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申请公开指南
2022年11月03日   作者:佚名 点击数: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需要了解本乡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到县政务办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提出申请,申请时提供有效的能够确认申请人身份的证件。申请人不宜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关的申请业务。申请程序如下:

1、申请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在县政务办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领取,或者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要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它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审查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表》后,按照有关规定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有效的申请进行登记;对于申请的信息内容不明确的,提出说明做出相应处理。

3、答复

(1)答复期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双方确认收到申请书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述期限内。

(2)答复方式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我将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属于本乡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对不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咨询;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申请人进行更改、补充后重新提交申请书的,重新计算答复期限。

4、费用

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除可以收取复印、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不得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可以减免相关费用。

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玛曲木西合乡木西合乡党政办)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电话:13909410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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