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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曲县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1-20 10:02:13来源: 点击:[]

县整改办发〔20218

 

甘南藏族自治州玛曲县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

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根据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问题编号52018年,全省考核区县的12个市州,有9个没有按照中央要求,重点考核限制开发区域的农业空间和生态空间规模质量、土壤环境治理、生态产品价值、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执行等相关指标,反而继续考核地区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工业、财政收入等经济指标。尤其是庆阳、陇南、张掖、金昌等4市,长期不严格落实国家对限制开发区域不考核地区生产总值、工业等指标的要求,GDP“紧箍咒”迟迟卸不下来。

整改目标:强化绿色发展各项指标的刚性约束作用,健全资源环境类约束性指标考核体系,严把政策关、投资关和生态环境保护关,科学统筹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关系,全力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有效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加强,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县委、县政府及各乡镇党委和政府,河曲马场、县直各有关部门

整改情况:一是我县“十三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的指标根据州“十三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的指标列了2个预期性指标,已根据省州要求在“十四五”国民经济发展规划中列入生态环境方面的约束性指标。二是强化健全资源环境类约束性指标考核体系。

整改结论:完成任务,下一步严格按照16项约束指标进行评估。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曲县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1120日至2021125日,共5天。

受理部门:曲县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941—6125916。

联系地址:甘南州生态环境局玛曲分局一楼。

 

 

 

曲县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

                   意见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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