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6-09 09:59:14来源: 点击:[]
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细则》和《甘南州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玛曲县委、县政府作为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项问题整改实施主体,严格落实整改责任,认真开展整改工作,并经自查复核和州级有关部门现场核查验收,已达到验收销号标准。经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验收销号情况予以公示。各企事业单位和公众可以通过电话或传真(0941-6121052,0941-6125916)、电子邮件(mqxzfb@163.com)等形式对公示的整改验收销号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未达到整改要求或整改情况不实的,可向州、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办公室反映,若公示期无异议的,将按程序对该整改任务予以销号。公示期为2025年6月9日至20日(共10个工作日)。
附件: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中共玛曲县委 玛曲县人民政府
2025年6月9日
附件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项
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问题编号:第2项
问题表述:思想认识还有待提高。个别县市和部门对于甘南州作为黄河上游重要水源涵养区和补给区的重要生态功能定位认识不足,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在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中仍存在“闯关”意识、“过关”思想,过分强调自然条件艰苦、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等客观因素,一些干部解决问题的主观能动性和担当作为不够,较真碰硬、攻坚克难精神不足,补齐区域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短板的办法不多,查处未经审批占用林草地问题的力度不大。
整改目标:甘南州黄河长江上游重要水源涵养区和补给区生 态功能定位意识持续增强,生态环境保护位置更加突出,全州各 级领导干部深学笃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更加成熟有效,攻坚克 难本领不断增强、主动作为理念不断坚定,在爬坡过坎、奋勇向 前、干事创业中坚定生态环境保护的信心决心,强化政治担当, 提升工作能力。尽快补齐城镇环境基础设施短板,持续加大依法 查处违规审批和违法问题的力度,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有效遏制。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加强,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中共玛曲县委、玛曲县人民政府。
整改情况:一是玛曲县上下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国家、省州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要决策部署,制定印发《2025年全县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安排》,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纲要》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会议的重要讲话精神等作为县委常委会和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累计学习19次,在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开展专题学习研讨交流,专题学习累计研讨2次。同时,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党员干部培训重要必学内容,2024年至今开展培训(轮训)共计3期700人次。二是县委县政府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正确把握经济建设、资源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可持续发展理念,把绿色发展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领域和全过程。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生态环境保护要求,2024年至今,县委县政府累计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工作4次,听取汇报9次。建立健全县级领导干部包抓工作机制,针对每一项问题成立工作专班,做到每个问题有包抓领导,每项任务有人盯办,每项措施有人落实,累计开展实地督导调研20次,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级党委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三是广泛宣传,提升公众意识。大力强化生态文明知识普及教育。结合各类“宣传日”活动,持续推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进学校、进社区、进寺庙、进企业、进机关。通过广泛宣传,进一步深化干部群众对玛曲生态地位极端重要性的认识,有效增强干部群众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责任感与紧迫感,显著提升全社会的生态文明意识。四是补齐短板,严格执法监管。严格落实《甘南州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实施细则》要求,紧扣黄河上游生态保护核心定位,统筹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四位一体”处置与监测体系。污水处理方面,县城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达3500吨,污水收集率90%、处理率95%。垃圾处理实现“户集—村收—乡处理”模式,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建成乡镇垃圾填埋场6座。固体废物处理方面,推进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鼓励工业企业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技术,从源头上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同时,加强对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企业的扶持和引导,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推广先进的综合利用技术和经验。目前,我县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100%,央德热力产生的炉渣全部综合利用,选矿企业产生的尾矿废物全部在尾矿库内安全储存。全面开展危险废物申报登记,涉及工业企业、医疗机构、汽修厂等多个行业。截至2024年底,已排查出危险废物产生单位138家,产生量112034吨,转移量34.4005吨。贮存量536003吨,为选矿企业产生的尾渣。定期对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单位进行现场检查,确保危险废物从产生到处置的全过程合法合规。同时提升处置能力与综合利用水平,积极推进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目前,辖区内从事危险废物利用的企业1个,已核发危险废物处置利用证书。玛曲县医疗废物收转运能力建设项目,于2020年6月立项,2022年8月竣工,目前2辆转运车(备用1辆)倒班正常作业48小时收集转运。全县现有42家医疗机构,9家乡镇卫生院的医疗废物由县政府统一购买的消毒破碎一体机自行处置。乡镇个体诊所、村卫生室与各乡镇卫生院签订医疗废物回收协议,由乡镇卫生院统一处置。县人民医院、县藏医院、县妇幼保健院、疾控中心、尼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动物疫病防治中心等县直医疗卫生机构及6家个体诊所产生的医疗废物由我县2名专职转运人员转运至甘南州医废处置中心集中处置,已建成较为完善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增强执法效力,依法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草原资源的违法行为,建立林草地征占审核审批监管台账并形成监管报告,确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有力维护生态资源安全。在采挖药材期间,开展联合执法巡查活动2次,出动工作人员40余人次,给予违法当事人口头警告7次,发放违法告知书2份,有效打击了破坏草原违法行为。
整改结论:已完成整改。
验收意见:经甘南州委办公室、甘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查阅印证资料,对问题现场开展实地核查,《省级第三轮生态环境督察反馈问题验收任务清单》第2项问题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目前已整改完成,通过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