的登记、备案工作。
2、分级响应
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系统至少建立三级响应系统:县级、地市级和省级响应系统。当事故发生时,原则上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事故发生地的交通部门会同环保、医疗、消防、公安等部门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成立事故现场应急指挥组织,及时开展人员救治、污染源控制和处置以及人员疏散等工作。当事故影响较大或者当地应急力量不能有效及时处理事故造成的危害时,应及时向上一级响应系统通报,具体的分级响应程序和级别划分由当地交通主管制订并报请政府部门批准。
3、应急环境监测、抢险、救援及控制措施
建立事故应急监测、抢险、救援及控制责任负责制度,当发生危险品运输车辆交通事故后,属地交通管理部门应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及时通知环境监测部门和卫生防疫部门,在事故发生现场和事故可能影响的地区进行连续监测,在发生危险品泄漏或其他原因危险品大量流入到环境中的情况下,在危险品可能影响的区域和污染区的下风向要逐时监测气体污染物的浓度,掌握大气污染物的漂移和衰减规律;对污染区范围内地下水要逐日监测,并采取措施控制污染物向地下水的转移;对污染可能影响的地表水体实施逐时监测,掌握污染物的迁移规律。
4、人员紧急撤离、疏散撤离组织计划
当发生较大的危险品泄漏事故,对周边居民的生命和健康存在潜在威胁时,要果断进行人员疏散和撤离。撤离过程中要请求环保、公安、民政等部门的协助,妥善安排撤离人员的生活。撤离后要对影响区进行连续监测,当环境恢复到功能区划的要求,并经过环保、卫生等部门的同意,事故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可以安排撤离人员返回。
5、恢复措施
事故的恢复措施主要使受污染土壤和水体的恢复,对于受污染严重的土壤,要刮取受污染的表土,并送危废中心进行处理,对于受污染的水体,要采取积极的净化措施,如撇取表层污染物等,撇取的污染物要送水处理厂处理或进行焚烧处理。
6、应急培训计划
交管部门要建立定期的应急培训计划,对于服务区、收费站等服务人员和管理人员定期进行有关培训,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应急能力。
五、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险应急预案
发生危险品运输事故时,可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①针对事故对人体、水源、空气、土壤造成的现实危害和可能产生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洗消措施。
②对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监测、处置,直至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③如果危险品为固态,可清扫处理,并将受污染的表层土壤清理置换,并对其进行监测,以保证污染物的彻底清除。
④如危险品为液态物质,事故车辆未冲出路基,则尽快冲洗路面,冲洗水均进入集水收集池,并联系专业应急队伍及时抽吸转移,再根据污染物种类的不同按环保局的具体要求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如事故车辆冲出路基,则将受渗入污染的土壤全部清理置换,并对其进行监测,以保证污染物的彻底清除,同时对水源地的水质进行监测。如果水质受到污染,应立即通知水厂停止使用,协调有关单位保障居民生活用水,并派出环保专家和监测人员到现场对污染带进行监测分析,指导采取有效措施。
⑤如果事故车辆翻入水体,应立即组织打捞,并派出环保专家和监测人员到现场对污染带进行监测分析,指导采取有效措施。
⑥在发生危险品污染事故时,对邻近该路段的河流水质也同时加强监测,如果水质受污染,应立即通知附近村庄停止使用被污染的河水。
⑦上述对土壤和水质的监测项目均为具体泄露的危险化学品本身,如其与空气、水接触后发生化学反应,则还需监测因反应产生的有毒有害物质,各监测因子的样品采集、保存、输送以及分析方法按国家有关标准进行
⑧上述清理出的土壤根据污染物种类的不同按环保局的具体要求处置。
(1)专职值班人员、应急中队队员要保证24小时不脱岗,认真履行职责,做到接警内容清楚,报告事项准确,相关通知及时,反馈情况到位。一旦发生交通事件,要快速部署,明确职责,统一指挥,联勤联动,确保高速公路安全畅通。
(2)要与当地气象部门加强协作,建立突发气象灾害信息通报制度,及时掌握突发气象灾害信息,提前采取各项管控措施,尽最大努力减少因恶劣天气对交通安全带来的不利影响。
(3)要与地方交警部门、消防、急救医疗部门加强联系,遇有突发交通事件,联勤联动,保证应急处置措施得到有效实施。
(4)加强岗位培训工作,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适时开展实战演练,保证预案启动后,能够做到上下指挥有力,处置工作有序,横向协调到位,道路安全畅通。
(5)应急中队救援设备要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保证适时使用
10.1.1施工期环境管理
对于环境保护工作,建设单位给予了足够的重视,尽量减少公路建设对环境的破坏和污染。为了确保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建设单位组建了S330唐克至欧拉秀玛公路河曲马场岔路口至河曲马场段改建工程项目代建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代建办),委托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书》、《水土保持方案》,并得到了批复文件。
