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清单销号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0-04-21 11:20:22来源: 点击:[]
县整改办发〔2020〕12号
根据省整改办《关于进一步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清单销号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对我县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问题编号十一:全县城市污水管网建设滞后,城区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率、处理率低。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州生态环境局玛曲分局
整改目标:2017年全县新增污水管网2公里,到2020
年,污水管网覆盖率达到95%。
完成情况:2017年新建污水管网2.4公里;2019年新增污水管网12.924公里。玛曲县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量为每日3500吨,城区日供水量为2500吨,应收污水2000吨(2500*0.8),实际污水收集量1742吨,日平均处理量1579吨,污水收集率达87%(1579/1742),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问题于2020年3月通过县级初验,具备销号条件。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名联系方式,向玛曲县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0年4月21日—2020年4月27日
受理部门:玛曲县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领导
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941—6125916
联系地址:玛曲县生态环境保护局一楼
玛曲县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
意见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