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督察

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环保督察 > 正文

关于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0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10-30 12:20:57来源: 点击:[]

 

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细则》和《甘南州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玛曲县委、政府作为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0项问题整改实施主体,严格落实整改责任,认真开展整改工作,并经自查复核和级有关部门现场核查验收,已达到验收销号标准。经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验收销号情况予以公示各企事业单位和公众可以通过电话或传真(0941-61210520941-6125916、电子邮件(mqxzfb@163.com)等形式对公示的整改验收销号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未达到整改要求或整改情况不实的,可向州、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办公室反映,若公示期无异议的,将按程序对该整改任务予以销号。公示期为20251030日至118日。

 

附件:1.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0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2.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0项整改任务验收意见.pdf

 

 

      中共玛曲县委            玛曲县人民政府

20251030

 

附件1

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40

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问题编号:40

问题表述:玛曲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未正常运行,自20207月验收以来,累计处理量仅为1800余吨,与实际产生量不符。

整改目标:对渗滤液收集系统进行全面检查维护,加强垃圾填埋场日常监管,确保渗滤液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责任单位:中共玛曲县委  玛曲县人民政府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排查,找准问题根源。成立由县住建局、第三方技术机构组成的联合排查组,对渗滤液处理设施开展全链条、无死角排查,通过排查,明确问题根源,为后续整改提供精准依据。二是设备检修,提升处理能力。针对排查出的设备问题,投入50余万元对老化、损坏设备进行维修更换,确保核心设备恢复正常使用。三是完善规章制度,筑牢管理基础。修订完善《玛曲县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制度》《运行台账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形成闭环管理体系,明确设施启停、药剂添加、数据记录等操作规范,制定应急处置流程,规范台账记录,确保数据真实可追溯。四是加强人员培训,提升专业能力。围绕会操作、能应急、懂管理目标,邀请设备厂家技术员、环保专家开展分层分类培训,截至目前,车间培训2次,维修保养培训1次,并印发《渗沥液处理设备操作规程》,确保工作人员熟悉掌握渗滤液处理站的工艺流程。五是加强日常督查,压实整改责任。构建日常督查+专项检查督查体系,不定期开展现场督查,重点检查设施运行状态、台账记录情况,2024年至今,累计督查20余次,发现并现场整改问题3个。

整改结论:已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