公路建设过程中,代建办注重加强环保意识的教育和管理,具体布置和落实了环境保护工作,要求各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开展环境保护法规的学习,并结合施工现场对施工人员进行相应的教育。
施工期各项环境管理与污染防治工作由总监办负责,建管办和各施工标段均签订了施工合同,并将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及环境监理内容写入相应的合同条款中;各标段具体负责本标段施工区域环境保护工作,制定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制度,每个施工队均安排有专人负责环保和文明施工工作;根据对沿线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走访调查,施工期没有发生沿线公众环保投诉的情况。
10.1.2运营期环境管理
公路运营期的环境管理工作由玛曲县交通运输局负责,负责所辖路段运营期的日常环保管理、工程维护、路面卫生清洁、绿化等专项工程,以合同形式进行管理。制定了相关危险品运输事故及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应急计划,根据对沿线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走访调查,试运营期也没有发生沿线公众环保投诉的情况。
为进一步做好公路运营期的日常环境保护工作,建议建设单位进一步健全环境管理机构,确定专人负责环境保护工作,落实运营期环境监测计划,完善环境管理制度。
10.1.3施工期环境监测计划落实情况
本工程施工期按每年一次开展了施工期环境监测,通过走访沿线居民及环保主管部门,项目施工期未发生环境污染及噪声扰民事件。检测数据表明,项目区环境质量较好,满足环境保护要求。
10.1.4运营期环境监测计划修订建议
结合项目环境影响特点,本调查报告对环评时提出的运营期监测计划进行了适当调整,选取运营期具有距离代表性的声环境敏感点实施噪声跟踪监测;根据沿线敏感点的现状噪声监测,调整了运营期的敏感点噪声监测;运营期环境监测计划具体见表10.1-1
表10.1-1 环境监测计划一览表
营运期 |
各环境敏感点 |
噪 声 |
1次/年 |
昼夜各一次 |
监测单位 |
道路沿线敏感点 |
TSP、NO2、CO |
1次/年 |
每次连续18h |
监测单位 |
|
河曲水库 |
pH、SS、氨氮、COD、高锰酸盐指数、石油类、总磷、粪大肠菌群等。 |
1次/年 |
连续三天 |
监测单位 |
10.1.5环境管理状况分析与建议
(1)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在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编制完成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甘南州环保局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同意本项目的建设。
(2)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在工程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中考虑了工程占地、边坡防护、排水系统、以及绿化工程等环保问题,并编制了环境保护篇章,在初步设计概算中落实了项目的环境保护投资。根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和各级环保部门对本项目环评的批复要求,建设单位在施工期和试营运期积极落实有关环境保护措施与要求,在节约用地、噪声、废气以及水污染防治、水土流失治理以及绿化工程等方面采取了大量行之有效的工作。
(3)施工期环境监测与工程环境监理制度
本工程委托甘肃省生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承担本项目的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环境监理作为主体工程监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纳入主体工程监理一并进行;施工准备期组织开展了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以及承包商管理人员参加的环境保护培训。完成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
(4)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制度
按照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的要求,试营运期建设单位委托我院承担本项目的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在调查过程中,建设单位根据调查发现的问题,积极主动组织落实和完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
(5)建议
从现场调查的情况来看,工程的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本段公路在建设期间较好地执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工程环境监理制度以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制度。为进一步做好公路运营期的环境保护工作,本次调查提出如下建议:
①健全环境管理机构,确定专人负责环境保护工作,以保证各项环保措施的长期落实。
②完善环境管理制度,建立环保设施日常检查、维护专项规章制度。
③指派专人、安排经费,实施本调查报告提出的各项补救措施。
④加强对上路车辆的检查,按照法规要求严格管理危险品运输车辆。
⑤对全体职工进行环境保护方面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
