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
发布时间:2022-05-09 10:22:00来源: 玛曲县交通运输局点击:[]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
项目名称:玛曲县X405线诺尔隆—阿孜试验站段公路改建工程
委托单位:玛曲县交通运输局
编制单位:甘肃省生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
编制日期: 2022年3月
建设单位法人代表:(签字)
编制单位法人代表:(签字)
项目负责人:
填 表 人:
建设单位:(盖章)玛曲县交通运输局
电话:15109409885
邮编:747300
地址:甘南藏族自治州玛曲县尼玛镇黄河路2号
编制单位:(盖章)甘肃省生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
电话:0931-8682871
邮编:730000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儿湾路225号环保科技大厦
前 言
玛曲县位于青藏高原东部边缘,甘肃省西南角、甘南藏族自治州西南部,甘、 青、川三省接壤地带。东北与本州碌曲县接壤,东南与四川省若尔盖县、阿坝县 相邻,西南、西北与青海省久治县、甘德县、玛沁县毗邻,北接青海省河南蒙古族自治县。目前,玛曲县公路网密度不足,技术等级偏低,部分断头路段没有打通。2015 年甘肃省政府第7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甘肃省贯彻落实国家"一 带一路"战略规划实施方案》,要加快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甘肃段"道路连通"工程和全省公路建设步伐。甘肃省人民政府发布的《丝绸之路经济带甘肃段“6873 ”交通突破行动实施方案》(甘政发[2015]29号)也明确提出;加快推进甘肃省扶贫攻坚进程和丝绸之路经济带甘肃段交通互联互通建设,积极构建“便捷、安全、经济、高效”的省域综合交通运输网络,充分发挥甘肃连接欧亚大陆桥的战略通道和沟通西南、西北的交通枢纽作用,增强交通运输对甘肃省打造国家向西开放的重要门户和区域合作战略基地的支撑能力。
本项目起点位于诺尔隆接规划中的G345线,线路由沿原 X405先从道钦沟、怀美囊沟南行,终点至麦克村阿孜试验站接S204线。现有公路为四级公路技术标准,改造后全线采用三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采用30km/h,路基宽度7.5m,路线全长18.567km,总投资4774.1万元。项目列入甘肃省公路管理局《省公路管理局关于做好2018年农村公路前期工作的通知》的项目计划中,项目实施解决了国省道之间通行的交通运输的“瓶颈”,形成完善区域路网,有效组织交通流通,促进沿线农牧资源的运输,也改善了当地群众出行的问题。提高了公路的通达性,对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该工程从2018年6月初动工建设至2020年10月底建成通车。2021年10月,建设单位启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我单位于2022年4月完成报告编制。
在此次验收调查过程中,得到了甘南州环保局,玛曲县环保局,以及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单位等的大力支持与协助,在此致以衷心的感谢
表 1 项目总体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
玛曲县X405线诺尔隆—阿孜试验站段公路改建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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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玛曲县交通运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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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姚玉宏 |
联系人 |
王艳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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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玛曲县尼玛镇黄河路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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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15109409885 |
传真 |
/ |
邮编 |
7473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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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玛曲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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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性质 |
新建□改扩建√技改□ |
行业类别 |
G54 道路运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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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报告表名称 |
玛曲县X405线诺尔隆—阿孜试验站段公路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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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
湖南绿鸿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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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设计单位 |
甘肃科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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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 审批部门 |
甘南州环境保护局 |
文号 |
州环审批【2018】64号 |
时间 |
2018.6.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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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设计审批部门 |
/ |
文号 |
/ |
时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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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设施 监测单位 |
甘肃省生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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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总概算 (万元) |
4774.1 |
其中:环境保护投资(万元) |
120 |
实际环境保护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
2.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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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总投资 (万元) |
4774.1 |
其中:环境保护投资(万元) |
120 |
2.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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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生产能力 (交通量) |
/ |
建设项目开工日期 |
201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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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生产能力 (交通量) |
/ |
投入试运行日期 |
202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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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过程简述(项目立项~试运行) |
