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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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水号 | 20251117001 | ||
| 标 题 | 关于玛曲县广场苑小区2号楼三单元被停暖的投诉信 | ||
| 姓 名 | 谈** | ||
| 地 址 | 玛曲县******** | ||
| 身份证号 | 6230**********0518 | ||
| 发件IP | ********** | ||
| 写信时间 | 2025年11月17日 |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是广场苑小区2号楼三单元的住户,联系电话183********。现就广场苑小区2号楼三单元被供暖公司停暖一事投诉,恳请您协调解决,保障已缴费居民的合法供暖权益。 因本单元部分住户使用天然气壁挂炉取暖不使用集中供暖,供暖公司给我们到现在一直停暖,供暖公司给我告知:停暖原因是单元内部分用户使用壁挂炉供暖未关掉家中集中供暖阀门,需等全部阀门关掉后后才恢复供暖,导致本人从今年9月份一直等到11月份暖气还没有开通。本人已给供暖公司承诺缴纳供暖费,履行缴费义务,而供暖公司一直拖延,没有明确说明供暖时间,严重违背供暖服务的公共性与公益性。 目前正值冬季严寒期,晚上室内温度已降至0℃以下,家中居住着孕妇、老人,持续低温不仅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作息,更对特殊人群的身体健康构成直接威胁。为御寒被迫购置电暖器、电热毯等临时取暖设备,额外增加了生活成本。根据《城市供热条例》及《民法典》相关规定,供暖公司无权对缴费用户采取停暖措施,其行为已涉嫌违法违约,严重侵害了我们的合法权益。 供暖是关乎民生福祉的重要公共服务,不应成为供暖公司催缴欠费的“筹码”。恳请县长高度重视此事,协调住建、供热管理等相关部门介入处理,切实维护已缴费居民的合法权益。我们将积极配合相关工作,静候处理结果。 本人无奈之下,特向您求助,提出以下诉求: 1. 责令供暖公司立即恢复正常供暖,保障居民基本生活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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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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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 回复内容 | 网民您好! 11月 17 日,您在县长信箱反映关于“玛曲县广场苑小区 2号楼三单元被停暖的”的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相关部门就您反映的问题进行现场核查与专题研究,现将核实情况答复如下: 1.关于停暖原因说明:自本供暖季收费工作启动以来,县央德水务热力有限公司收费及管网维修人员已多次前往您所在小区和单元开展上门收费及供暖意向摸排工作。经现场核实您所在单元部分住户已自行安装壁挂炉等独立采暖设备,且明确表示本供暖季不再使用集中供暖服务。同时,大部分用户也包括您在内属于长期(4至5年)欠费未缴纳暖气费用户,集中供暖开通需满足最低缴费率标准(即缴费用户占单元总住户比例不低于70%),目前该单元缴费率未达到开通要求,导致暂时无法启动集中供暖。 2.后续处理措施:关于本单元本供暖季因缴费率未达标准而无法启动供暖的问题,央德水务热力有限公司始终与住户代表保持积极沟通与协商。为保障广大住户的冬季采暖需求,经多方努力与协调,央德水务热力有限公司决定采取特别措施:2025年11月 26 日为以上住户启动集中供暖。此次开通是在单元整体缴费率尚未完全达到70%标准的情况下进行的,充分体现了央德水务热力有限公司服务民生、保障供暖的诚意与责任感。为确保供暖系统能够持续稳定运行,并保障已缴费用户的公平权益,我们郑重提醒并要求: 请务必于 2025 年 11月 28 日结清所欠暖气费用。及时缴纳费用是保障供暖服务持续进行的基础。若因您在协商时间内未交清所欠暖气费,将直接影响后续供暖系统的稳定运行,甚至可能导致再次停暖。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玛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1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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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理对象 | 玛曲县领导信箱 | ||
| 处理时间 | 2025年11月25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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