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玛曲县宏发商砼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大安全隐患违法案进行行政处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6-01 17:35:36来源: 点击:[]
2022年5月29日,经玛曲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集体讨论研究,对玛曲县宏发商砼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原料区无任何警示标志标牌;生产区蓄水区无警示标志,无防护装置;控制室两侧通风口无警示标志,护栏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制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急演练计划、无演练记录;未制生产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无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主要负责人无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证书,未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之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九十九条、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拟对玛曲县宏发商砼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责令限期整改,并处罚人民币伍万叁仟元的行政处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6月1日至6日。
玛曲县应急管理局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