玛曲县X405线诺尔隆—阿孜试验站段公路改建工程按照国家公路建设的基本程序,先后完成了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文件,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完成了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和审批。具体过程如下: 2017年10月,建设单位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编制完成《玛曲县X405线诺尔隆—阿孜试验站段公路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2017年12月甘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了《玛曲县X405线诺尔隆—阿孜试验站段公路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州发改交通【2017】1361号)。 2018年4月,湖南绿鸿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完成了《玛曲县X405线诺尔隆—阿孜试验站段公路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2018年6月,甘南州环境保护局下发了《玛曲县X405线诺尔隆—阿孜试验站段公路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州环审批【2018】64号)。 该工程从2018年6月初动工建设至2020年10月底建成通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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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 调查范围、因子、目标、重点
调查 范围 |
根据《玛曲县X405线诺尔隆—阿孜试验站段公路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结合工程规模、特性和影响区域的环境特点,本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范围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评价范围基本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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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 因子 |
根据《玛曲县X405线诺尔隆—阿孜试验站段公路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文件,结合本工程及周围环境的特点,确定本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因子如下: 表2-1 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范围与调查因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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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 敏感 目标 |
本项目道路为改建项目,根据项目线路实际工程情况,并结合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确定的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环境保护目标如下: (1)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工程施工扰动范围的土壤、植被、草地等。尤其是项目设置的取土场、综合施工场地等临时工程占地对项目区生态环境的影响。本项目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2-2。 表2-2 项目沿线生态环境主要保护目标一览表
(2)声环境、大气环境保护目标 项目声环境、大气环境保护目标主要考虑公路中心线200m范围内的居民区和学校等保护目标和敏感点,具体见表2-3。 表2-3 项目声环境、大气环境主要保护目标一览表
(3)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 项目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主要为黄河支流,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Ⅱ类水质标准。地表水保护目标见表2-4。 表2-4 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1)大气环境: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 (2)水环境:地表水环境满足《地表水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Ⅱ类标准的要求。 (3)声环境:确保项目所在区域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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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 重点 |
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内容,结合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审批文件等相关资料,确定本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重点。具体如下: (1)核查实际工程内容及方案设计变更情况; (2)环境敏感目标基本情况及变更情况; (3)实际工程内容及方案设计变更造成的环境影响变化情况; (4)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情况; (5)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境影响审批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 (6)环境保护设计文件、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境影响审批文件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及其效果; (7)建设期和试运营期实际存在的环境问题; (8)工程环保投资落实情况; (9)环保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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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 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 质量 标准 |
本次环境影响调查,原则上采用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时所采用的各项环境质量标准及排放标准,对已修订新颁布的环境质量标准采用替代后的新标准进行校核。具体标准如下: (1)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具体见表3-1。 表3-1 环境空气影响评价标准
(2)水环境标准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本项目沿线河流水体为Ⅱ类水体,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Ⅱ类水质标准。具体标准值详见表3-2。 表3-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3)声环境 根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项目所在地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2类标准,其标准值见表3-3。 表3-3 声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d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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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 物排 放标 准 |
污染物排放标准主要采用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中确认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1)施工期扬尘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7)表2中颗粒物其他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 (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执行 GB18599-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以及2013修改单中的相关部分;生活垃圾执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有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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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量 控制 指标 |
本项目属于非污染影响类项目,项目运营期无明显污染物排放,不涉及总量控制指标。 |
表 4 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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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理位置 |