环评报告书中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为4060.7505万元,施工期和营运期总的环保投资费用为215.5万元,环保投资占整个项目投资的比例为5.31%;公路工程实际总投资为4060.7505万元,实际环保投资为186.5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4.5%。总体来说,本公路对环境保护工作投入的资金及时到位,满足环评的要求,从资金投入上有力保障了公路建设过程各项环保措施的落实。本项目环保投资落实情况见表10.2-1。
表10.2-1 环评环保投资与实际环保投资估算对照一览表
环保项目 |
环评阶段环保措施内容 |
实施区域 |
金额(万元) |
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
备注 |
|
生态环境保护及恢复 |
施工期 |
路基、路面排水及防护工程 |
全线 |
100 |
60 |
|
施工生产生活场地土地整治、绿化 |
1处施工营地 |
|||||
施工期临时水保措施 |
||||||
公路绿化 |
全线 |
7.5 |
47.5 |
|||
噪声防治 |
施工期 |
噪声防护措施 |
全线 |
2 |
2 |
|
运营期 |
在村庄密集区禁鸣标志 |
全线 |
/ |
10 |
||
跟踪监测 |
马场小学、卫生院 |
10 |
||||
水污染防治 |
施工期 |
施工区设置施工废水临时沉淀池 |
1座 |
3 |
4 |
|
施工营地设置临时旱厕 |
2座 |
1 |
||||
运营期 |
危险路段日常维护及检修 |
13.0 |
13 |
|||
环境空气污染防治 |
施工期 |
进出场公路、未铺装公路、居民密集点路段扬尘较大公路洒水降尘 |
10 |
10 |
||
固体废弃物 |
施工期 |
建筑垃圾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 |
3 |
3 |
||
危险品施工风险防范 |
运营期 |
防撞护栏、限速警示标志 |
/ |
0 |
计入主体工程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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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品运输施工应急预案编制,事故应急抢救设备和器材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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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管控 |
施工期环境监理 |
13 |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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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期环境监测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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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竣工环保验收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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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15.5 |
186.5 |
注:生态保护与水土流失防治费用均在水土保持投资中计列,环保投资估算表中不再重复计算。
由表10.2-1可以看出,该项目环保措施投资基本已落实,但实际环保投资低于环评报告中环保投资29万元,主要变化有:
(1)全线取弃土场、临时工程场地削坡开级、剥离风化层、整治土地和设立挡墙等工程投资费用计入水土保持费用。未列入环保投资。
(2)运营期环境监测费用未计入本次验收环保投资。
(1)建议应继续做好营运期噪声跟踪监测工作,根据监测结果适时采取降噪措施。
(2)建议在后期继续跟踪维护弃土场,防止弃土场发生次生灾害。
(3)加强沿线绿化、边坡防护等在内的各项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保证各项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11.1.1工程概况
本项目公路S330唐克至欧拉秀玛公路河曲马场岔路口至河曲马场段是玛曲县东南部的省际出口通道,西连青海玛沁县与青海S310、G227线相接,东南至(甘川界)接若尔盖县唐克镇与四川G248线相接,本项目玛曲县至四川若尔盖县唐克镇公路出口通道,可实现玛曲县与四川省公路联网,将玛曲县纳入九寨沟旅游圈范围,公路建成后通过碌曲至玛曲S204线,玛曲至唐克S330线,四川G248线接G213线,经松番到达九寨沟,不再进出往返绕行玛曲县,是兰州经合作、碌曲、玛曲至九寨沟最捷径的旅游公路,公路改建对于玛曲县改善交通基础设施落后面貌,实施黄河水源地生态保护,实施牧民围牧定居,发展当地畜牧和黄河湿地旅游经济,改变藏族地区贫困面貌,维护少数民族地区稳定,发展当地经济意义重大。本项目于2021年10月建成通车,配套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该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书及批复文件要求的环保措施。