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申请公开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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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03日 作者:佚名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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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需要了解本乡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到县政务办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提出申请,申请时提供有效的能够确认申请人身份的证件。申请人不宜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关的申请业务。申请程序如下: 1、申请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在县政务办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领取,或者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要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它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审查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表》后,按照有关规定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有效的申请进行登记;对于申请的信息内容不明确的,提出说明做出相应处理。 3、答复 (1)答复期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双方确认收到申请书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述期限内。 (2)答复方式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我乡将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属于本乡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对不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咨询;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申请人进行更改、补充后重新提交申请书的,重新计算答复期限。 4、费用 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除可以收取复印、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不得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可以减免相关费用。 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玛曲县木西合乡(木西合乡党政办);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电话:139094109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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