玛曲县X405线诺尔隆—阿孜试验站段公路改建工程起点位于诺尔隆接规划中的G345线,线路由沿原X405先从道钦沟、怀美囊沟南行,终点至麦克阿孜试验站接S204线,路线全长18.567km。项目具体地理位置见附图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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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要工程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为改建项目,路线全长18.567km,占地面积约为23.96h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路基路面工程、涵洞工程、安全设施工程、交叉工程等附属工程以及征地、拆迁工程等内容,经过对比调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未存在重大变化。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见表4-1所示。 表4-1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按三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行车速度30km/h,路基宽度7.5m,横断面形式为0.5m土路肩+2×3.25m行车道+0.5m土路肩=7.5m;项目线路不穿越水源地、自然保护区等敏感生态目标。主要控制点:起点诺尔隆、道钦沟、怀美囊沟、麦克村、终点阿孜试验站。
2、项目技术指标 本项目线路方案技术标准采用路基宽度为7.5m,设计行车速度为30km/h的双向双车道的公路标准,选用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见表4-2所示。 表4-2 项目主要技术指标一览表
3、工程占地 项目路线全长18.567km,工程永久占地面积23.96hm2,占地类型主要包括旧路、牧草地等;临时占地面积4.6hm2,占地类型为其他草地。全线不涉及居民拆迁,拆迁砼电力杆9根,拆迁通讯杆18根,电力线900m,通讯线挂空光缆1600m。详见表4-3。 表4-3 工程征地面积表
本项目位于玛曲县境内,根据项目沿线实际情况,项目临时工程包括弃土场、施工营地和施工料场,项目所在区域沿线电力能保证工程施工的需要;邻近区域钢筋水泥等建材运输方便,且周边各砂石场汽车运输十分便利。施工场地地域开阔,区域气象条件较好,对工程实施不会造成明显影响,基本可保证连续施工。根据施工条件,需要的临时工程如下: (1)弃土场 工程考虑区间土〈石〉方平衡调配,并根据土石方平衡及流向,按照保护生态环境、控制水土流失的原则,设置弃土场。弃方主要产生于开挖不能利用的废土。对弃土场的选择本着节约用地、保护水土资源的原则集中堆置、实施拦护措施。项目全线共设1处弃土场,位于K10+300左侧距红线30m处的沟谷,占地面积3hm2,占地类型为荒草地,不涉及基本草原。平均堆渣高度2.5m,弃渣容量为80000m3;本项目弃渣量69400m3,容量满足。 (2)临时堆土场 依据设计资料,对路基占压其他草地进行表土剥离,表土剥离厚度30cm,该部分临时堆土最终用于路基工程绿化覆土。具体分布如下: 表4-4 临时堆土场设置表
所选临时堆土场均在线路旁边,运土车辆经现有道路及规划路基范围可直接到达临时堆土场,因此不再设专门的临时运土便道。要求遮盖运输,防止沿途撒落。 (3)施工生产生活区 施工场地包括临时预制场地及堆场、材料拌合站、施工营地。项目不设置沥青混凝土拌合站、不设置水稳拌合站,所需原料全部从黄河路加油站南侧300m的沥青混凝土拌合站外购。全线共设置临时施工场地2处,总占地面积约1.1hm2,尽量占用裸地,工程施工场地及施工便道对草地的占用控制到最少,保护草原生态及草地植被,将工程建设对工程沿线区域生态的影响降至最低。 表4-5 施工场地设置表
4、土石方工程 环评阶段公路全线共计土石方总挖方135900m3;土石方总填方69200m3,弃方量为66700 m3。经调查,项目建设过程中土石方工程量与环评阶段一致。全线共计土石方总挖方135900m3;土石方总填方69200m3,弃方量为66700 m3。 表4-6 项目土石方平衡表(单位m3)
图4-1 土石方流向图 5、工程总投资及环保投资 环评报告表中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为4774.1万元,施工期和营运期总的环保投资费用为120万元,环保投资占整个项目投资的比例为2.51%;本项目环保投资落实情况见表4-7。 表4-7 环评环保投资与实际环保投资估算对照一览表
公路工程实际总投资为4774.1万元,实际环保投资为120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2.51%。总体来说,本公路对环境保护工作投入的资金及时到位,满足环评的要求,从资金投入上有力保障了公路建设过程各项环保措施的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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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工程量及工程建设变化情况,说明工程变化原因: 根据现场调查与核实,对比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工程内容,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工程内容未发生变动,环保措施与环评一致,未发生变动。 项目实际工程量与环评对比情况见表4-8。 表4-8 项目实际工程量与环评对比情况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关于印发制浆造纸等十四个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环评〔2018〕6号)及《关于印发淀粉等五个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9〕934号)有关规定,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中的一项或一项以上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界定为重大变动。因此,本项目变动不存在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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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工艺流程 1、道路工程 1、路基施工 ,场地清理、填前穷实 ①场地清理 路基用地范围内的垃圾、有机物残渣、草皮、农作物根系和表土用推土机推除、树根和不适宜材料全部挖走,集中堆放至处置点。道路施工过程中采取半幅施工,施工前提前张贴公告,告知当地牧民施工进度。对于挖除的原有废旧沥青路面,废旧沥青交由外购沥青混凝土搅拌站处理,处理后回用于低等级项目,既不污染环挠,又能降低工程投资成本。 ②基底处理 路堤基底为旱地或松散土质时,填筑前进行消表及碾压,消表及碾压厚度按30cm控制,基底压实度不小于90%. 当路堤基底为淤泥或者腐殖土,且含水量较高时,为保证路基填方的压实度要求,对路堤基底进行换填处理,换填形式为:高度为Hcm的片石垫层+30cm砂砾垫层。 (2)结构物回填 结构物应采用透水性材料或碎石 土作为回填材料.在填方路基斜坡面上挖成台阶,经监理工程师检查后分层回填。分层松铺厚度不大于15cm。在结构物背墙或明显的地方标明高度,逐层填筑、逐层碾压检测.结构物处的压实度要求从填方基底或涵洞顶部至 路床顶面均为96%。在回填施工过程中,应对称回填压实并保持结构物完好无损.压实机压不到的地方,使用小型机动穷具或监理工程师同意的其他办法压实。 (3)挖方路基 不论是土质挖方或石质挖方,都应清表,即消除树根、杂草和覆盖土〈石质地段)避免其混入填料中。陡坡地段的半填半挖路基,在挖方一侧宽度不足一幅行车道时,应将路床深度内的原有土质全部挖除换填,以保证行车道内土基的均匀性。 (4)路基修整 首先按照设计图纸要求,检查路基的中线位置、宽度、纵坡、横坡、边坡及相应的 标高等。土质路基应用人工或机械刮土或补土的方法整修成型。路堑边坡整修应按设计要求的坡度,自上而下进行刷坡,不得以土贴补。在修整加固坡面时,应预留加固位置。当填土不足或边坡受雨水冲刷形成小冲沟时,应将原边坡挖成台阶,分层填补,仔细穷实。土质路基表面做到设计标高后应采用平地机或推土机刮平,铲下的土不足以填补凹陷时,用松土器将表面以下15cm左右土层勾松,然后来用与路基表面相同的土填平穷实,严禁薄贴皮。 2、路面施工 路面施工采用全机械化施工方案,利用宽幅摊铺机,严格控制材料用盐和材料组成,实行严格的工序管理,做好现场监理与工序检测,确保施工质量。 沥青混凝土面层采用层铺法。摊铺采用分段平行流水作业,采用两台摊铺机联合、梯形作业摊锚,相邻两台摊铺机前后不要太长 ( 10-30m ) ,保证摊铺混合料温度基本一致。变幅施工中,通过调整奥平板的宽度保证变幅需要。沥青面层横缝采取平接缝,纵缝采取热接缝。沥青混合料按不同结构分层施工,采用单机或双机联铺一次性完成摊铺沥青险面层摊销。摊销时按纵向直线行走,沥青混合料摊销温度在130-160.C之间。 透层、粘层及封面沥青采用沥青洒布车喷洒,石屑散布车撤石屑,人工配合。热拌沥青 混合料采用脚轮压路机和振动压路机组合的方式进行碾压,压实按初压、复压、终压三个阶段进行。压实要保证各阶段的温度,以达到较高的压实度和平整度,沥青材料采用导热油加热。 施工期间为防止旧路面废料的乱弃造成环境污染,对于挖除的原有废旧沥青路面,废旧沥青交由外购沥青混凝土搅拌站处理,处理后回用于低等级项目,既不污染环境,又能降低工程投资。 3、涵洞施工 ①基础施工
