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组成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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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2-05-23 09:25:37来源: 点击:[]

简介

玛曲县发展和改革局是全县宏观经济管理部门,是玛曲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是综合研究拟订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进行宏观调控,总量平衡,指导经济体制改革的综合经济部门。

主要职责

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推进第一、二、三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依法组织指导、监督、管理全县招投标活动;按规定权限对重大建设项目实施审批、核准、备案管理;组织贯彻落实国家价格法规政策,负责价格监测预测,对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及服务价格实施监督管理;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依据价格管理权限做好价格的制定和调整方案的审定,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和经营性收费管理,畜产品调查、监审、价格认证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省州发改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股室为4个,分别为:综合办公室、项目管理股、粮食和物资储备股、价格管理办公室。核定行政编制7名。核定领导职数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

联系方式:0941-6121065

联系地址:玛曲县格萨尔西街1号

联系时间:周一至周五,早上9:00—12:00,下午14:30—17:30

职能职责:

1.承担县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的具体工作。主要职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军民融合发展重大决策部署,协调推进全县军民融合发展重大项目(专项工程)和重大事项,负责全县军民产业融合发展工作和军民科技领域统筹工作,负责军民融合发展基础领域统筹工作,承担全县交通战备工作,统筹推进全县军地设施共建、共享,构建现代化国防动员体系,加强对驻玛部队和国防重大专项的服务保障。

2.负责中央投资和省州财政资金5000万元以下的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的审批;负责四级以下农村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3.企业投资项目申请使用政府投资补助和贴息的,按照政府产业扶持政策受理资金申请报告,对项目不再审批和评审。

4.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项目,核准的前置审批事项为项目选址意见书、用地预审意见。

6.负责全县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中长期建设规划、年度计划的编制上报工作;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协调服务和督查工作;项目建成后的竣工验收,建设情况的统计、建设成效的总结上报工作;负责与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有关的协调工作;参与全县脱贫攻坚相关工作;承办县易地搬迁领导小组和局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7.负责监测分析全县宏观经济形势和国内外经济发展变化,进行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提出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机构调整、稳定物价等经济调控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组织拟订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8.综合协调价格监管工作;组织实施定价听证和价格行政处罚听证;负责建立并组织实施价格调节基金制度。组织实施国家、省、州制定的国家机关收费和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负责全县价格中介机构、金融机构、社会组织和服务行业 的价格管理工作;负责减轻农民和企业负担的清费治乱工作;负责对收费单位的年审工作。

9.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州关于粮食流通和粮食储备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县粮食流通和粮食储备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县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收支存计划和县级储备粮的收储、动用建议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粮食质量标准和粮食储存、运输的技术规范;组织完成县级储备粮食的收购、销售、储存、轮换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有关粮食流通设施县级投资项目的建议及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