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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持县内电商企业网货标准化生产申报“三品一标”及生产许可证(SC)认证的奖励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20-12-28 16:02:57来源: 玛曲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点击:[]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企业、合作社:

根据国家、省、州、县相关政策精神和文件要求,为加快推进玛曲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工作,打造具有玛曲县特色的农产品品牌,促进网络销售。现将《关于支持县内电商企业网货标准化生产申报“三品一标”及生产许可证(SC)认证的奖励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工作,认真贯彻落实。

玛曲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盖)

2020年12月28日

玛曲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0年12月28日

关于支持县内电商企业网货标准化生产申报“三品一标”及生产许可证(SC)认证的奖励办法(试行)

一、扶持范围

凡在玛曲县申报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内服务的电商企业自2020年6月1日至2021年6月1日前新取得“三品一标”及农牧产品生产许可(SC)认证,同时认证产品已通过电商上线销售并已发生实际交易的县内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其它经济组织或个人,均可申请。

二、扶持办法

(一)资金支持

对2020年6月1日至2022年6月1日时间内申报并获得“三品一标”及SC认证的前五家企业(同一家企业获得多个证书,按证书对应金额的最高金额奖励,不重复奖励)给予以下奖励:

1.对申报并获得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主体(须有电商销售)给予1000元现金奖励;

2.对申报并获得绿色食品认证的主体(须有电商销售)给予1500元现金奖励;

3.对申报并获得有机食品认证的主体(须有电商销售)给予2000元现金奖励;

4.对申报并获得SC认证的主体(须有电商销售)给予3000元现金奖励。

(二)其它支持政策

1.品牌建设。认证企业可优先获得区域公共品牌使用权,并对其免费提供供应链品控标准及网销产品的包装设计、品牌文案策划等支持。

2.展示展销。认证产品可优先上架玛曲县农特产品展销中心,并在第三方平台上进行免费宣传推广;认证企业和产品可优先推荐进入省级展会参展。

3.媒体宣传推广。通过电视、报纸、网络媒体及自媒体等多种方式,增加认证企业及产品的曝光量、提升产品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

三、申报材料

(一)玛曲县“三品一标”认证产品补助资金申请表;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企业可只提供营业执照);

(三)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承诺书;

(五)“三品一标”认证证书复印件;认证产品电子商务交易支付凭证、物流底单及其它能反应销售额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企业、合作社或个人将申报材料一式二份(同时提交电子版)报玛曲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玛曲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附件:1.玛曲县“三品一标”及SC认证补助资金申请表

2.承诺函

附件1:

玛曲县“三品一标”认证补贴专项资金申报表

填表时间:年月日

企业

基本

情况

企业(合作社、

个人)名称


企业类型


通讯地址


组织机构代码


企业法定代表人


企业银行

基本账户号


申报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三品一标”及“SC”认证情况

产品认证类型


认证时间


认证产品


证书编号


电子商务

销售情况

交易平台类型

自建c第三方c

电商销售网址

(或渠道)


销售品种


全年电商

销售额(元)


全年电商销售

玛曲农特产品

销售额(元)


申请补助资金

(元)


企业审核意见

 (盖章)

玛曲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审核意见

(盖章)

附件2:

承诺书

我单位对如下事项郑重承诺:

1.按照规定组织申报材料,并对申报()补贴项目所有材料(包括文字、文件、数据、图片、合同和凭证等)的真实性负责。

2.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上年度未发生偷漏税、拖欠职工工资及欠缴社会保险费、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和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等行为。

3.按照规定程序申报项目,对涉及项目资金管理的相关部门及人员,不采取吃请、馈赠、贿赂等不正当手段。

如有违反上述承诺,我单位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