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玛曲县本级行政执法主体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15 09:10:21来源: 点击:[]
为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主体公告制度,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快推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甘肃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甘肃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机构改革、职能变更、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实际,玛曲县开展了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理确认工作。共确认行政执法主体40个(其中法定行政机关37个、法律法规授权组织3个),现予以公布。
一、法定行政机关(37个)
玛曲县人民政府、玛曲县尼玛镇人民政府、玛曲县曼日玛镇人民政府、玛曲县阿万仓镇人民政府、玛曲县齐哈玛镇人民政府、玛曲县采日玛镇人民政府、玛曲县欧拉镇人民政府、玛曲县欧拉秀玛乡人民政府、玛曲县木西合乡人民政府、玛曲县发展和改革局、玛曲县教育局、玛曲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玛曲县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局、玛曲县公安局、玛曲县民政局、玛曲县司法局、玛曲县财政局、玛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玛曲县医疗保障局)、玛曲县自然资源局、甘南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玛曲分局、玛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玛曲县城市管理局)、玛曲县交通运输局、玛曲县水务局、玛曲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玛曲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玛曲县卫生健康局、玛曲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玛曲县应急管理局、玛曲县消防救援大队、玛曲县审计局、玛曲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玛曲县统计局、玛曲县新闻出版局(玛曲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玛曲县档案局、玛曲县国家保密局(玛曲县国家密码和管理局)、玛曲县烟草专卖局、玛曲县信访局。
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3个)
玛曲县残疾人联合会、玛曲县气象局、玛曲县地震局。
玛曲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
2025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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