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1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10-30 12:07:48来源: 点击:[]
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细则》和《甘南州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玛曲县委、县政府作为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1项问题整改实施主体,严格落实整改责任,认真开展整改工作,并经自查复核和州级有关部门现场核查验收,已达到验收销号标准。经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验收销号情况予以公示。各企事业单位和公众可以通过电话或传真(0941-6121052,0941-6125916)、电子邮件(mqxzfb@163.com)等形式对公示的整改验收销号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未达到整改要求或整改情况不实的,可向州、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办公室反映,若公示期无异议的,将按程序对该整改任务予以销号。公示期为2025年10月30日至11月8日。
附件:1.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1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2. 州林草局关于第三轮省级生态环保督察第10、11、21、25项整改问题的复核意见的函.pdf
中共玛曲县委 玛曲县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30日
附件1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1项
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问题编号:第21项
问题表述:督察发现,鼠害防治资金投入不足,2023年提前下达草原鼠害防治资金为576万元,需要完成鼠害防治面积为192万亩,鼠害防治投资标准每亩为3元,目前虽已按要求完成治理任务,但治理成效不明显。
整改目标:加大草原鼠害防治项目资金争取力度,科学开展草原鼠害防治,草原鼠害面积明显减少。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中共玛曲县委 玛曲县人民政府
整改情况:一是多方位申请资金。玛曲县立足“黄河上游生态屏障”核心定位,依托黄河重要水源涵养区的天然优势,打破“鼠害防治单一申报”模式,将其深度融入“黄河上游玛曲段草原生态综合治理”整体框架,以“鼠害治理+草原修复”一体化思路设计申报项目,精准匹配全县鼠害防治与生态修复双重需求,实现“防治与保护”同步推进。在向上争取资金过程中,紧盯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相关政策窗口,成功争取2024年、2025年“甘南黄河上游(若尔盖片区)玛曲县水源涵养与生态保护修复项目”资金共计27033万元,“生态保护修复专项2024年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16592万元。两类资金重点投向鼠害致沙化草原治理(如生物防治、鼠洞填埋)与配套生态修复(如退化草原补播、围栏建设),既解决了以往鼠害防治资金“碎片化”问题,又通过流域综合治理提升了防治成效的长效性,为黄河上游水源涵养功能提升与草原生态安全筑牢屏障。二是提升监测预警能力。加大草原鼠虫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草原生态监测调查等工作经费投入,完善地面监测布局,结合无人机遥感等先进技术,对鼠害发生发展情况进行全方位、实时动态监测,准确掌握鼠害分布范围、密度变化等信息,提高预测预报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为科学防治提供有力依据和保障。三是优化综合防治策略。继续探索生物防治新方法,加大对鼠害天敌的保护和培育力度,如设置猛禽栖息架、投放天敌等,通过生态平衡调节鼠类密度。同时,改进物理防治工具和技术,提高捕杀效率,谨慎、精准地使用低毒、低残留化学药剂,确保对生态环境影响最小化,形成多种防治手段协同配合的高效治理模式。四是强化宣传教育。组织牧民群众,开展草原鼠虫害防治和草原改良培训与技术指导活动。此次培训现场技术指导牧民群众300多人次,发放藏汉双语草原鼠虫害防治和草原改良宣讲手册300余份。
整改结论:已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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