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曲县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1-20 10:03:15来源: 点击:[]
县整改办发〔2021〕9号
甘南藏族自治州玛曲县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六项
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根据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问题编号6:督察整改还不到位。甘肃省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共62项,经核实,已完成18项,基本完成22项(纳入第一轮整改的为第 1、3、4、7、10、14、20、21、22、26、27、29、31、33、35、43、46、47、50、59、61、62 项),达到序时进度9项,总体任务完成率达到79%(第一轮未完成整改的为第2、 5、9、17、19、23、30、45、48、49、51、53、54 项)。但一些地方和部门整改工作仍不到位,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问题仍有发生。
整改目标:全面完成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确保各项任务措施整改到位。
整改时限:2020年底。
责任单位:《玛曲县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中明确的整改责任单位。
整改情况:我县19项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整改任务已完成,并上报了销号资料。
整改结论:完成任务。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玛曲县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1年1月20日至2021年1月25日,共5天。
受理部门:玛曲县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941—6125916。
联系地址:甘南州生态环境局玛曲分局一楼。
玛曲县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
意见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