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清单销号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0-04-21 11:21:16来源: 点击:[]
县整改办发〔2020〕13号
根据省整改办《关于进一步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清单销号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对我县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问题编号十一: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较薄弱。城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已近满负荷运行,但尚未制定新建计划。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经信局
整改目标:立即制定新建生活垃圾处理实施方案,尽快建设并投入运行。
完成情况:玛曲县城区生活垃圾填埋场扩建工程于2018年5月开工建设,现已完成建设任务并通过行业验收投入使用。以上问题于2020年3月通过县级初验,具备销号条件。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名联系方式,向玛曲县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0年4月21日—2020年4月27日
受理部门:玛曲县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领导
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941—6125916
联系地址:玛曲县生态环境保护局一楼
玛曲县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
意见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