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曲县投资与合作交流局信息公开指南
2022年03月01日   作者:佚名 点击数: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本中心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职能职责,编制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内容

根据《条例》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密等不应公开的信息外,公开以下信息:

1、县投资与合作交流局领导及分工情况;

2、县投资与合作交流局股室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等;

3、招商引资项目扶持政策、招商引资受理事项服务流程、招商引资重点推介项目;

4、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

(二)公开方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通过“玛曲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微信、微博公众号、新闻发布会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予以公开。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单位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需要本单位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单位申请获取。本单位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玛曲县投资与合作交流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甘南藏族自治州玛曲县团结西路1号

办公时间:9:0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41-6121182

电子邮箱:gnmpzs_088@163.com。

邮政编码:747300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单位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单位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玛曲县人民政府网”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栏目在线提交申请,也可以下载并填写电子版的《申请表》后,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电子邮箱。

(3)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申请处理

本单位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告知投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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