②涵台施工 涵台采用钢管支架配合大平面模板立摸,模板用对拉螺杆和内木撑组成固定体系。模板外侧采用斜撑和缆风校正固定。涵台按基础沉降缝位置设置沉降缝,预埋板的位置要准确,固定要牢固,确保沉降缝线顺直。混凝土浇筑时,采用串筒配合入模50mrn插入式振动器振捣密实,每层混凝土浇筑厚度为30cm。混凝土浇筑完成后进行养护。每次浇混凝土现场留取规定组数试件,与墙体同条件养护。 ③钢筋混凝土板施工 钢筋混凝土盖板集中预制,盖板用平板车运到工点,用汽车吊安装就位,盖板和涵台背捕间的缝隙必须用小石子混凝土填塞密实。沉降缝内沥青麻絮和暗涵板顶防水层施工完后,应快速回填封闭,严禁雨水等侵泡,降低承载力。 4、排水工程施工 排水工程均采用人工修筑,主要包括槽体开挖、浆砌片石(砼)铺砌(浇筑)。该项目排水设施主要有:边沟、排水沟、急流槽等。挖方路堑截水沟设在路堑坡口5.0m以外;拦水带及边坡急流槽:一般填土高度大于4m时设置拦水带采用集中排水形式,小于4m时采用坡面散排形式,同时对坡面进行防护路面内部排水:填方边坡护肩及边沟路肩处设一层碎石排水层以排除基层顶面的滞留水,并每隔5m设一道Φ4cm硬塑料管泄水孔,泄水孔后用较大粒径的碎石做反滤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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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项目有关的生态破坏和污染物排放、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 (1)废气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粉尘、沥青烟气、机械尾气等,采取以下措施: ①施工期间,设置围挡。 ②在进行干燥、易起尘的土方工程作业时,辅以洒水压尘,尽量缩短起尘操作时间。遇到四级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停止土方作业,同时作业处覆以防尘网。 ③施工过程中使用水泥、石灰、砂石、涂料、铺装材料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采用防尘布苫盖。 ④施工工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建筑垃圾,及时清运。 ⑤进出工地的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采用苫布遮盖严实。车辆按照批准的路线和时间进行物料、渣土、垃圾的运输。 ⑥施工期间,施工工地内及工地出口至铺装道路间的车行道路,采取铺设沥青混凝土。 ⑦施工工地道路采用吸尘或水冲洗的方法清洁积尘。 ⑧对于工地内裸露地面,采取覆盖防尘网;晴朗天气时,视情况每周等时间隔洒水二至七次,扬尘严重时应加大洒水频率。 ⑨施工期间,在工地建筑结构脚手架外侧设置有效抑尘的密目防尘网。 ⑩施工期间需使用混凝土时,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等。 ⑪施工人员佩戴防护口罩,减轻沥青烟气对施工人员的危害。 (2)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等,通过调阅相关资料及现场调查,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部分循环使用,部分用于施工区洒水抑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通过临时化粪池处理后用于绿化,施工期结束填埋平整。 (3)噪声 通过调阅相关资料及现场调查,采取低噪声设备,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和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夜间噪声;加强车辆管理。 (4)固体废物 通过调阅相关资料及现场调查,生活垃圾定期拉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土方量堆放于临时堆场,采取防尘网遮盖,不能利用的弃方拉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产生的废弃建筑垃圾,对于可回收建筑垃圾,分类进行回收;对于不能回收的建筑垃圾,经收集后及时清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 (5)生态环境 工程建设中的占地、路基填挖方、取土、施工便道等工程将会对原先的植被生态功能产生干扰,造成水土流失,生态破坏等。施工结束后,对取土场、临时堆土场、综合施工场地等进行恢复,主要通过水土保持措施等工作,恢复因项目建设造成的植被破坏。本项目施工期生态影响主要表现在对生态系统的影响、植被破坏和植被多样性的影响、动物多样性的影响、自然景观影响、累积生态影响,工程影响范围有限。 经调查,施工期主要采取的生态恢复治理措施包括:①采取划定施工范围,尽量减少临时占地;②施工结束后及时采取生态恢复措施,目前已恢复原状;③加强施工人员环保教育,禁止破坏施工范围外的植被和惊扰捕猎野生动物;④合理安排施工次序和时间,避开野生动物繁殖季节;⑤工程施工前剥离表层土,用于后期生态恢复、绿化覆土;⑥规范设置拦挡、排水设施,以减小水土流失造成的影响;⑦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减少夜间作业,避免灯光、噪声对夜间动物活动的惊扰;⑧加强施工人员的各类卫生管理,避免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的直接排放,最大限度保护动物生境;⑨禁止向沿线河流排放施工废水;⑩油料等物质禁止堆放在地表水体附近,设工棚,加篷布覆盖以破少雨水冲刷造成污染;⑪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作业区进行坑凹回填、整平等措施,局部种草绿化;⑫施工结束、清场后拆除临建设施,对扰动后的场地采取机械方式进行土地整治等。根据走访当地居民,施工期未发生大肆破坏植被和捕猎野生动物的事件。 该项目施工期影响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除,针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文件中提出施工期临时施工占地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修复,根据现场调查,临时施工占地已进行土地平整。 运营期: (1)废气 根据现场调查,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汽车尾气,采取增加路面清洁度,减少道路积尘量;增加道路两侧绿化覆盖率等措施。 (2)噪声 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主要为车辆噪声,设置限速标志和禁止鸣笛标志。 (3)固废 道路沿线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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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5 环境影响评价回顾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环境影响预测及结论(生态、声、大气、水、振动、电磁、固体废物等) (四)环境影响分析 1、废气 ①施工期: 主要措施包括: (1)工程建设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实施扬尘防治全过程管理,责任到每个施工工序。 (2)施工单位应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设置围挡。 (3)土方工程防尘措施:在进行干燥、易起尘的土方工程作业时,应辅以洒水压尘,尽量缩短起尘操作时间。遇到四级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土方作业,同时作业处覆以防尘网。 (5)建筑材料的防尘管理措施:施工过程中使用水泥、石灰、砂石、涂料、铺装材料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采取下列措施之一:a)密闭存储;b)设置围挡或堆砌围墙;c)采用防尘布苫盖;d)其他有效的防尘措施。 (6)建筑垃圾的防尘管理措施:施工工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若在工地内堆置超过一周的,则应采取下列措施之一:a)覆盖防尘布、防尘网;b)定期喷洒抑尘剂;c)定期喷水压尘:d)其他有效的防尘措施。 (7)进出工地的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的防尘措施、运输路线和时间:进出工地的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应尽可能采用密闭车斗,并保证物料不遗撒外漏。若无密闭车斗,物料、垃圾、渣土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应用苫布遮盖严实。苫布边缘至少要遮住槽帮上沿以下15厘米,保证物料、渣土、垃圾等不露出。车辆应按照批准的路线和时间进行物料、渣土、垃圾的运输。 (8)施工工地道路防尘措施。施工期间,施工工地内及工地出口至铺装道路间的车行道路,应采取下列措施之一,并保持路面清洁,防止机动车扬尘a)铺设钢板;b)铺设水泥混凝土; c)铺设沥青混凝土;d)铺设用礁渣、细石或其它功能相当的材料等,并辅以洒水、喷洒抑尘剂等措施;e) 其他有效的防尘措施。 (9)施工工地道路积尘清理措施,可采用吸尘或水冲洗的方法清洁施工工地道路积尘,不得在未实施洒水等抑尘措施情况下进行直接清扫。 (10)对于工地内裸露地面,应采取下列防尘措施之一: a)覆盖防尘布或防尘网: b)铺设礁渣、细石或其他功能相当的材料;c)植被绿化;d)晴朗天气时,视情况每周等时间隔洒水二至七次,扬尘严重时应加大洒水频率; e)根据抑尘剂性能,定期喷洒抑尘剂;f)其他有效的防尘措施。 (11)混凝土的防尘措施:施工期间需使用混凝土时,可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或者进行密闭搅拌并配各防尘除尘装置,不得现场露天搅拌混凝土、消化石灰及拌石灰土等。应尽量采用石材、木制等成品或半成品,实施装配式施工,减少因石材,木制品切割所造成的扬尘污染。 (13)物料、渣土、垃圾等纵向输送作业的防尘措施:施工期间,工地内从建筑上层将具有粉尘逸散性的物料、渣土或废弃物输送至地面或地下楼层时,可从电梯孔道、建筑内部管道或密闭输送管道输送,或者打包装框搬运,不得凌空抛撒。 (14)工地应设专职人员负责扬尘控制措施的实施和监督。由专人负责逸散性材料、垃圾、渣土、裸地等密闭、覆盖、洒水作业以及车辆清洗作业等,并记录扬尘控制措施的实施情况。 (15)施工人员佩戴防护口罩,减轻沥青烟气对施工人员的危害。 (16)加强对施工车辆的检修和维护,严禁使用超期服役和尾气超标的车辆。对施工期间进出施工现场车流量进行合理安排,防止施工现场车流量过大。尽可能使用耗油低,排气小的施工车辆,选用优质燃油,减少机械和车辆的有害废气排放。 采取以上措施,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②运营期: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汽车尾气,要加强机动车管理,安装汽车尾气净化装置或提倡天然气机车,确保排气量低且达标排放,严禁尾气超标的车辆上路行驶。 2、废水 ①施工期: (1)施工期生产废水中的泥浆水、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冲洗水中主要为悬浮物,施工场地建设沉淀池,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 (2)施工过程中应严格加强对机械设备的检修和维护力度与频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严禁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满身油污进行施工,杜绝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在施工过程中的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施工机械和车辆一旦出现漏油现象,应立即停止施工并进行机械维修或更换设备。 (3)在施工中应根据不同筑路材料的特点,有针对性的加强保护管理措施,尽可能减少物料的流失量,通过加强管理,可有效地减轻对水环境的影响。 (4)施工过程材料如不妥善放置,遇大风、暴雨冲刷会造成水土流失,因此应建全封闭临时堆放棚,材料堆放场、挖方、填方四周应挖截留沟,以尽可能减少水土流失,截留沟废水汇入简易沉淀池,严禁渠边堆放物料。 (5)施工单位对施工场地用水应严格管理,贯彻“一水多用、重复利用、节约用水”的原则,尽量减少废水的排放量,减轻废水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6)施工生活污水排水排入临时化粪池,处理后用于绿化。待施工期结束后,及时填埋平整。 采取以上措施,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不大。 ②运营期:不产生生产废水。废水对外界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①施工期:项目建设施工期主要噪声源为推土机,挖掘机,车载式起重机等机械设备运行时的噪声,距离设备5m处声压级在80~95dB(A)。采取以下措施: (1)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如施工机械设备组合以及施工时间,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禁止夜间(00:00-8:00)施工。 (2)选择低噪声的机械设备;对于运输土石方的机械设备(挖土机、推土机等)以及翻斗车,可以通过排气消声器和隔离发动机震动部分的方法来降低噪声,其他产生噪声的部分还可以采用部分封闭或者完全封闭的办法,尽量减少振动面的振幅;闲置的机械设备等应该予以关闭或者减速;一切动力机械设备都应该经常检修,特别是对那些会因为部件松动而产生噪声的机械,以及那些降噪部件容易损坏而导致强噪声产生的机械设备。 (3)加强管理;对运输车辆造成的交通噪声影响要加强管理,运输车辆尽量采用较低声级的喇叭,并在环境敏感点限制车辆鸣笛。 (4)宣传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特别是现场施工负责人员的环保意识,施工部门负责人应学习国家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增强环保意识,明确认识噪声对人体的危害。 (5)文明施工;施工现场应杜绝野蛮装卸,减少撞击声。 通过以上措施,能够降低噪声的影响范围,施工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②运营期:通过加强管理,控制行车路线,使车辆有序进出,减小交通堵塞,禁止车辆鸣笛,对周边声环境产生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①施工期:弃方临时堆存在施工场地内,不得将弃方堆存在道路规划红线以外,以免增加临时占地面积,施工弃方必须每天及时清运,避免产生扬尘,对环境产生影响并且影响道路的整体景观。对于表层肥力较好的土壤剥离后,集中堆放,待施工结束后,用于表土覆土。对本工程中不能满足填方要求的弃方,首先本着就近消纳、降低运输成本的原则,运输至弃土场进行消纳,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②运营期: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道路沿线散落的生活垃圾,由城市环卫部门收运处置。 5、生态影响 ①施工期:项目施工期间主要的生态影响为水土流失,在采取评价中提出水土保护措施后,项目建设施工期间造成的水土流失可以得到有效控制,随着时间的延长、土壤结构的变化,地表植被自然恢复或在人工绿化等保护措施下,水土流失的范围会逐步减轻直至消失,到道路营运中、后期水土流失将基本稳定。。 (1)严格控制施工面积,及时清运施工废物,尽量保护周围植被。施工期要注意保护动植物,严格限定施工范围,不允许随意破坏和占用额外土地。工程完成后,临时占地应尽早进行植被恢复。 (2)建材堆放场、预制场及搅拌场等临时用地尽量设在公路占地范围之内,减少临时用地征地数量。 (3)施工营地应做好排水沟、边坡防护等水土防治措施。同时应注意减少植物破坏。 (5)施工期所有临时用地在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 (6)应根据工程占用耕地和草地的情况作好耕地占用的补偿工作。 (7)施工中应尽量减少植被占压、破坏。即尽量选择荒地为临时用地,对树木减少破坏,能移栽的尽量利用 ②运营期:项目对工程内外、边坡面、裸露面、空隙用地进行绿化,通过加强绿化管理与植被养护,营造绿地、恢复植被、保护景观,不会对当地生态环境产生有利影响。 6、总量控制 本项目属于非污染影响类项目,项目运营期无明显污染物排放,故不涉及总量控制指标。 (五)结论 本项目所产生的废水、噪声、固废在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后,均可满足相应的国家排放标准。通过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建设单位具体落实本环评中提出的各污染防治措施,从环保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较为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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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国家、省、行业) 甘南州环境保护局对项目的批复如下: 玛曲县交通运输局: 你单位报来的《玛曲县 X405 线若尔隆—阿孜试验站段公路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有关材料收悉。我局组织专家对《报告表》进行了全面的技术审查,提出了专家审查意见,环评单位根据专家意见对《报告表》进行了修改、补充和完善,形成报批稿。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专家组对该项目建设的技术评审意见。 二、该《报告表》编制规范,内容较全面,采用的评价等级、标准、方法等确定适当,评价结论和建议基本可信。《报告表》可以作为本项目建设环境保护工作的依据。 三、本项目位于玛曲县境内,道路起点33°48'19.34"北,101°49'37.36"东,道路终点33°40'38.58"北,101°53'0.36"东。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全线建设里程长18.567km,道路等级为三级道路,双向两车道,本项目起点位于诺尔隆接规划中的G345线,线路由沿原X405先从道钦沟、怀美囊沟南行,终点至麦克村阿孜试验站接S204线。设 计速度采用30km/h,横断面形式为0.5m土路肩+2×3.25m行车道+0.5m 土路肩=7.5m。项目总投资 4774.1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2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2.51%。 四、要求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及营运过程中做好以下环保措施: 1、加强施工管理,文明施工。根据《甘南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要求,施工期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 2、合理安排施工季节,尽量避免雨季施工;并采取防护 加固等工程措施;施工中的废油及其它固体废物不得倾倒或抛入水体;桥梁施工机械严禁漏油,严禁化学品洒落水体;施工废水经隔油隔渣池、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的洒水、降尘等;施工营地设置旱厕,生活污水用于洒水抑尘。 3、合理施工布局及施工时间规划,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要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在路线附近有居民的路段, 强噪声施工机械夜间(22∶00~6∶00)停止施工作业。 4、施工弃土弃渣不得任意堆放,不得随意堆置或倾入河流,弃渣就近送至弃土场填埋;对可再利用的废料,如木材、包装材料等,应进行回收,以节省资源。 5、合理规划,做好土石方的纵向调运,减少临时占地;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界定的施工范围内作业,严禁越界施工;施工机械、土石及其它建筑材料不得乱停乱放;工程弃渣首先用于公路沿线两侧现有的坑凹地夯填平整,其余运至弃土场进行集中弃土,并严格按照“先挡后弃”的原则作业,施工结束后对弃土场进行土地整治,恢复原有植被。 6、项目沿线在发现有珍稀保护植物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禁止任何人进入;公路建成运营后,在桥梁两端设置醒目的限速禁鸣警示牌,采取严格的限速措施,须强化车辆运 行交通管理,尤其是对油类、化学品等运输制度制定严格的管理规章制度,严禁各种泄漏、散装超载的车辆上路,防止公路散失货物造成沿线水体污染。 7、运营期加强机动车管理,严格执行限速和禁止超载的交通管理要求,注意路面保养,维持路面平整。 8、设置完善的桥面排水收集系统,在公路沿线桥梁两端 设置事故收集池,桥梁设纵向引流排水系统与事故收集池连接,桥面径流不得直接进入河流。事故收集池的选址须能够完全有效收集桥面径流,禁止排入沿线水体。 五、自《报告表》批复之日起五年内项目未能开工建设的,本批复自动失效。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及环保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应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 六、请玛曲县生态环境保护局加强项目的环境监督管理工作。项目竣工后,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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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6 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情况
项目阶段 |
