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曲县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1-20 10:01:11来源: 点击:[]
县整改办发〔2021〕7号
甘南藏族自治州玛曲县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四项
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根据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问题编号4:2018年,全省考核区县的12个市州,有9个没有按照中央要求,重点考核限制开发区域的农业空间和生态空间规模质量、土壤环境治理、生态产品价值、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执行等相关指标,反而继续考核地区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工业、财政收入等经济指标。尤其是庆阳、陇南、张掖、金昌等4市,长期不严格落实国家对限制开发区域不考核地区生产总值、工业等指标的要求,GDP“紧箍咒”迟迟卸不下来。
整改目标: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定不移地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坚决破除简单以地区生产总值及增长率论英雄的发展观和政绩观,取消地区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工业、财政收入等经济指标的考核,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及省委关于推动绿色发展的决策部署上来。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加强,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县委、县政府及各乡镇党委和政府,河曲马场、县直各有关部门。
整改情况:县委、县政府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甘肃省要“卸下GDP的紧箍咒,套上生态环保的紧箍咒”的重要指示,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定不移地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不断强化以德为先、改进作风、促进科学发展的导向,推动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2018年以来,中央虽然要求对地区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工业、财政收入等经济指标不作为重点指标,但在制定年度计划时均参考州上给定的指标来设定。地区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工业、财政收入四项指标任务也是州上下达的,下一步我们将在上报年度指标时把限制开发区域的农业空间和生态空间规模质量、土壤环境治理、生态产品价值、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执行等相关指标作为重点上报进行年度重点考核。
整改结论:完成任务并长期坚持。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玛曲县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1年1月20日至2021年1月25日,共5天。
受理部门:玛曲县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941—6125916。
联系地址:甘南州生态环境局玛曲分局一楼。
玛曲县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
意见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