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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曲县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1-20 10:04:13来源: 点击:[]

县整改办发〔202110

 

甘南藏族自治州玛曲县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

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根据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问题编号9全省有色冶炼废渣场和临时堆场污染问题也较为普遍,环境隐患突出。

整改目标:全面规范运行辖区内有色冶炼企业,含氰污泥贮存场所环境隐患问题得到全面消除。危险废物全面实现规范化管理,环境风险得到有效防控。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州生态环境局玛曲分局、县格萨尔黄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县黄金冶炼厂

整改情况:20201015日玛曲县黄金冶炼厂将20吨含氰污泥转移至湖南省永兴鑫裕环保镍业有限公司进行回收处置。县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队对该公司转移含氰污泥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并对该厂的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利用、转移、处置等环节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进行了申报、建立了台账,有无记录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去向;是否提供或委托给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利用处置,有无执行转移联单及转移的数量及流向,对企业的管理台账、档案资料、信息平台等进行认真核查,对贮存实施、运行设备、经营状况逐一排查,发现七项问题,县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队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企业立行立改,截止20201120日完成全部整改任务。下一步将继续加大黄金冶炼厂含氰污泥贮存场所的监管力度

整改结论:完成任务并长期坚持。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曲县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1120日至2021125日,共5天。

受理部门:曲县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941—6125916。

联系地址:甘南州生态环境局玛曲分局一楼。

 

曲县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

                   意见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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