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玛曲县齐哈玛乡如意旺加油站有限公司安全隐患违法案进行行政处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6-01 17:36:04来源: 点击:[]
2022年5月27日,经玛曲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集体讨论研究,对玛曲县齐哈玛乡如意旺加油站有限公司,生活区域为夹芯可燃泡沫彩钢房,职工宿舍未设有紧急疏散通道,无明显警示标识;发电室房顶为夹芯可燃彩钢房顶,无绝缘地垫,堆放杂物,无烫伤防护措施;警示标志标牌不足;灭火器无巡查记录部分灭火器压力不足,存在安全隐患之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百零五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拟对玛曲县齐哈玛乡如意旺加油站有限公司责令限期整改,并处罚人民币贰万捌仟元行政处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6月1日至6日。
玛曲县应急管理局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