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长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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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230306002
标    题 县司法局包庇,官官相护
写信时间 2023年03月6日
信件内容

我多次联系县司法局综合办公室09416121054,要求该办公室提供县政法委派驻司法局督导组的电话,反映司法局综合办公室党员干部王晶玉利用公职人员身份,利用之前在欧拉秀玛乡人民政府公章证明材料跟群众集资骗贷的问题,但该办公室官官相护,多次承诺给我回电话告知电话,却从来没有回过电话,而且还多次挂电话,再打就不接了,王晶玉跟他爱人全益希草都是公职人员,正常每个月领着国家工资,却还是利用职务便利通过骗贷形式获取大额利益,多次反应王晶玉夫妻的问题都石沉大海,而且还把他从乡政府调到县司法局综合办公室,到了新单位任然是上上下下包庇他,请问县领导,王晶玉是有靠山有背景,政府处处包庇他,保护他违规违纪?甘南州跟玛曲县每年都做公职人员不良资产清收工作,王建军书记还亲自到玛曲县指导相关工作,但王晶玉却一直岿然不动,还稳步提升,请问县领导你们的工作只是做表面工作吗?请县领导切实为人民服务,严肃处理王晶玉变相腐败问题。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网民你好!

2023年3月13日,您在玛曲县人民政府网站关于“县司法局包庇、官官相护”的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自收到关于我局王晶玉同志的信访投诉转办通知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召开了局务会议,就信访事项涉及的问题进行了专题讨论,并成立调查组,对王晶玉本人进行了信访事项告知,并询问了信访相关事项,调查完毕后,再次召开局务会议,依法分析研判调查组调查核实情况,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1.反映材料中反映王晶玉同志存在“跟群众集资骗贷”的行为,但信访附件材料中并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且据反映材料提及“利用之前在欧拉秀玛乡人民政府公章证明材料跟群众集资骗贷”,该事项真实性亦无从核实。2.王晶玉同志于2021年1月因工作需要调入县司法局,调动程序正当合法,无任何违规违法情形,调入后严格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现实表现良好,且当时任县司法局主要领导的同志于2022年1月离任,不存在“把他从乡政府调到县司法局综合办公室,到了新单位仍然是上上下下包庇他”“王晶玉是否有靠山背景,政府处处包庇他,保护他违规违纪”的现象。3.反映材料显示王晶玉同志的贷款行为发生在玛曲县欧拉秀玛乡人民政府供职期间,信访方并未将该贷款事项告知原单位和本单位,因此该贷款事项的真实性无从核实。4.信访人孟超未提供任何能有效证明其身份的材料,且信访行为究竟系个人行为亦或公司行为,不得而知。5.建议信访人通过正当法律程序追缴合理合法的欠款。6.本单位亦保留追究因恶意讨债而肆意污蔑国家机关行为的权利。特此回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处理对象 玛曲县领导信箱
处理时间 2023年0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