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文件 中要求的环境保护措施 |
环境保护措施的 落实情况 |
措施的执行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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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 工 期 |
生态影响 |
严格界定施工作业范围,施工作业带宽度严格控制在道路红线范围以内,严禁越界施工;施工机械、土石及其它建筑材料不得乱停乱放。 加强施工管理,尽量减少临时工程占地,缩短临时占地使用时间,及时恢复土地原有功能。 路基边坡施工在达到设计要求后应迅速进行防护,同时做好坡面、坡脚的排水。做到施工一处,及时治理保护一处。 路基用地范围内的草地、灌丛等均在施工前清表或移植,清表的土体应在工程中设置的临时堆土场整齐码放,待路基完成后用于边坡绿化及恢复植被。恢复原有植被的同时保持水土。 工程施工期间所需砂石、块石等筑路材料须由持有采砂经营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合法企业提供。 施工材料堆场、预制件场、拌合场等施工场地应尽量设置在工程永久占地范围内,尽可能减少临时占地面积。 施工结束后进行土地整治,移植草皮,恢复原有植被。绿化措施具体工程内容及工程量在本项目《水土保护方案报告书》中确定。 |
建设单位在施工期已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施工单位严格限制施工范围,合理规划,尽可能减少对植被的破坏,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场地,恢复植被。 |
环保措施已落实,符合环保要求 |
污染影响 |
(1)废气 预制场和灰土拌合场的选址充分考虑对环境的影响,避开居民集中区等环境敏感点 粉状筑路材料的堆放地点应选在环境敏感点的下风向300m外,减少堆存量并及时利用,堆放时应采取防风防雨措施,必要时设置围栏,并定时洒水防止扬尘,遇恶劣天气加盖毡布。 粉状材料如水泥、石灰等应罐装或袋装,禁止散装运输;运输泥土及施工材料的车辆应配置防散落装备,装载不宜过满、防止被大风吹起,严禁运输途中扬尘、散落,必须加盖毡布,保证运输过程中不散落;并规划好运输路线与时间,尽量减少对敏感区的影响。 对于易散失材料的堆放加强管理,在其四周设置挡风墙(网),并合理安排堆垛位置,必要时在堆垛表面掺和外加剂或喷洒润滑剂以使材料稳定,减少可能的起尘量。 对取弃土(渣)场等临时占地采取严格处理措施,防止生成新尘源。 施工车辆必须定期检查,破损的车厢应及时修补,减少车辆在行驶中沿途散落建筑材料及建筑废料。 对施工、运输道路表面采取硬化措施,或采取洒水等方法处理。另外,施工便道应充分利用现有的黑色路面以及铺设石屑、碎石路面,控制机动车轮碾压的影响,从根本上减少扬尘的污染。 在施工工地出口附近经常会有较多的建筑废料洒落并造成污染,施工单位应及时清理干净。 施工人员炊事及取暖设备建议使用自带的燃油、液化气等清洁能源,严禁采伐当地植物 (2)废水 严禁将含有害物质的筑路材料如沥青、油料等堆放于民用水井、河流、沟渠以及地下水出露等水体附近。必要时设围栏,并设蓬盖,防止雨水冲刷进入水体。 设置必要的临时排水沟,疏导施工废水。施工中的工程废水设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重复利用,禁止排放。 在有雨水及路面径流处开挖路基时,须设置临时沉淀池,使泥沙沉淀。在沉淀池出水的一侧设土工布围栏,再次拦截泥沙。当路基建成,过水涵洞铺设完毕后,推平沉淀池。 河道两侧200m范围内不得设置各类施工场地与筑路材料堆场,不得取土和弃渣;施工临时道路必须排水顺畅,防止暴雨时将大量泥砂带入河流。 禁止向河流、沟谷排放工程施工废水;禁止向河流、河谷倾倒废料、废弃土石方、垃圾及其它固体废弃物。 尽量选用先进的施工机械与设备,以有效地减少跑、冒、滴、漏的数量及机械维修次数,从而减少含油污水的产生量。并强化施工机械设备的日常保养、检查与维护管理,防止油料泄漏。所有机械设备的各类废油料及润滑油等全部分类回收并存储,施工结束后可集中出售给有关废油回收企业。 禁止在地表水域内冲洗建筑材料和清洗车辆与施工设备,禁止在拟改建公路沿线地表水体中冲洗运输车量及施工机械设备,避免污染水体水质。 施工生产、生活场地应布置在远离地表水体区域,避免对邻近水体的污染影响。施工营地设置防渗旱厕,自然风干或用于肥田。对于施工人员清洁污水采用移动式沉淀槽收集处理后用于施工道路降尘,禁止排入邻近水体。 施工营地设置垃圾收集筒,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全部集中袋装收集,定期清运。 施工结束后全面统计公路沿线所有废弃物,特别是废沥青、化学物品等,不得就地倾倒或堆放,应及时清运至当地环保部门允许的地点处置。 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严格约束施工人员的个人卫生行为。 (3)噪声 施工期的噪声控制可从声源、传播途径、接收者防护以及控制施工时间等方面来考虑。 施工单位应尽量采用国家推荐的低噪声施工机械与设备,同时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与保养,保持其良好地的运行状态,以便从根本上降低噪声源强。 对于在200m范围内有牧民居住点的施工路段,以控制施工时间为主要措施,尤其以夜间(22:00至6:00)为主要控制时段,应尽量避免夜间施工,确系特殊情况需要夜间施工时,应特别注意不超过国家标准限值要求。昼间施工应避免高噪声设备集中运行。 对于距离拟改建公路在40m以内,在受施工期噪声影响较严重的居民住宅、学校等敏感点附近路段施工时,应采取临时性降噪措施,如设置临时声屏障等措施保护敏感点声环境。 限制高音喇叭的使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噪声对沿线居民、学校等敏感区域群众正常生活与学习、工作的干扰影响。 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提前与当地村委会或居民协调,取得群众的谅解。 在路线近距离内有学校的路段,施工单位应与校方协商大型机械作业时间,以免干扰正常教学。 在运送施工物料时,应合理选择运输路线,并尽量在昼间进行运输。建议建设单位对施工承包方的运输路线位置提出要求,建设单位根据确定的路线,与地方环保部门联合进行监督。 地方道路交通高峰时间减少运输车辆运行,以减少运输交通噪声的影响。对于长时间处于高噪声环境中的作业人员,建议使用耳塞、耳罩等防护用品,减少相关人员在高噪声环境中的暴露时间,以减轻噪声对作业人员的身体危害。 (4)固体废物 旧路沥青路面揭除全部破碎后作为路基料利用,其余弃渣全部及时清运至相应的规划渣场集中处置。弃渣场必须采取有效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严格 按“先挡后弃” 原则执行。 对于施工期各生活营地的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须设置垃圾筒袋装集中收集,并配备垃圾清运车一辆,设置专人负责就近清运至夏河县或沿线乡镇当地环保部门指定的生活垃圾处置点集中处置,不得随意丢弃、堆存。严禁向工程区邻近水体、沟道丢弃垃圾废物等。 对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临时收集点定期喷洒杀菌、杀虫药水,减少蚊虫和病菌的滋生。施工结束及时清运沿线所有废弃物,禁止就地随意堆放。 |
根据收集资料及现场调查,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进行污染防治措施落实 |
环保措施已落实,符合环保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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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 行 期 |
生态影响 |
建设单位在主体工程施工完毕后,选用当地气候适宜的植物种类,采用科学种植、抚育措施,尽早对工程内外、边坡面、裸露面、空隙用地进行绿化,加强绿化管理与植被养护,恢复植被、保持水土、保护景观。 |
根据调查,项目绿化工程已做,符合环评要求 |
环保措施已落实,符合环保要求 |
污染影响 |
(1)废气 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汽车尾气,采取增加路面清洁度,减少道路积尘量等措施。 (2)废水 严禁各种泄漏、散装超载的车辆上路,防止公路散失货物造成沿线水体污染。 在跨河及沿河的路段,上、下行线处分别设标志牌予以示意,标志牌上写“谨慎驾驶”等字样。 (3)噪声 本项目主要为车辆噪声,采取以下措施: 建立和完善道路、交通管理制度,提高机动车噪声的排放标准。定期监测机动车噪声,对超标车辆实行强制维修,噪声达标才能上路行驶,逐步淘汰噪声较大的车辆。 严格限制车速,在敏感点路段设立限速标志和禁止鸣笛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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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调查,项目废气、噪声均与环评提出的措施一致; |
环保措施已落实,符合环保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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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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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7 环境影响调查
施 工 期 |
生态影响 |
工程建设中的占地、路基填挖方、取土、施工便道等工程将会对原先的植被生态功能产生干扰,造成水土流失,生态破坏等。施工结束后,对取土场、临时堆土场、综合施工场地等进行恢复,主要通过水土保持措施等工作,恢复因项目建设造成的植被破坏。 工程占地类型均为草地,主要为取土场和施工临建区等占地。各占地类型所占比例均很小,不会改变区域土地利用类型及生态结构。工程临时占地减少了一部分植被,从而对区域植被量及牧民生活造成一定的影响,项目实施后,对该部分草地进行覆土整治,恢复草场,将不会对当地牧民生活产生大的影响。 工程占用草地土地面积较小,不会改变公路沿线土地利用方式和牧业结构,亦不会对当地牧业的正常生产和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公路施工将使临时占地区域内的植被全部被破坏,从而减少当地的植被数量和覆盖率,使当地的生物量暂时性减少。但由于沿线临时占地区域内的植被为草本植被,且所设临时工程均邻近公路以满足工程要求,同时对占用草地的临时工程采取施工时先将站内区域内的表层植被层整体剥离单独存放。从长远分析,临时占地对自然植被的影响是暂时的,且本项目扰动草场面积较少,只要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施工结束后培腐殖土尽快恢复草场植被,可以将其影响控制在最小程度,对环境而言是可以接受的。 本工程为在原有道路基础上扩建,原有公路边缘的路肩连接区地表经常年扰动,野生植物数量较少,本次改扩建新增永久征地面积较小,工程影响区内的植物种类均为该区域内的广布物种,无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植物,因此对天然植被影响较小。 工程线路不涉及自然保护区、湿地等特殊敏感区域。总体来看,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公路工程竣工环保验收的要求。