取、弃土场根据环评及批复要求采取水土保持措施,满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求。施工期:对施工人员进行生态保护教育,施工期间控制施工范围,严禁超越范围施工。对受公路施工影响的土地采用土地整治、自然恢复的治理措施。水环境影响:施工期:沿线施工营地设置防渗旱厕和蒸发池处理,施工结束后均覆土掩埋。环境空气影响:施工期:加强运输管理;粉状材料罐装或袋装,土、水泥、石灰等材料运输禁止超载、并盖篷布;沥青集中拌合,合理安排沥青搅拌站,其距离300m范围内没有环境敏感点。固废处理措施:施工期:施工过程中尽量将弃土用于路基填方,对于不能使用的弃渣设置专门的弃渣场。施工期间施工人员生活营地多租用当地民居,生活垃圾与当地居民生活垃圾一同处置。固体废物收集、处理.未发生污染土壤、水体事件。运营期:服务设施站点建有临时垃圾池、垃圾箱,生活垃圾集中堆放,定期清运。声环境影响:施工期没有发生因噪声扰民引起的投诉,本工程没有夜间使用机械施工的现象。施工期间未发生噪声扰民、噪声污染投诉事件。 运营期:均能达到相应标准。
11.1.2施工期环境影响调查
施工期环保管理机构及制度比较健全,开展了工程环境监理,通过对当地环保部门、公众和监理人员的调查可知,本工程施工期环保措施得到了较好的落实。本项目施工时严格控制了施工活动边界,未对当地生态居民生活带去不利影响。
11.1.3生态环境影响调查
在公路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根据环评报告书提出的要求,落实了其中的各项工程环保措施,没有造成明显的生态环境问题,但部分临时工程平整恢复、撒播草籽后,受气候影响植被恢复情况不理想,建议跟踪并完善植被绿化恢复工作,使路域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并加强绿化效果。总体来看,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公路工程竣工环保验收的要求。
11.1.4声环境影响调查
(1)根据对县环保局的走访调查,施工期没有发生因噪声扰民引起的投诉。
(2)通过敏感点监测结果可知,在现有交通量情况下,监测的敏感点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12)中的相应标准要求。
(3)因现状监测达标,未采取降噪措施。
(4)根据现有声环境监测和类比结果,全线敏感点均能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12)相应标准的要求。
11.1.5水环境影响调查
(1)本项目施工期间,建设单位采取了有效的防止水体污染的措施,沿线施工营地均设有旱厕,未对沿线地表水造成不良影响。
11.1.6其他环境影响调查
(1)公路施工期采取了洒水抑制扬尘、集中封闭拌合等保护措施,有效的减缓了施工扬尘、沥青烟等大气污染物对环境空气质量及沿线居民、施工人员的影响。
(2)本项目施工期,各施工营地的生活垃圾均统一收集清运;运营期建有临时垃圾箱,生活垃圾集中堆放,定期清运;建议公路运营管理部门加强对运输车辆的巡查,及时清扫路面和边沟内的固体废物并加强收费站的管理,及时清理垃圾池、垃圾箱。
11.1.7危险品运输污染事故风险调查
(1)公路施工期及试运营期,未发生过危险品运输造成的污染事故。公路沿线设置了一系列的危险品运输指示、警示和警告标志。
(2)公路管理部门应编制《公路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在此基础上,应加强对危险品运输车辆的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JT3130—88《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范》中的有关规定。危险品运输管理和意外溢出事件的应急处理,由相应的地方人民政府组成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由地方政府负责人担任,全面负责应急救援指挥工作。
11.1.8环境管理和环保投资调查
(1)公路施工期开展了环境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满足相应的环保标准要求。
(2)公路较好的执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工程环境监理制度以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制度。
(3)施工期和营运期环境保护管理组织机构健全,建立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环境管理制度,并在建设与运营过程中得到了较好的执行。
(1)建议对沿线敏感点加强运营期声环境跟踪监测,预留资金并根据监测结果适时完善降噪措施。
(2)继续按照《公路危险货物运输规定》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对规定的要求,严格执行危险品运输车辆的检查制度。雨雾等不利车辆安全行驶的天气,禁止危险品车辆通行。
(3)跟踪路基边坡和临时工程的恢复,对于恢复效果不理想的及时采取补充绿化措施。
(4)做好沿线生态恢复措施,绿化、边坡防护等各项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保证各项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S330唐克至欧拉秀玛公路河曲马场岔路口至河曲马场段改建工程开工建设前开展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按照“三同时”制度的要求建设了相应的环保设施并与公路工程同时投入运营,在施工和试运营阶段执行了国家环保法律、规章和环境保护部对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各项要求。根据调查,该工程可以满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