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流水号 | 20230221002 | ||
标 题 | 关于未按时发放工资的投诉 | ||
写信时间 | 2023年02月21日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玛曲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的辅警,我要反映的问题有以下。 一,工资未能按时发放且存在拖欠行为,并且3920元工资被分割两部分发放(2200元与1720元),分每月中旬和月末发放。
二,目前在岗人员均为有家室的人,本来为数不多的工资还要拆分发放,试问每月的花销如何分配?而且工资拆分发放行为也未告知当事人,这种做法可否理解为侵权以及官僚主义?按以上未能按时发放工资行为,手头工作是否可以不做或者磨洋工直至工资发放? |
||
办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网民你好! 2月22 日,您在甘南州人民政府网站关于未按时发放工资的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核实后,于 2023年2月23日早,双方在玛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了当面答复,并将相关政策进行了解 释,经询问本人意见,本人满意本次答复。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玛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4日 |
||
处理对象 | 玛曲县领导信箱 | ||
处理时间 | 2023年0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