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曲县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1-20 10:00:02来源: 点击:[]
县整改办发〔2021〕6号
甘南藏族自治州玛曲县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三项
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根据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问题编号3:甘肃省一些地方对黄河生态保护治理认识不到位,工作有差距。
整改目标:各乡镇(场)、各部门对玛曲重要生态地位和加强黄河上游生态保护治理工作的认识不断提高,黄河上游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系统稳定性得到巩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流域生态价值进一步提升,良好生态环境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进一步凸显。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加强,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县委、县政府,各乡镇党委和政府,河曲马场及相关工作部门。
整改情况:1.县委、县政府把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以及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纳入中心理论学习组学习研讨。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强化“上游意识”,担起“上游责任”,全面推进黄河上游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确保国家重大战略在玛曲落地生根。
2.已编制完成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和玛曲黄河上游重要水源涵养区生态保护修复和建设规划;
3.开展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现场排查和溯源调查,共排查处41个排污口。
整改结论:完成任务并长期坚持。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玛曲县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1年1月20日至2021年1月25日,共5天。
受理部门:玛曲县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941—6125916。
联系地址:甘南州生态环境局玛曲分局一楼。
玛曲县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
意见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