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施工期已结束。施工期完成后,临时占地均已覆土绿化,植被恢复良好。目前,项目区周围生态环境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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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影响 |
(1)大气环境 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根据施工期工程监理报告,施工过程中采取洒水降尘、对临时堆土场采用防尘网遮盖的方式等措施,有效减少施工扬尘的产生。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2)水环境 ①施工机械和建筑材料冲洗产生的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部分循环使用,部分用于施工区洒水抑尘。 ②生活污水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通过临时化粪池处理后用于绿化,施工期结束填埋平整。 施工期废水对周围水环境影响不大。 (3)声环境 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运行的噪声,采取低噪声设备,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和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夜间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土方量堆放于弃土场,弃土场采取了生态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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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 行 期 |
生态影响 |
在公路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根据环评报告书提出的要求,落实了其中的各项工程环保措施,没有造成明显的生态环境问题,但部分临时工程平整恢复、撒播草籽后,受气候影响植被恢复情况不理想,建议跟踪并完善植被绿化恢复工作,使路域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并加强绿化效果。总体来看,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公路工程竣工环保验收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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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影响 |
(1)大气环境 根据现场调查,路面定期清洁,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2)声环境 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主要产噪设备为道路交通噪声,通过设立限速标志和禁止鸣笛标志等措施,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 根据现场调查,道路沿线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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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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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8 环境质量及污染源监测
8.1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调查 本次验收对项目区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进行了监测,监测报告见附件。 8.1.1监测点位 本次监测共布设2个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点。 8.1.2监测项目 监测项目为: TSP; 表8.1-1 环境空气检测点位及频次一览表
8.1.3分析方法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HJ 194-2017)、《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及修改单等规范的要求执行,详见表8.1-2。 表8.1-2 环境空气检测依据及检测仪器一览表
8.1.4监测结果及分析 表8.1-3 环境空气TSP检测结果统计表
由监测结果可看出,监测期间2个监测点TSP日均浓度范围为0.081~0.098mg/m3,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限值。 8.2.1监测断面 本次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共布设2个监测点位。 表8.2-1 地表水检测点位及频次一览表
8.2.2监测项目与分析方法 检测项目 pH、化学需氧量、氨氮、石油类、悬浮物共5项。 分析方法按照《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1-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等规范的要求执行。分析方法见表8.2-2。 表8.2-2 监测分析方法一览表
8.2.3监测时间及频率 监测时间2020年11月23日~2021年11月24日。 连续采样二天,每天采样一次。 8.2.4监测结果 断面监测结果见表8.2-3。 表8.2-3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
由表8.2-3可见,断面各监测因子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限值要求。说明项目区地表水环境质量较好。 8.3.1 声环境敏感点监测 8.3.1.1监测布点原则 (1)结合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的噪声监测布点,特别关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预测结果超标和可能超标的敏感点。 (2)选择距路中心线100m范围以内,距路中心线较近,临路户数较多的居民集中居住区。 (3)监测点分布尽可能反映不同路段交通量差别对敏感点目标带来的噪声影响。 (4)考虑敏感点与公路的不同相对位置关系,噪声对敏感点的影响。 8.3.1.2声环境敏感点监测方案 (1)监测项目:等效连续A声级LAeq。 (2)监测方法:依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3)测点位置:测量点选在居住建筑物外,离建筑物的距离不小于1m,传声器距地面的垂直距离不小于1.2m。 (4)连续监测2天,昼间1次,夜间1次(22:00~24:00和24:00~6:00),每次监测20min的LAeq。 (5) 若敏感点高于三层(含三层)监测奇数层噪声;学校监测距路最近教室。 8.3.1.3监测结果及分析 沿线敏感点监测结果见表6.2-1。从表中可以看出,本次监测的敏感点居民点中,执行2类标准的敏感点,监测结果昼、夜间均达标,其中昼间监测值范围为52.3~55.7 dB,夜间41.5~47.3dB。 表8.3-1 敏感点噪声检测结果统计表
8.3.2 衰减断面监测 (1)监测点布设 通过对沿线交通噪声的衰减情况监测,掌握交通噪声的衰减规律,评价交通噪声对未被选测的声环境敏感点的影响情况,为科学合理地采取降噪措施提供依据。 在平坦开阔、不受人为干扰的地段,布设监测点2个,分别距路中心线距离20m、40m、60m、80m、120m。衰减断面监测要求5个点位同时监测,以保证声源源强一致,连续监测2天,每天昼间1次,夜间1次,每次监测20min的LAeq。 (2)监测结果及分析 交通噪声衰减断面监测结果见表8.3-2, 表8.3-2 断面噪声检测结果表 单位:dB(A)
衰减断面噪声监测结果表明,在目前的交通量条件下,20m外昼夜值均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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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9 环境管理状况及监测计划
