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6-09 10:02:52来源: 点击:[]
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细则》和《甘南州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玛曲县委、县政府作为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项问题整改实施主体,严格落实整改责任,认真开展整改工作,并经自查复核和州级有关部门现场核查验收,已达到验收销号标准。经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验收销号情况予以公示。各企事业单位和公众可以通过电话或传真(0941-6121052,0941-6125916)、电子邮件(mqxzfb@163.com)等形式对公示的整改验收销号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未达到整改要求或整改情况不实的,可向州、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办公室反映,若公示期无异议的,将按程序对该整改任务予以销号。公示期为2025年6月9日至20日(共10个工作日)。
附件: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中共玛曲县委 玛曲县人民政府
2025年6月9日
附件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项
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问题编号:第3项
问题表述:责任履行还不到位。一些承担重要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职责的部门对自然禀赋及生态环境质量盲目乐观,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不强,履职尽责不够主动。
整改目标:清醒认识甘南自然禀赋及生态环境质量现状,靠实行业部门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责任,以更强的责任意识,确保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落实落细。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加强,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中共玛曲县委玛曲县人民政府
整改情况:一是细化完善工作措施。玛曲县召开中国共产党玛曲县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中共玛曲县委关于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玛曲篇章的实施方案》《中共玛曲县委关于全面加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为全县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制度保证。二是优化细化考核评价。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政策措施、制度规定、方案计划,不断完善生态文明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相关考核指标,将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经济社会发展实绩指标体系、纳入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中,考核结果作为县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和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监督的重要依据,实行生态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倒逼生态文明建设和环保责任落实,截至目前,修订完善《玛曲县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等4个考核办法。三是发挥统筹协调职能,提升治理效能。充分发挥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统筹协调作用,针对生态环境保护领域重大事项及时组织专题研究,全力攻克重点难点问题,截至目前,召开生态环保委员会会议4次。严格压实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责任,梳理明确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清单,通过明确职责分工、强化部门间协调联动,实现跨部门、跨行业生态环境治理事项的协同推进与整体落实。2024年,县环委办开展联合大检查2次,发放督办通知书22份,排查全县重点企业及排污单位135家,开展例行巡察80余次,出动执法人员120余人次。四是严格企业主体责任,推动生态修复治理。严格遵循“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原则,结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相关规定,持续加强对企业的监督管理,督促相关企业切实履行生态环境治理与修复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四项专项行动”加大对危废、废水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项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查处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率100%。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排查企业偷排偷放、恶意排污、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侵害群众健康、群众反映强烈、严重污染环境、影响生态环境质量和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的重大生态环境违法问题,坚持监管执法工作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推动形成企业主动担责、政府有效监管、社会共同监督的生态治理新局面。自2025年1月至今,排查全县各重点企业及相关排污单位32家次,出动执法人员64人次。调查处理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案件1起,其中行政处罚案件1件,处罚金额:10.3万元,无四配套办法案件;发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3份、督办通知书1份。
整改结论:已完成整改。
验收意见:经甘南州委办公室、甘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查阅印证资料,对问题现场开展实地核查,《省级第三轮生态环境督察反馈问题验收任务清单》第3项问题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目前已整改完成,通过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