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流水号 | 20230110001 | ||
标 题 | 工程款拖欠情况说明 | ||
写信时间 | 2023年01月10日 | ||
信件内容 | 情况说明 甘肃水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在2020年6月20日开工承建玛曲县2020年生态文明小康村项目-采日玛镇秀昌村项目,按合同完成全部工程内容。于2020年12月通过验收。本项目合同价195.4210万元,先后两次共支付工程款98万元(第一次2020年9月付款58万,第二次2020年11月付款40万)。欠我司工程款两年多没结算。 特此说明 甘肃水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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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县长信箱留言回复 网民您好! 1月10日,您在县长信箱关于“工程款拖欠情况说明”的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单位收到您的留言后引起了局领导的高度重视,我单位相关负责人第一时间同县政府和县财政局进行了沟通协调,并向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了相关情况,目前,县政府按照项目欠款进行了充分考虑,同意向您支付部分工程欠款,具体支付款项及时间后续我单位将通过电话联系您。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玛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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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对象 | 玛曲县领导信箱 | ||
处理时间 | 2023年0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