环境管理机构设置(分施工期和运行期) 施工期环境管理 对于环境保护工作,建设单位给予了足够的重视,尽量减少公路建设对环境的破坏和污染。为了确保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建设单位组建了玛曲县X405线诺尔隆—阿孜试验站段公路改建工程项目代建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代建办)。公路建设过程中,代建办注重加强环保意识的教育和管理,具体布置和落实了环境保护工作,要求各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开展环境保护法规的学习,并结合施工现场对施工人员进行相应的教育。 施工期各项环境管理与污染防治工作由总监办负责,代建办和各施工标段均签订了施工合同,并将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及环境监理内容写入相应的合同条款中;各标段具体负责本标段施工区域环境保护工作,制定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制度,每个施工队均安排有专人负责环保和文明施工工作;根据对沿线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走访调查,施工期没有发生沿线公众环保投诉的情况。 运营期环境管理 公路运营期的环境管理工作由玛曲县交通运输局负责,负责所辖路段运营期的日常环保管理、工程维护、路面卫生清洁、绿化等专项工程,以合同形式进行管理。制定了相关危险品运输事故及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应急计划,根据对沿线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走访调查,试运营期也没有发生沿线公众环保投诉的情况。 为进一步做好公路运营期的日常环境保护工作,建议建设单位进一步健全环境管理机构,确定专人负责环境保护工作,落实运营期环境监测计划,完善环境管理制度。 |
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情况 本项目建设单位不具备环境监测能力,后期环境监测工作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负责实施。 |
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监测计划及其落实情况 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本项目监测计划重点监测噪声和大气。项目施工期按要求进行了项目环境监理工作,施工期进行了环境监测。本次验收调查期间,对沿线水、声、气等环境要素进行了监测,后续建设单位会严格落实运营期环境监测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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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状况分析与建议 (1)环境管理状况分析 施工期的施工管理由建设单位负责,施工期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施工期环保工作的计划安排,加强对施工过程中废水、粉尘、噪声、固废等的管理,对施工期产生的固废提出具体的处置意见,在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环保责任。由于内设的环境管理责任明确,负责施工过程中的管理工作,并将施工期的环保措施进行了落实。确保文明施工,尽可能的保护施工区的植被和土壤。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作业时间,尽可能降低噪声、粉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期环境影响小。 由于内设的环境管理责任明确,施工期临时占地生态恢复状况良好,施工期至试运营期间,未接到任何有关环保的投诉。根据现场调查,项目试运营期间污染物防治措施合理有效,试营运期间的环境监测表明各项污染物均达标排放,试运营期环境管理情况良好。 综上所述,建设单位执行了相关的环境保护制度,满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第13 号)中的相关规定,就调查结果分析,环境管理基本满足要求。 (2)建议 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教育,不断提高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做到经济建设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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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10 调查结论与建议
调查结论及建议 施工期: 1、工程概况 玛曲县X405线诺尔隆—阿孜试验站段公路改建工程项目起点位于诺尔隆接规划中的G345线,线路由沿原 X405先从道钦沟、怀美囊沟南行,终点至麦克村阿孜试验站接S204线。改造后全线采用三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采用30km/h,路基宽度7.5m,路线全长18.567km,总投资4774.1万元,环保投资为120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2.51%。该工程从2018年6月初动工建设至2020年10月底建成通车,配套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2、环境影响调查 (1)生态环境 项目有组织地结合施工计划,合理规划取弃土场位置,对开挖的土石方、开挖裸露面做好了防治措施,尽量缩短了暴露时间,开挖的土石方及时回填。在公路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根据环评报告书提出的要求,落实了其中的各项环保措施,没有造成明显的生态环境问题,但部分临时工程平整恢复、撒播草籽后,受气候影响植被恢复情况不理想,建议跟踪并完善植被绿化恢复工作,使路域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并加强绿化效果。总体来看,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公路工程竣工环保验收的要求。 (2)环境空气 主要是施工扬尘。加强管理,经常洒水,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空气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3)声环境 本项目采用了低噪设备,合理安排了施工时间等措施,减轻了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地表水 本项目施工期间,建设单位采取了有效的防止水体污染的措施,沿线施工营地均设有旱厕,施工期结束填埋平整;施工机械和建筑材料冲洗产生的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部分循环使用,部分用于施工区洒水抑尘,不会对项目区地表水环境造成影响。 (5)固废 施工期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拉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土方量堆放于临时堆场,采取防尘网遮盖,不能利用的弃方拉运至弃土场;产生的废弃建筑垃圾,对于可回收建筑垃圾,分类进行回收;对于不能回收的建筑垃圾,经收集后及时清运至弃土场填埋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营运期: (1)大气环境 根据现场调查,路面定期清洁,车辆尾气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2)水环境 运营期沿途经过的车辆未超载运行,撒装车辆设置了篷布等措施防遗撒,本工程路线较短,运营期间没有危险化学品车辆经过。 (3)声环境 本项目主要产噪设备为道路交通噪声,通过设立限速标志和禁止鸣笛标志等措施,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声环境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本工程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运营期间,本工程固体废物主要为各种货车在运输过程中洒落的颗粒物,定期进行清扫。 3、环境管理状况调查 公路施工期开展了环境监理工作,通过走访沿线居民及团体单位,项目施工期未发生环境污染及噪声扰民事件;试营运期环境监测结果显示,各敏感点处噪声均满足相应标准要求。项目较好的执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环境监测制度、工程环境监理制度以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制度。施工期和营运期环境保护管理组织机构健全,建立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环境管理制度,并在建设与运营过程中得到了较好的执行。 4、调查结论及建议 (1)结论 玛曲县X405线诺尔隆—阿孜试验站段公路改建工程开工建设前开展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按照“三同时”制度的要求建设了相应的环保设施并与公路工程同时投入运营,在施工和试运营阶段执行了国家环保法律、规章和环境保护部对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各项要求。工程建设不存在重大环境影响行为,根据调查结果,从环境保护角度看,在施工期采取的生态生态保护措施及污染防治措施基本有效可行,符合工程设计要求,环保管理政策较完善,无大的制约工程验收因素,已具备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因此,本报告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竣工验收条件。 (2)建议: (1)按照《公路危险货物运输规定》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对规定的要求,严格执行危险品运输车辆的检查制度。雨雾等不利车辆安全行驶的天气,禁止危险品车辆通行。 (2)跟踪路基边坡和临时工程的恢复,对于恢复效果不理想的及时采取补充绿化措施。 (3) 做好沿线生态恢复措施,绿化、边坡防护等各项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保证各项设施的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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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玛曲县X405线诺尔隆—阿孜试验站段公路改建工程专家意见】
- 附件【75lFTkSu.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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