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组成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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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2-05-23 15:21:05来源: 点击:[]

简介:

根据《中共甘南州委办公室 甘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玛曲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甘南办字〔2019〕9号)和《中共玛曲县委办公室、玛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玛曲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县委办发〔2019〕3号),经报县委、县政府批准,设立玛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管全县人事人才和劳动社会保障工作,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专业技术人才中长期发展规划,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指导县市人力资源市场建设。

(三)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全县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完善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负责拟订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与创业政策,加强对全县劳务输转工作的指导,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与创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全县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全县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落实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管理转序办法;贯彻落实国家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县社会保障基金预决算草案;负责全县企业职工离退休审批工作;拟定农牧村社会保险、被征地农牧民社会保障和村干部养老保险的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方针政策,拟定全县各项社会保险制度方案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全县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县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认真贯彻国家、省上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政策的组织实施以及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津贴、补贴的管理和完善工作;综合管理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及全县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生活待遇政策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科级以下及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退休审批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评定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开展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制度;建立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管理与协调工作和各类高层次人才培养、选拔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农牧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牧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牧民工合法权益。

(九)拟订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受理劳动、人事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劳动、人事方面的重大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项。

单位领导:

旦正才旦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玛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单位地址:玛曲县尼玛镇卓格社区姜艾路115号

单位电话:0941-6121349

机构设置及职责: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各类信息的上传下达,做好来文来电收发、登记、传递、交办、督办、建档和存查等工作;草拟全局工作计划、总结、重要文件、简报等文字材料,审核把关局内办公室、所属单位以局名义上报下发的文字材料;及时了解和研究人社管理工作的经验,做好情况通报、信息交流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负责县及局领导班子决定事项的安排、督查与落实工作;负责局机关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与监行工作,指导单位加强机关规范化建设;分解各级各部门考核任务,落实考核责任,组织迎接州县两级制考核;负责组织好信息上报与对外宣传工作;负责组织局机关职工学习和各种会议,准备学习材料,做好会议记录和考勤;负责局机关日常值班、考勤统计、卫生清洁、来信来访接待、印鉴使用、报刊分送、档案整理和物资、车辆管理等工作;负责认真做好单位预算会计工作,及时准确报送财务报表,负责财务预决算的编制,审核;负责单位职工劳动工资福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统计、工资基金管理工作;做好记账凭证的编制,账簿登记及财务专用票据的保管工作;按月编制经费用款计划,反映经费预算执行情况;负责日常款项的划拨和零星费用的报销工作,保证各项资金的安全使用;做好财务档案的归档、整理、保存工作;负责协调承办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和省、州、县政府公布下放、调整、取消涉及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落实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宜。

二、人事管理办公室。负责拟定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招考聘用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县直政府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及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调配工作;做好县直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主任科员及其以下职务干部的档案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工作;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制度、资格考试制度、执业资格制度;统筹协调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标准;负责全县各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和评审工作;指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农牧村实用人才职称评定工作。拟订全县专业技术人员开发、管理、使用、引进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各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和培养工作;负责各类专家、高层次人才的选拔、推荐和工作;负责境内自费留学人员就业指导与推荐工作;负责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划、政策并督促实施;牵头拟定全县高校毕业生就业与创业政策;负责各类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全县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按照管理权限,全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或备案事宜;实施全县事业单位人员考核奖惩等工作。认真贯彻国家、省、州关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政策的组织实施以及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津贴、补贴的管理和完善工作;综合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及全县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生活待遇政策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科级以下及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退休审批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评定工作。

三、人事劳动争议仲裁股。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州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政策;指导全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解工作;按照管辖权限依法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维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章制度,负责受理组织、协调、交办、转送、督办人民群众申诉劳动、人事信访事项。拟订全县劳动关系政策、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县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政策,指导和监督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落实企业职工离退休政策,指导全县劳动标准制定工作;贯彻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承办企业员工的流动备案事宜;拟订全县劳动监察工作规划和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组织监督检查各类企业和县直机关、事业单位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情况及重大案件查处工作;负责全县劳动保障监察员的培训、管理工作;指导乡镇(场、站)劳动监察工作;协调跨区域劳动者维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